这35名驾驶人!请注意!

经“交管12123”驾驶人满分教育平台审核, 以下35名驾驶人已完成满分教育全部课程学时,请在本公告2个工作日内,到您参加现场教育学习的教育点预约科目一考试。

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驾驶人须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现场测量体温;对于体温异常、有咳嗽、流涕等疑似症状者,或21日内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旅行、停留的,以及具有其他危险因素的人员,须持有7日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考试。
1、市公安局车管所教育中心考试地址:
东港区潍坊路102号。
预约电话:0633-8269668、8260866
考试时间:每周二、周四、周五上午8:30——11:00.(节假日顺延)
2、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教育点地址:
莒县临沂路69号。
预约电话:0633-7977666
3、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教育点地址:
五莲县招远路科目三考场二楼。
预约电话:0633-5883980
4、交警支队岚山大队车管分所教育点地址:
岚山区204国道虎山镇路口北岚山大队车管分所。
预约电话:0633-7998211
交警答疑
问:什么是满分学习?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要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对于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要参加科目一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记满12分或累计记满24分的,要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问:机动车驾驶证记满分后,安全学习有没有期限?不学习、不考试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对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依照法律规定罚款200元。对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驾驶人实施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等法律制裁。

来源?|?交通安全教育中心

编辑 | 意林

【来源:日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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