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8月22日8时至23日12时,全面停工、停业
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开封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21日,河南省开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上下全力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自8月22日8时至23日12时,所有企业、景区、工地等停业。
据开封市气象部门预报,受低涡影响,预计22日至23日开封市有暴雨到大暴雨,降雨主要集中时段在23日5时到夜里,过程累计雨量100~200毫米,局部25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60~90毫米,并伴有雷电和8~10级大风。鉴于降雨强度大,且落区与前期洪涝灾害较重地区重叠,需防范强降雨引发的黄河汛情、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和农田积涝,关注降雨对灾后恢复重建和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还需关注大风带来的不利影响。
就全力做好本轮强降雨安全防范应对工作,开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15项要求。
一、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本轮强降雨安全防范应对工作,加强研判会商,针对本辖区、本部门防范工作重心,制定具体应对方案,将工作任务、措施明确到人。
二、全覆盖发布、传播预警信号和提醒信息。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发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等渠道将预警信号和提醒信息传播到每家每户,引导群众在强降雨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三、迅速组织人员转移避险。自8月21日20时至23日20时,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妥善组织低洼易涝地段、危旧房屋等区域内群众转移避险,危旧房屋内一律不得留有人员。医院、敬老院、学校、监所等受洪水浸泡的房屋要腾空、封存。
四、全面停工、停业。自8月22日8时至23日12时,所有企业、景区、工地等停业,转移人员和设备,堆叠沙袋挡水;受生产工艺限制不能立即停工的企业,要采取防范应对措施。沿街门店除保障生活用品的超市、商店外,8月21日24时前一律停止营业,根据雨情原则上23日12时后方可营业。
五、持续开展巡堤查险。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派出工作组,由县级干部带队,对主要河道进行加固、巡查、防守,到各条河道特别是出现过决口和堤防薄弱的河道实地驻守,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装备前置到位。水利、河务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
六、全力组织抽排水。城管部门要提前预置抽排水队伍、装备到主要路段、涵洞,强降雨时迅速进行抽排水,防止出现大面积城市内涝。
七、地下道、涵洞实行交通管制。公安交警部门对全市地下道、涵洞提前布置警力,强降雨期间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通行。
八、实行重点部位管控。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城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人员自8月22日8时开始到隐患点、易涝点驻守值班,做好管控准备,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九、防守地下空间。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督促本辖区内各单位、企业、小区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等备足沙袋,根据雨情、水情及时组织人员堆叠沙袋挡水。自8月21日20时至23日20时,地下停车场一律不得停留人员、停放车辆;免费开放所有地上停车场,道路两旁均可停放车辆,在不影响正常交通和应急抢险通行的前提下,公安交警部门不作违章处理。
十、提前预置救援力量。消防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等队伍要提前研判,把救援力量、装备提前调配到重点位置待命。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村庄要动员群防队伍,提前配发装备、物资,提前分配任务。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保持与人武部门对接联系,根据需要及时调派民兵参加抢险救援。
十一、严防触电事故。供电部门要在8月21日20时前再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排除安全隐患,一时不能排除的,采取停电措施。
十二、加强救援保障。交通运输部门提前准备客车、货车、工程车等,粮食和物资储备、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落实救援物资保障任务。
十三、统筹安排防汛抢险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在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防汛人员、车辆凭单位证明和健康码能够及时通行防疫卡点。
十四、住建、工信、教育、卫健、民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监所、通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力做好防范应对相关工作。
十五、严格应急值班值守。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报送险情、灾情信息,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