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开启新时代教师素质提升新征程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这是指引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行动指南,是凝心聚力推进教师制度改革的集结号,是教育战线广大干部教师翘首以盼的福音。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对标新时代要求,紧扣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矛盾,描绘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宏伟画卷,指明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方向,从师德建设、培养培训、管理改革、教师待遇、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政策举措。

  北京教育学院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的工作,要以习近平教育思想为指引,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契机,全面开启新时代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新征程,为建设适应首都一流教育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提高干部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牢牢把握教育的正确方向。要在干部教师培训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设专门培训课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教师头脑,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四个自信”,坚定职业信仰。要把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教育思想贯穿到各类培训的全过程、全方位,把解决“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与学科教学改进的要求融合推进,引导学员在教育教学中加强和改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办好北京教育党校,开展中小学党支部书记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开展以提升组织力为主题的基层党建高级研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每名教师党员。

  二是培育良好师德师风,引导教师争做立德树人的表率。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改变教师培训中单纯重视业务能力的倾向,把引导教师形成高尚师德和良好师风贯穿到教师培训的全方位和全过程。针对新任教师、校长培训,加强“职业规范”“职业道德”等课程建设,更多通过案例教学、角色扮演等方式改进师德教育实效。在各类培训的课程设计、教员教学实施、学员考核评价等关键环节中,进一步体现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培训师的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培训师的行为示范、指引,影响和带动学员树立良好师德师风。

  三是按照发展素质教育的要求,全面提升新时代教师关键能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注重培养适应学生终身学习发展、创新性思维,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包括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等。要培养学生具备这些关键能力,教师首先要具备相关能力。在干部教师培训体系构建和项目设计中,要进一步完善培训目标,构建更加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教师关键能力指标,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课程之中。

  四是服务首都发展大局,把握首都教师培训工作的着力点。准确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教师培训中体现首都“四个中心”建设要求,用好“四个中心”丰富资源,大力培养能够代表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新时代教育领军人才。准确把握《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20—2035)》新要求,主动谋划,超前设计,努力在促进城市副中心教师素质提升、服务雄安新区教育、加强新城和生态涵养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准确把握新中高考改革、新课程改革、学区制和集团化办学改革等基础教育改革新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高级研修和定制培训,切实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准确把握提升新时代教师质量对教师学历的新要求,针对在职“教非所学”教师、新任教师开展第二学历教育,提升首都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五是把握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完善教师职后培养体系。根据干部教师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面对的典型工作任务需要和学习发展心理行为特点,以提升素质能力为出发点,以改进实际工作为落脚点,合理确定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实施方式、考核评价等关键环节,持续构建分层分类的“3+1+N”教师职后培养体系。“3”指以新任教师、校长为对象的“启航计划”,以优秀青年干部教师为对象的“青蓝计划”,以专家型教师为培养目标的“卓越计划”;“1”指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通州教师专项提升计划”“协同创新学校计划”“伙伴式研修计划”等一系列精准支持计划;“N”指根据教育改革的最新要求和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推出的各类专题研修项目。

  六是创新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启动实施专业建设,根据干部教师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坚持以培养对象素质能力要求为出发点、实际工作需要为落脚点,组织研讨制定并实施“启航计划”“青蓝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抓住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实施方式、考核评价等关键环节,推进培训课程规范化建设。重视教材建设,积极推动教师培训教材编写。大力促进教学方法与学习方式创新,强化以问题为导向、以学员为中心的理念,积极采用项目式、参与式、体验式、研讨式、研究式、混合式、任务驱动式等先进研修模式,切实提升培训的实效性。推动以赛促学,办好北京市“启航杯”新任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整合融通研修资源,加强以一批优质学校、国际学校为代表的研修实践基地建设。推动开放式研修,加大以技术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优质培训服务与技术应用于研修项目的力度。积极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探索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善教师学习体验,缓解工学矛盾。 (作者系北京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深刻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内涵

  张志勇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第一次专门出台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深刻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背景

  一是要放在教育发展的历史纵深中来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成就,教育总体水平达到世界中上国家平均水平,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教师队伍质量高低成为影响我国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因素。二是要放在国家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来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历史进程,现在正从“富起来”进入“强起来”的历史发展阶段。教师强则教育强,教育强则国家强。三是要放在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来认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生活的向往,成为今后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人民群众对多样、特色、优质教育的需求更加强烈,对教师队伍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四是要放在世界教育改革的潮流中来认识。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国际共识。探索教师队伍建设的中国道路、提供中国方案,是中国教育界必须承担的神圣使命。

  深刻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定位

  对教师职业属性、素质规格以及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战略定位,是《意见》的最大亮点。

  一是更高定位。赋予教师更高的职业定位,首次确立了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凸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不但明确了公办中小学教师特殊的政治地位,更为加强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待遇保障提供了制度基础。二是更高素质。《意见》提出,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建设一支具有更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三是更高标准。《意见》明确提出提高教师入职标准,要求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这意味着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用更优秀的人去培养优秀的学生。四是更高待遇。《意见》要求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的根本举措,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的具体措施,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特别是首次明确要求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

  深刻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布局

  《意见》从战略高度谋划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布局,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实现了一系列重大突破。

  一是明确了教师队伍建设在整个教育事业中的优先地位。《意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确立了教师队伍建设在整个教育事业中的“三个优先”地位: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这些改革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重心从硬件条件的支撑转向人力资源的支撑。二是明确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师范教育体系的战略任务。包括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改革师范生招生制度,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等。这些改革标志着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从重视数量走向更加重视质量。三是明确了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意见》要求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特别强调创新编制管理,建立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的教师动态调配机制等。这些改革标志着我国对教师队伍治理体制将由教育系统的内部治理走向编制、人事、财政与教育部门的合作治理,既要强化教育部门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职能,又要明确相关部门参与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职能和权力边界。四是明确了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体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强调教师队伍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等。这些改革标志着我国教师队伍建设领导体制的重大创新,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的强大的组织保障。

  深刻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重点

  《意见》突出强调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四个重点任务。

  一是更加重视师德建设。师德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灵魂。《意见》要求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强调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广大教师必须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二是更加重视提高质量。质量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意见》要求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义务教育学校侧重培养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侧重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三是更加重视增强活力。活力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归宿。《意见》要求完善学校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激发教师的工作活力;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完善中小学校长优胜劣汰机制,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等。四是更加重视薄弱环节。《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乡村教师、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等。这是保障教育公平、建设教育强国的迫切要求。(作者系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

  教育事业发展进入重视“软件”时代

  李廷洲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意见》的出台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标志着教师队伍建设“极端重要性”的战略地位成为共识,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标志着教育事业发展重心由重视硬件投入转向重视教师发展“软件”的新时代。

  增加教师编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

  教职工编制制度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生命线。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结构缺编和城镇寄宿制学校后勤管理工作量大等问题愈发突出,为保证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需要适当增加教师数量。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1578万人。与2012年相比,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增加75.3万人,普通高校专任教师增加16.2万人,义务教育专任教师增加18.7万人。然而,我国编制总量自2012年以来就严格执行“只减不增”政策,新增教师多数为编外聘用,这些教师工作稳定性差、待遇得不到保障;少数从其他系统调整而来,但由于缺乏政策依据,困难重重。

  为此,《意见》提出“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这是我国教师编制政策自建立以来的重大突破。这意味着事业编制将实现跨系统的调整,从其他公共部门向教育抽调编制,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意见》同时提出“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这将使编制制度适应城镇化进程中学龄人口的城乡流动和跨区域流动,真正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动态需求。

  严格教师准入、完善招聘办法,遴选乐教适教优秀人才

  2011年起,我国开始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这种制度最大的问题在于,非师范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不需要经过系统的教师教育和专业实习。对此,学术界很多观点认为,这种做法否定了教师教育的专业性,冲击正规师范教育体系,存在着将教师教育变成应试教育的危险,这在世界范围内都缺乏先例。实践中教师招聘由人社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实施,学校仅负责聘用。这样招聘来的教师往往不是乐教适教者,而是善于考试者,为教育事业发展埋下隐患。

  《意见》提出,“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政策,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同时提出,“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这直接回应了过去教师资格考试和招聘中存在的关键问题,是我国教育政策供给积极回应现实问题、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未来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者都将经过系统的教师教育和专业实习,教师招聘也将更加符合教师岗位特点,遴选出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

  扩大中高级岗位、完善评价标准,畅通教师专业发展通道

  职称关系教师的切身利益,一直是我国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的基础性制度。一项在全国14个省份59个县(区、旗)的调查研究发现,中、高级岗位数量少是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中最突出的矛盾。多达50.7%的访谈文本都在反映该问题,89.5%的校长、教师认为中、高级职称岗位“非常缺乏”或“比较缺乏”,并呼吁提高中、高级职称岗位的比例。2006年起,我国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确定为1∶3∶6;2010年调整为1∶4∶5。这种政策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管理,对中小学教师极为不利。由于岗位限制,相当一部分中小学教师无论如何努力直至退休都无法被聘任高级岗位。

  为此,《意见》提出,“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这实际上是以中共中央的最高权威要求稀缺的中级、高级岗位资源向中小学教师倾斜,对于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促进专业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意见》同时提出,“加强聘后管理,激发教师的工作活力”“实行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活力”。这直接回应了职称制度过去存在管理僵化问题,对于激发全体教师活力、营造公正的专业发展平台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以党的最高权威保障政策执行,从根本上破解体制机制障碍

  《意见》的有关举措要落到实处、惠及广大教师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有效的政策执行。教师编制、职称、招聘等政策的执行不仅涉及教育行政部门,还涉及编制管理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等。教师政策的有效执行有赖于各个部门的协同合作。传统上,教育行政部门与很多其他同级部门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对全国288个城市分管领导的特征进行统计发现,分管教育的政府领导在排名上往往较其他几个部门靠后,且市委常委的比例显著低于其他部门,在部际协同执行教师政策方面处于被动地位。这是一直以来制约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瓶颈,也是影响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举措落地的制约因素。

  为此,《意见》提出“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党的领导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伟大成就最基本的经验,也是新时代深化教育改革最根本的政治资源。在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问题上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的常规议事日程,实际上是以党的最高权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领政策执行中的各政府部门,形成合力,从根本上破解制约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共同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

  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迎来新契机

  刘皛

  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一直以来都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环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出台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寻求新的制度突破提供了契机。《意见》强调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提出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的目标,并对新时期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改革方向和内容提出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强化职业道德,使教师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意见》的五项基本原则之一是强化师德,并指出要“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职业道德水平作为教师道德的重要组成被放在了和思想政治素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强调教师应当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从过往的师德建设方式来看至少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脱离社会现实空泛谈论师德;二是有关师德的论述过于抽象;三是对人性之恶、权力之恶的防范机制不到位。职业道德的内涵有其发生的具体情境,往往表现为一种日常教学与研究生活中的实践伦理,脱离了人与人之间真实的关系情境,就无法形成有效的师德建设机制。长期以来高校师德内涵要么被泛化为抽象的道德观念,要么被窄化为思想政治素质,而对具体情境中教师权责与操守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因而出现了一种重业务能力而轻道德伦理的倾向。当个别负面案例被曝光时,才意识到对违背师德行为缺乏切实有效的预防和惩戒机制。

  针对该问题,《意见》除了强调通过树立模范典型、弘扬师德楷模的正面方式开展师德建设之外,对可能存在的师德败坏问题,指出“应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察监督,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这些要求为高校充分考虑校园环境的特殊性,研究制定可实施、可落地的师德建设制度提供了依据。

  突出教学工作,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

  人才培养一直以来都是高校的首要职责,国家对高校的基本财政投入也主要依据高校人才培养的成效。但在高校发展建设的实践中,与人才培养成效密切相关的教师教学工作没有得到与其价值地位相当的重视,在教师聘任、考核、评优等环节,科研能力指标所占比重明显高于教学能力指标,导致教师对科研工作投入过多,而教学精力投入不足。

  针对该问题,《意见》指出要“着力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并提出三项具体建议:一是在学校层面搭建校级教师发展平台组织研修,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二是从院系层面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三是开展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同时,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在薪酬制度改革中,对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

  如何突出教学工作一直以来都是高校发展建设的难点,《意见》的出台不仅强调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还提出了具体的行动举措。但不同类型的高校和不同学科构成的院系在具体的操作上应避免照搬《意见》,还是要结合具体的学科专业属性,设计适合本校和本院系教学工作发展的方式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保障办学自主权,推进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

  当前,教师队伍建设和高等教育的制度供给之间尚不匹配,与教师切身利益相关的核心环节如人事和薪酬制度还有待完善。在人事制度方面,不同层级政府间、政府与高校间权责界限不清,人事管理刚性较强,高校人事自主权并未真正落实。在薪酬制度方面,收入分配的原则还不明晰;绩效工资制改革过程中,政府确立定额总量的方式和高校薪酬分配的方法还需进一步科学化;科研经费的精细化管理和科研活动的不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引发科研收入和科研奖励分配方式的不合理。

  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充分发挥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意见》充分吸收近些年各地高等教育制度改革中的经验和成效,围绕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议。提出深化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并推动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高校应根据人才培养的结构,自主确定教师队伍结构,自主评聘、考核教师。政府应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高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

  营造创新环境,着力打造创新团队

  《意见》指出要打造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具体的建设目标,一是从创新型国家建设、人才强国战略和“双一流”建设出发,通过重大人才项目打造创新团队,培养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二是依托高校智库和重点研究基地等,会聚培养一大批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名师;三是在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育中突出教书育人,让科学家同时成为教育家。

  在“双一流”建设的政策契机下,高校纷纷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但优厚的物质支持并不是吸引优秀人才的充分条件,只有建立在优化人才生存环境上的制度设计才是打造创新团队的关键。相关举措包括:解决青年人才的后顾之忧并为其职业生涯之路提供可预期的前景;给予领衔专家足够的科研和财务自主权,使其得到充分的归属感和获得感;从具体学科发展的角度出发,创新院系层面的人事聘用方式,因地制宜实施准聘和长聘相结合的用人制度。(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