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有你有我#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又是一年春草绿,在这个生机盎然的季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又如约而至了。为了让“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的重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积极督促广大网络服务提供者更好地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使广大网民安全无忧地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齐齐哈尔网警特别认真地准备了一则关于网络服务的“安全真经”,干货满满,请各位要认真听讲,及时查收啊!

  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平板电脑广泛普及,无线WIFI已成为当下人们上网冲浪的首选。越来越多的金融、宾馆、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都会提供免费的网络服务,以此满足大众上网的需求。但您知道吗?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您所提供的WIFI网络是否落实了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您是否真正尽到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了呢?

  大家知道,一根网线和一个无线路由器就可以轻松搭建一个WIFI,WIFI可谓铺天盖地。人们在享受免费WIFI同时,安全问题往往容易被忽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网络运营者的一部分,应当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及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等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履行这些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那么整个wifi网络就会处于“裸奔”状态,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侵入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所以,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就是一道搭建在网络服务上的防火墙,加上完整的日志留存,便是网民能够安全上网的重要前提,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丝毫不能马虎、不能大意。同时,作为网络使用者的我们,也要按照法律法规,遵守实名上网制度,在规范网络行为的前提下,切实做到“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

  近年来,齐齐哈尔网警为规范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已对我市多家金融、商城、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走访检查。2018年至今,全市网安部门对我市372家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提供公共上网服务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1家电竞宾馆给予了行政处罚,督促其采取网络安全技术措施,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这里,齐齐哈尔网警衷心地希望广大网络服务提供者积极参与到网络社会治理中去,主动学习了解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主动担当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以此服务社会治安秩序管理和经济发展。同时也欢迎广大网民通过微信公众号私信方式与我们沟通交流,共同探讨有关网络安全方面的问题,共同监督网络服务提供者严格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齐齐哈尔网警会认真倾听您的意见和建议,与您一道在维护网络安全的路上互相学习,互相监督,为营造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携手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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