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发布 】今早8:30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网上登记系统就将开放

  【我在窗口写青春】袁花镇团委组织团员青年收看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

  明天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

  网上登记系统就将开放

  家长们一定别忘了登记

  如何登记?

  有哪些注意事项?

  赶紧往下看!

  2022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招生工作通告

  为有序做好2022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对象

  1.小学新生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初中新生为2022年小学毕业生。

  2.符合《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意见(修订稿)》(海教〔2022〕45号)文件所规定的“招生批次”中第1~8批条件之一。

  2022学年

  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批次

  1.具有“两证”,且“两证”为同一学区的新生;按原村、社区户籍直接划入相关学校的新生。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原件。提供直管公房或廉租房房卡的,还须提供新生及父母3人的“无房证明”(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或通过父(母)“浙里办”账号的查询截图,下同)。

  2.父(母)及本人确无房产,祖辈有效房产在学区内的新生(新生户籍须在此房产内)。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新生及父母3人的“无房证明”等材料原件。如新生和祖辈的户籍不在一起,还须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3.具有“两证”,但不在同一学区的新生(以房产地址确认学区)。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原件。提供直管公房或廉租房房卡的,还须提供新生及父母3人的“无房证明”。

  4.仅具有学区内户籍的新生。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原件。

  5.具有本市非同一镇或非四街道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原件。

  6.非本市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入学积分表等材料原件。

  7.具有本市户籍,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原件。

  8.非本市户籍,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入学积分表等材料原件。

  以上第1~8批次中如新生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须提供其它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如:新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

  备注:

  1.“两证”是指新生户籍和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有效房产在同一镇或四街道范围内。

  2.“有效房产”: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按份额共有的房产,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新生父(母)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父母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3.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视作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

  

  3.新生户籍、有效房产、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材料的取得或计算时间均在2022年3月31日前(因新冠疫情影响,新生户籍、有效房产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材料的取得或计算时间不变)。

  4.如需办理流动人口积分的,办理完成时间在2022年6月30日前。具体办理事宜、所需材料咨询所在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符合以上所有条件、且2022年秋季要求在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的新生,请家长(监护人)按规定申请预报名。

  招生学校及学区

  全市各公办小学、初中。

  2022学年

  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学区

  一、小学学区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1.实验小学:海宁大道以东、铁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南苑路以北、平阳堰港以西北、海州西路以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联合村的户籍新生。

  2.紫微小学:海昌路以东、西山路以东南、北关桥路以南、建设路以西、硖石路以南、赵家漾路以西、横塘河以南、碧云南路以西、水月亭路以北、赵家漾路及农丰路以西、南苑路以北的区域。

  3.南苑小学:海宁大道以东、海州西路以南、平阳堰港以东南、南苑路以南、农丰路以西、钱江路以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新庄村和新桥村的户籍新生,硖石街道原农丰村(农丰路以西)的户籍新生。

  4.桃园小学:赵家漾路以东、硖石路以北、建设路以东、北关桥路以北、西山路以东、隆兴港以北、铁路以东南、长山河以南和以西、横塘河以北的区域;长山河以东和以北的区域(2018年6月1日前办理的户籍和不动产权证);海昌街道原农富村、水产村的户籍新生。

  5.硖石小学:麻泾港以东、钱江东路以北、农丰路及赵家漾路以东、水月亭东路以南、碧云路以东、长山河以南、环城东路以西、洛溪河以北的区域;硖石街道原长田村、荷叶村、双合村、联和村、军民村、永丰村、南漾村、杨汇桥村、西环村、高丰村、群利村、长园村、农丰村(农丰路东)的户籍新生。

  6.王国维小学教育集团文苑小学:海宁大道以东、钱江路以南、九虎路以西、洛溪河以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东长村的户籍新生。

  7.王国维小学教育集团静安小学:九虎路以东、钱江路以南、麻泾港以西、洛溪河以北的区域。

  8.海洲小学:海涛路以东、联合路以南、海宁大道以西、洛溪河以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西郊村、伊桥村、双凤村、民和村、金龙村、张店村的户籍新生。

  9.经开区实验小学:海涛路以东、洛隆路以南、双联路以东、由拳路以南、皮都路以西、隆兴港以南、铁路以西北、海宁大道以西、联合路以北的区域;海昌街道原金利村、迎丰村的户籍新生。

  10.鹃湖学校(小学部):文苑北路以东、铁路以北、皮都路以东、由拳路以南、铁路以西北、隆兴港以南、西山路以北的区域;海昌街道硖西社区、火炬社区、隆兴社区、胜利社区、利民村、双喜村、双山村的户籍新生。

  11.狮岭学校(小学部):长山河以东和以北的区域(2018年6月1日起办理的户籍或不动产权证);海昌街道横山社区、狮岭社区、硖东社区、东郊社区、长山村、星光村的户籍新生。

  12.马桥中心小学:马桥街道区域。

  13.许村镇中心小学(中心校区):许村镇许桥村,许村大道以东的许村社区、南联村、团结村。

  14.许村镇中心小学(龙渡校区):许村镇龙渡社区(碧桂园、望湖公馆、柳岸春风、中宝府邸、湖映府、万朵城、兰园、玉兰花苑、海棠府、万锦花苑、湖光锦苑)、双联村、景树村,许村大道以西的许村社区、南联村、团结村。

  15.许村镇中心小学(永福校区):许村镇永福村。

  16.许村镇中心小学(荡湾校区):许村镇荡湾村、庄湾村。

  17.许村镇中心小学(孙桥校区):许村镇孙桥村、新益村。

  18.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中心校区):许村镇许巷社区(许巷集镇)、海王村、花园村、许巷村、塘桥村。

  19.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翁埠校区):许村镇许巷社区(翁埠集镇)、翁埠村。

  20.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联合一小校区):许村镇巷东村、红旗村。

  21.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联合二小校区):许村镇许巷社区(海澜半岛、君临阁、杭宁府、侨福明园)、前进村、胜利村。

  22.许村镇沈士中心小学(中心校区):许村镇文桥村、新华村(沈士集镇)、茗山村、李家村、联盟村(御汇苑)、科同村。

  23.许村镇沈士中心小学(东联校区):许村镇杨渡村(杨渡集镇)、报国村。

  24.长安镇中心小学:长安镇虹桥社区(居民户籍)、修川社区(除康桥名园外)、怡院社区、长郊社区(除紫云居、财富之星外)、虹金村、城东村、肖王村(东西大道以北、修川路以东区域,长安路以北、三里塘港以东区域)。

  25.仰山小学:长安镇仰山社区、修川社区(康桥名园、城西菜场)、长河社区、金港村、老庄村、新民村、天明村、东陈村、褚石村、肖王村(东西大道以南区域,修川路以西、长安路以南区域)。

  26.长安镇辛江中心小学:长安镇长郊社区(紫云居、财富之星)、辛江村、德丰村、东升村、兴福村、兴城村、陆泽村、泰山村、大型村。

  27.长安镇盐仓学校(本部):长安镇春澜社区、港湾社区、盐仓村、鹿耳村、红色村。

  28.长安镇盐仓学校(聆涛小学):长安镇聆涛社区。

  29.钱塘实验小学(暂名):长安镇创智社区。暂安排在聆涛小学办学。

  30.周王庙镇中心小学:周王庙镇周王庙社区、博儒桥村、长春村、星火村、联民村、新建村、上林村、陈桥村(东西大道以北区域)。

  31.周王庙镇钱塘江学校(小学部):周王庙镇荆山村、云龙村、胡斗村、之江村、石井村、双涧村、陈桥村(东西大道以南区域)。

  32.盐官镇中心小学:盐官镇安澜社区、春熙社区、祝会村、联农村、城北村、盐官村、新星村、安星村、中新村。

  33.盐官镇丰士中心小学:盐官镇丰兴社区、联群村、万寿村、红友村、包王村、丰士村。

  34.盐官镇郭店中心小学:盐官镇郭溪社区、联丰村、桃园村、群益村、广福村、郭店村。

  35.斜桥镇中心小学:斜桥镇斜桥社区、三联村、斜桥村、新农村、斜西村、黄墩村、仲乐村、乐农村。

  36.斜桥镇庆云中心小学:斜桥镇庆云社区、洛溪社区、望河社区、万星村、华丰村、庆云村、永合村、路仲村、光明村。

  37.斜桥镇祝场中心小学:斜桥镇金石村、祝东村、祝场村。

  38.丁桥镇中心小学:丁桥镇诸桥村、两丰村、群海村、海星村、永胜村、芦湾村、丁桥村、民利村、丁桥社区、保胜村、万新村(24~31组)、海潮村(17~31组)。

  39.丁桥镇新仓中心小学:丁桥镇金扬村、新仓村、利群村、万新村(1~23组)、海潮村(1~16组,海潮苑)。

  40.袁花镇中心小学:袁花镇河东街社区、河西街社区、花溪社区(原天仙街社区区域)、双丰村、新袁村、镇东村、夹山村、长啸村、红晓村、红新村、镇西村、龙联村。

  41.袁花镇谈桥中心小学:袁花镇花溪社区(原彭墩社区区域)、彭墩村、谈桥村、梨园村、东风村、濮桥村。

  42.黄湾镇中心小学:黄湾镇黄湾社区、钱江村、五丰村、黄湾村、黄山村、闸口村、尖山村、大临村。

  43.行知小学:黄湾镇尖山社区。

  二、初中学区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1.第一初中:海州西路以北、海涛路以东、铁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南苑路以北、平阳堰港以西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张店村、伊桥村和联合村的户籍学生;海昌街道原金利村、迎丰村的户籍新生。

  2.南苑中学:江南大道以北、黑木板桥港以东、钱江西路以北、文宗南路以东、平阳堰港以东南、南苑路以南、海昌路以东、塘南东路以南、碧云南路以西、海州东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的区域;硖石街道原荷叶村、联和村、双合村、军民村、高丰村、长园村、农丰村的户籍学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的户籍学生。

  3.硖石中学:塘南东路以北、海昌路以东、西山路以东南、隆兴港以北、铁路以东南、长山河以西南、海宁海盐交界河以西、海州东路以北、碧云南路以东的区域;硖石街道原永丰村、南漾村、杨汇桥村、长田村、西环村、群利村的户籍学生;海昌街道原农富村、水产村的户籍新生。

  4.紫微初中:海涛路以东、海州西路以南、文宗南路以西、钱江西路以南、黑木板桥港以西、江南大道以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金龙村、民和村、双凤村、东长村、新庄村、新桥村、西郊村的户籍学生;马桥街道先锋村、柏墅村、新场村、正阳村、马桥村、民胜村、利众村、新塘村、桐溪社区、丰收社区、经都社区。

  5.海昌初中(暂名):长山河以东北、铁路以西北、隆兴港以南、西山路以北、文苑路以东、铁路以西北、海涛路以东的区域;海昌街道横山社区、狮岭社区、硖东社区、东郊社区、利民村、双喜村、双山村、长山村、星光村、硖西社区、火炬社区、隆兴社区、胜利社区的户籍新生。

  6.第五中学(含龙渡初中):许村镇景树村、海王村、花园村、红旗村、巷东村、塘桥村、翁埠村、前进村、胜利村、许巷村、科同村(科同集镇)、李家村、茗山村、新华村(沈士集镇)、文桥村、报国村、杨渡村(杨渡集镇)、联盟村(御汇苑)、双联村、许巷社区(许巷集镇、翁埠集镇、海澜半岛、君临阁)、龙渡社区(碧桂园、望湖公馆、柳岸春风、龙渡广场、中宝府邸、湖映府、万朵城、玉兰花园、海棠府、兰园、湖光景苑、万景花苑)、许村社区(沈西组)。第五中学与龙渡初中的学区划分由学校公告确定。

  7.许村中学:许村镇荡湾村、庄湾村、孙桥村、永福村、新益村、团结村、许桥村、南联村、许村社区(除沈西组外)。

  8.长安初中(长安校区):长安镇褚石村、东陈村、虹金村、新民村、城东村、老庄村、肖王村、金港村、兴福村、东升村、德丰村、辛江村、大型村、兴城村、陆泽村、泰山村、天明村、虹桥社区、修川社区、怡院社区、长郊社区、仰山社区。

  9.长安初中(聆涛校区):长安镇盐仓村、鹿耳村、红色村、港湾社区、春澜社区、聆涛社区、创智社区。

  10.周王庙镇钱塘江学校(初中部):周王庙镇荆山村、云龙村、胡斗村、之江村、石井村、双涧村、陈桥村(东西大道以南区域)。

  11.周王庙初中:周王庙镇周王庙社区、博儒桥村、长春村、星火村、联民村、新建村、上林村、陈桥村(东西大道以北区域)。

  12.盐官初中:盐官镇广福村、联丰村、桃园村、群益村、郭店村、联群村、万寿村、红友村、包王村、丰士村、丰兴社区、郭溪社区。

  13.第三中学:盐官镇盐官村、安澜社区、春熙社区、祝会村、联农村、城北村、中新村、新星村、安星村。

  14.斜桥中学:斜桥镇区域。

  15.丁桥中学:丁桥镇区域。

  16.第二中学:袁花镇区域。

  17.行知初中:黄湾镇区域。

  

  报名和录取办法

  一

  报名办法

  1.海宁市户籍新生:家长(监护人)通过“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同时,与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家长在“报名系统”登记的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适龄,但因各种原因无法于当年正常报名就读的海宁市户籍新生,必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到教育局基教科凭相关医学诊断开具缓学证明。超龄,但需参加今年报名招录的海宁市户籍新生,也必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到教育局基教科凭此前开具的缓学证明做好登记,否则无法正常参加网上报名预登记,将影响入学批次。

  2.非海宁市户籍新生:无需参加网上登记申请,根据不同招生批次的时间安排,直接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预报名登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同一新生只能到一所学校进行预报名,否则全部作废。

  二

  时间安排

  1.网上登记申请:5月12日~17日

  具有海宁市户籍的新生,家长(监护人)须进行网上登记申请,2022年5月12日8:30开始,至2022年5月17日17:00结束,逾期不再办理。网上登记申请的时间先后,与学校录取无关;未参加网上登记申请的,录取时批次延后。(网上登记申请的办法详见第五点“网上登记办法”)

  非海宁市户籍的新生无需参加网上登记申请。

  2.现场预报名:按招生批次及招生区域分别进行。

  第一次:5月21日(周六)8:30~16:30,第1~4招生批次的新生,家长携带与网上登记申请信息一致的证件材料,到相应学区的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第二次:6月18日(周六)8:30~16:30,四街道范围第5招生批次的新生,家长携带与网上登记申请信息一致的证件材料,在硖石小学进行现场验证(由市教育局统筹组织)。

  第三次:7月9日(周六)8:30~16:30,四街道范围第6~8招生批次的新生,家长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在硖石小学进行现场验证和预报名(由市教育局统筹组织);八镇范围第5~8招生批次的新生,家长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和预报名。

  未进行网上登记申请的海宁市户籍新生,可参加第一次的现场预报名,但录取时批次延后。错过规定时间现场预报名的,可在后一次现场预报名时进行验证、补录,但录取时批次延后。

  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转学的,无需参加网上登记,家长可于2022年6月25日~7月5日期间,到学校进行登记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等要求,咨询相应的学校。四街道范围的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有空余学位的乡镇学校可接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转学申请。

  三

  录取办法

  新生预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材料弄虚作假、重复预报名及无效信息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第1~3批次:如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同批次中主要证件(房产证件、户籍)的办理时间先后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市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至其他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未参加网上招生登记申请的,网上登记申请截止后更换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信息的,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的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放在所有第3批次后统筹安排;错过报名的,由市教育局根据补报名时间及资源情况统筹安排。

  2.第4~8批次:根据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不够时,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第4批次按落户时间排序,第5、6批次按房产证件时间排序,第7批次按营业执照或社保缴纳时间排序,第8批次按积分高低排序。

  四街道范围内的学校面向“招生批次”第7、8批次的对象招生时,营业执照或单位缴纳社保须满三年及以上(连续缴纳,补缴无效),当学校招生计划未招满时,才可录取。

  预告:长安镇盐仓学校(含聆涛校区)面向“招生批次”第7、8批次的对象招生时,营业执照或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2023年调整为“一年”;2024年调整为“两年”;2025年起调整为“三年”。

  四

  其他

  1.军人、高层次人才、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台胞、华侨和父(母)持有“直通卡”等的子女,按相关政策文件享受优待入学。申请材料要求在2022年4月底前提交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按相关政策予以安排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手续。

  2.符合二胎三胎同一学段优待入学条件的新生,报名申请同一学校的,按正常途径和时间进行预报名并提出申请,由家长在线下验证时与学校提出,并经由学校对照学生名单后,予以同一批次内优先录取。

  公示和报名注册

  1.招生学校将本校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审核确定;统一安排的新生,由市教育局向招生学校下发拟录取名单。

  2.招生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本校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无误的,由市教育局审批下发给招生学校正式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

  4.新学期开学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

  网上登记办法

  海宁市户籍的新生报名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须家长进行网上登记申请。超龄,但需参加今年报名的海宁市户籍新生,必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凭此前开具的缓学证明做好登记。网上登记申请办法如下:

  一

  登录方式

  家长(监护人,下同)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需先以家长身份证注册账号,再在“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为保证使用本系统报名过程中界面清晰、上传顺利,建议最好在电脑上操作,电脑端操作请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用手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需下载“浙里办”APP。

  二

  操作说明

  家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具体步骤如下:

  1.方式一:电脑。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点击“确定”以新生家长用户“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免费注册”并完成用户注册)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平台,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

  流程图

  ▼

  

  2.方式二:手机。

  打开“浙里办”APP以新生家长用户“个人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去注册”)在搜索框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平台,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

  流程图

  ▼

  

  三

  登记说明

  1.进入“招生平台”后,请家长先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了解招生政策。点击划横线的标题,可详细了解本市2022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文件及咨询信息。

  2.申请步骤:

  点击“招生平台”的“报名”按钮进入“报名系统”选择“2022学年海宁市公办小学招生登记”或“2022学年海宁市公办初中招生登记”点击进入输入报名学生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登录”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点击“已阅读”认真阅读“本人承诺”内容后点击“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然后点击“同意”进入“申请表”页面。

  流程图

  ▼

  

  

  

  3.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身份证号”须填写准确,“姓名”与户口本一致。

  (2)“监护人信息”一般指新生父母,如父母离异,请填写具有抚养权的一方信息;如父母均已不在,请填写法定监护人的信息,并在“备注”栏写明。

  (3)新生户籍信息中的“本地址落户时间”请填报户口本上新生本人页登记的户籍落在目前地址的时间(年月日)。“户籍详址”请按户口本上的地址填写。

  (4)“有效房产信息”请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下同)上的信息填写。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请按自建房信息填写,“房产证号”一栏填上“自建房”。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进行填写,“房产证号”一栏填写“安置房协议”,在“备注”栏写明被拆旧房的地址,“办理时间”填签协议的时间。

  (5)新生户籍及有效房产的所在镇(街道)及社区(村)务必选对,否则将影响录取批次和学区的认定。近几年社区(村)、门牌地址都有调整,请在填报前先确认户籍地址、房产地址的社区(村)是否符合现在的实际状况,再进行填报。

  (6)如选择用非新生户籍地“有效房产”申请入学(即第5批次),请在“有效房产信息”栏目填报相应的信息。

  (7)如选择新生父母经商或务工的所在辖区申请入学(即第7批次),请在下面“备注”栏选择其一,填报相应信息。

  (8)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采集”按钮,显示“您的材料提交成功”,并自动跳转显示“申请号”,状态栏显示“信息采集已完成”,即成功完成申请。

  (9)请务必记住“申请号”,学校现场验证时需要使用。

  (10)如填报信息有误,在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5月17日17:00)前,可再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

  (11)家长务必认真阅读系统中的“填表说明”,须承诺系统“申请表”填写的所有信息合法、真实,并同意接受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若因所填信息不实而影响入学,责任自负。

  4.多子女报名:

  若家长有多个孩子需登记申请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完成一个取得“申请号”后,在页面下方点击“多子女申请”,再次进入“招生平台”进行填报,填报步骤和方法与前面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