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钱不可怕,打人的鲁医生找不到工作才是最大的惩罚
关于鲁医生打人事件谈几点看法。
第一,这个事情已经不是赔款能够解决的了,鲁医生被拘留、检察院提前介入意味着打人事件已经从民事案件变成了刑事案件,而赔款最多就是刑事附带民事涉及的事项罢了。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不能“自行解决”,不存在被害人原谅加害人后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这么设计是为了防止“用钱买(罪)过”,有钱人犯了罪、支付给被害人一大笔补偿金求得原谅能免除刑事处罚的话社会是要出大乱子的。
第二,大家应该对事件的经过很了解了,在这里不再阐述,说几个本案的关键。
1.幼儿园的小孩均为无刑事行为能力人,两人打架即使一方将对方打死了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当然,打人者的一方家长需要进行民事赔偿。本案中鲁医生孩子的头皮被戳破了,除了要求道歉外鲁医生还可以向打人者的父母主张孩子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换言之,小孩子打架不管后果多严重也不会扯上刑事案件。
2.鲁医生打了对方孩子并导致对方跌倒,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话,鲁医生涉嫌故意伤害罪,肯定是要吃官司的,但目前来看跌倒的孩子并没有受伤,所以鲁医生的这一行为不构成犯罪。
至于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看孩子有没有轻微伤,从视频内容来看应该不存在任何明显的需要处理治疗的伤势。因此,推孩子那一下不会给鲁医生带来麻烦。
3.对方孩子的祖父与鲁医生之间起了冲突,先动手的是祖父,原因自然是自己的外孙被鲁医生掌掴了一下,之后鲁医生还手导致祖父跌倒并骨折。
鉴于鲁医生已经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可以断定祖父的伤情达到了轻伤级别,现在网上争论的比较多的是鲁医生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者双方属于互殴。
关于正当防卫肯定是不存在的。如果鲁医生成立正当防卫,那么祖父也可以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理由很简单,鲁医生扇了孩子的耳光,祖父担心鲁医生再次对孩子动手,于是正当防卫。
注意正当防卫并不是要求伤害发生在自己身上,发生在他人身上也成立正当防卫。更何况,当时的情景根本还没严重到需要正当防卫。
关于互殴,看着好像有这么点意思但同样很难成立。互殴的认定往往是在双方受伤程度相近的情景下,要么都没达到轻伤、要么都达到了轻伤或者重伤。一方受伤严重(刑事上的轻伤已经很严重了)、另外一方什么事情都没有的情景下不太可能当作互殴来处理。
4.基于以上分析,鲁医生的这一推为其带来了巨大的麻烦,故意伤害罪成立的可能性很大,这也是为什么鲁医生的家人到受伤祖父家下跪道歉的原因,希望他们能够出具谅解书。
第三,即使祖父原谅了鲁医生,但前面说过刑事案件不是当事人不追究就能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的,赔偿医疗费用、取得谅解书后最多只能减轻刑事处罚,比如不用实刑,处以缓刑,但案底是留下来了。
这会有什么影响呢?公立医院都是事业单位,一般有案底的人是不太可能被聘用的,所以鲁医生未来很难在公立医院找到工作。
众所周知医生是一个需要读很多年书的职业,33岁可能只在医院干了没几年,并没有积累多少工作经验和名望,所以在私立医院也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毕竟没有在公立医院证明过能力。
对鲁医生来说赔钱是小事,判刑甚至都不是无法挽回的事情(即使是实刑,刑期也很短,取得谅解书大概率是缓刑),读了那么多年书,好不容易成为了医生却可能无法从事该职业,这才是最大“后遗症”。
有时候冲动真的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该忍的时候还是要忍住,何况幼儿园小孩子之间的打闹真犯不着打人出手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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