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淄博中学、五中、十一中……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刚刚公布

  根据《淄博市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字〔2022〕18号)的有关规定,2022年张店地区部分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将招生计划的70%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作为指标生录取,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实施,促进学校优质均衡发展。一、实行指标分配的高中学校及分配指标数淄博实验中学、淄博中学、淄博五中、淄博十一中、淄博齐盛高级中学作为指标分配学校。淄博实验中学招生计划为1695人(其中,中美合作办学90人),分配指标为1124人;淄博中学招生计划为1101人,分配指标为771人;淄博五中招生计划为802 人,分配指标为561人;淄博十一中招生计划为1062(其中,中加合作办学60人)人,分配指标为701人;淄博齐盛高级中学招生计划为601人,分配指标为421人。二、指标分配范围分配范围为张店区域内的市属、区属、民办初中学校,淄博高新区、淄博经开区区域内的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以及其他涉及功能区划调整符合张店区报名条件的考生。三、指标分配办法2022年张店地区参加中考的毕业生共有11003人。因张店区属学校、驻地市属学校、驻地民办学校和淄博高新区、淄博经开区学校及新划入功能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标准不同,首先按照各类学校参与指标分配的总学生数与全区参与指标分配的总学生数计算出各类学校分得的五所高中学校的指标总数,然后根据以下公式分别算出每类学校中每所学校应分得的各高中学校的指标数。其中淄博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淄博经开区教育行政部门单独计算出淄博高新区、淄博经开区及相应划入功能区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应分配的各高中学校指标数;其他几类学校由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计算。初中学校应分指标数计算公式为: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享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必须为本初中学校在籍且在该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存在违规办学行为,上一年度被省、市教育局通报处理的初中学校,在计算其应分得的部分高中招生学校指标时,扣减其办学水平评估成绩的10%。

  3.具有张店区、淄博经开区、淄博高新区户口未在张店区、淄博经开区、淄博高新区所属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简称“外转入考生”),回我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时不享受指标分配录取;往届毕业生、初四回原籍考生以及在张店区、淄博经开区、淄博高新区所属学校就读不满一年学习经历的外来务工子女毕业生不计入学校分配指标学生基数,录取时不享有指标生资格;初四年级转入张店区、淄博经开区、淄博高新区所属学校就读并在我区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不享受指标分配;新划入功能区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在张店地区报名但不享受指标生分配政策:有功能区户籍,未在原区县或张店地区就读,自行选择到其他区县、外地市的;从其他区县、外地市转入新划转功能区初中学校就读不足一年的。

  附:1.张店地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张店地区2022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分配表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