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订购教辅材料
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
我市发布《关于印发
〈南昌市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相关事项
不得向小学1-2年级学生推荐教辅材料
《通知》明确,任何单位不得向全市小学1-2年级学生推荐任何教辅材料。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进展,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将全部使用新教材,不再使用老教材,因此《南昌市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不再录入与老高中教材配套的教辅材料,其余均沿用《南昌市202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内容。
按照《推荐目录》选用义务教育3-9年级和普通高中各年级教辅材料,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使用。严格按照《推荐目录》选用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中小学校推荐其他任何教辅材料;中小学校不得向学生推荐其他任何教辅材料,更不得统一组织代购《推荐目录》《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江西省2021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以外的其他任何教辅材料。
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
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发行单位要认真负责、及时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工作,严格按照省《推荐目录》及南昌市选用结果组织发行,严禁增加征订品种、增删册次,严禁随意扩大征订范围,严禁搭售其他任何教辅材料和物品。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
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对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必须选择新华书店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但不得从中牟利。
加强教辅材料选用、使用和发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管理。对违反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规定,违规选用和征订《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南昌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胡萧
来源: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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