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定很爱我…
原标题:他们,一定很爱我…
今日(11月20日)是“世界儿童日”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
呵护儿童
也是呵护我们的明天
长期以来
有这样一群人
用心深耕儿童工作领域
用自己的智慧和付出
为孩子们撑起爱的成长天空
因为有他们的保驾护航
让更多的孩子拥有了健康快乐的童年
在“世界儿童日”这天
让我们道一句感谢
“万婴之母”林巧稚
林巧稚 图源:新华社
林巧稚出生于1901年,5岁时母亲身患宫颈癌不幸去世。于是林巧稚立下了学医的志向。一生中,她亲自接生的、记录在册的孩子就有5万多名,其中包括我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每一个由她亲手接生的孩子,出生证上都有她亲手写的英文签名——林巧稚的孩子(Lin Qiaozhi’s baby),被人尊称为“万婴之母”。
1955年,林巧稚被选为中科院院士,她也是当时唯一一位女院士,并被任命为医科院副院长。次年6月,我国首个妇产专科医院建成,她被选为首任院长。她是中国现代妇产科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成功实施中国首例新生儿溶血症手术。
“糖丸爷爷”顾方舟
顾方舟和团队研发的疫苗被叫做“宝塔糖”,因此他也被称为“糖丸爷爷”。图源:央视网
1955年,中国爆发了严重的脊髓灰质炎,病毒在儿童中隐性传播,病发后导致终身残疾甚至呼吸麻痹,俗称小儿麻痹症;严重者甚至会死亡。
当时全国上下人心惶惶。年轻的顾方舟临危受命,带领科研团队开始研发脊灰疫苗。结合实际,顾方舟抛弃了生产成本高且服用次数多的死疫苗,从零开始,启动活疫苗研发。
新疫苗进入临床试验阶段,顾方舟和同事们冒着瘫痪的危险,先行试用疫苗。观察期成功通过,新中国第一支脊髓灰质疫苗就此诞生。从此之后,中国千千万万深受病毒侵害的孩子及家庭看到了希望的曙光。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中国成为无脊髓灰质炎国家。
2019年,顾方舟离我们远去,但他带领研发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在往后的年年岁岁里泽被着亿万儿童。因最初的脊髓灰质炎疫苗是宝塔糖的形状,因此他也被后人亲切地称为“糖丸爷爷”。
中国小儿外科重要创始人之一张金哲
已经101岁的张金哲仍然在一线工作,通过挂号系统能查到他的出诊信息。图源:新华网
1948年前后,新生儿皮下坏疽爆发。传染性极强,蔓延速度很快,致死率是100%。
张金哲认为,用“早期切开”的办法或许能救孩子们。但是这一办法太过大胆,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尝试。就在这时,张金哲刚出生不满三天的女儿,也感染上了皮下坏疽。张金哲赌上女儿的生命和自己作为医生的全部,为女儿做了手术。最终,张金哲赢了!女儿的病症没有复发,身体也慢慢痊愈起来。
自此,曾被认为是“死路一条”的“早期切开”办法迅速传遍全国。婴儿皮下坏疽死亡率,由之前的100%下降到10%,后来又下降到5%以下。
张金哲受命,在北京大学医学院建立小儿外科专业,后又调入北京儿童医院,主持建立小儿外科团队。受西方技术封锁,小儿医疗器械极度匮乏。张金哲在家里搭起“小作坊”,白天上班,晚上动手搞发明,自制指套刀、土制心电监护仪、巨结肠手术所需的环钳……享誉国际的“张氏钳”“张氏膜”“张氏瓣”就是这样发明出来的。张金哲创建了多种简便易行的方法,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小儿外科道路。
如今百岁高龄的张金哲仍在坚持工作。他说,自己最大的希望,是“儿无痛、母不悲”。
还有很多的名字需要我们记住
现代学前教育鼻祖福禄贝尔
《儿童权利公约》主要起草人亚当·洛帕萨
提出“整个国家幸福的基础在于儿童教育”的夸美纽斯
倡导“教育要适应儿童天性”的卢梭
中国现代幼儿教育的奠基人陈鹤琴
……
他们的智慧和思想
透过时间
照亮着孩子们成长的路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世界儿童日,将牵手每一个儿童,帮助他们实现自身权利、发展全部潜能。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
请一定认真地告诉孩子们
小小的你,有大大的权利
我们将依托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来呵护“少年的你”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这两部法律,一个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一个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将一体施行、共同发力,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两法”亮点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内容有所增加,由72条增加到132条,在结构上增加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两个专章。同时,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产品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司法机关等各个主体应当承担的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概念,健全了预防和矫治教育的措施,完善了收容教养制度,将原来收容教养的对象实施分流。
在家庭保护方面
法律要求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在委托照护情形下,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在学校保护方面
法律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心理健康机构合作,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异常问题。
在政府保护方面
法律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做好未成年人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精神障碍早期识别和诊断治疗等工作。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代表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责。长期以来,共青团云南省委与有关部门同心协力,广泛传递党的声音,协助相关法律不断完善、实施、普及,联动社会组织共建社会支持体系,有力促进广大青少年成长发展。一起来看↓
我们如何做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未成年人成长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2022年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共6100场次,覆盖40万人次。
联合有关部门对《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和《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两部地方法规发起修订倡导,并全程参与修订工作。
充分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台作用,开展心理健康、法律服务、家庭教育、生涯规划、性健康教育、特殊个案等服务。2021年以来,12355热线通话总量3654个,为113例个案提供243次面对面咨询服务。“云青护”小程序注册总人数26162人,在线留言问题132个,留言咨询回复227条,在线咨询116个。
实施“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示范项目”,重点对青少年权益维护、心理健康、自护教育等项目进行支持,旨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2021年,共计在各地州和高校实施权益项目14个,投入资金35余万元。2022年,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和青少年较为集中地区建立12355综合服务站点5个,投入资金30万元。
组织开展“青春自护·有你有我”为主题的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以增强青少年群体自护意识与能力为目标,开展防拐卖、防校园欺凌、防网络沉迷、防溺水等专项活动,引导青少年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以及保护自身安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2021年以来,开展青春自护线上活动355场次,覆盖人数126749人次、线下活动3079场,覆盖674918人。
下步,共青团云南省委将充分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云青护——一部手机护成长”等平台,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营造良好的氛围;落实好“八五普法”要求,持续扩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培养未成年人的规则意识、底线意识;持续开展好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此外,对“权益示范项目”品牌项目实行模块式的门店化、标准化流程和规范化的管理,为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和少年儿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那么面对儿童成长过程中
可能遭遇的种种威胁
我们该如何应对?
一起来看↓
未成年人保护
重在坚持、贵在创新
坚持,是要以持之以恒的韧劲
一任一任接续努力
创新,是要有未雨绸缪的眼光
跟上改革步伐因时而变
在今天
在更远的未来
让我们一起
关爱孩子,关爱明天
愿每一个孩子都有足够的温暖与关爱
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
各位小伙伴
今天已经周日啦~
你的青年大学习都完成了吗
本期的学习主题是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一起学习吧
编 辑丨鱼 跃
校 审丨窜天猴
编 委丨茗
来 源丨云南共青团综合整理自云南网、 人民网、人民教育、新华社、新华网、央视网、央视新闻、团省委权益部等
投稿邮箱丨youthyn@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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