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达7.82万人

  在第39个教师节到来之际,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截至2022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达7.82万人,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下,全省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队伍管理、紧缺学科培养、队伍素质均逐步提高。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我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持续深化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教师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加强师德警示教育,每年开展各种系列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建立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每年两次通报制度,实施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让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每一名教师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教师队伍总量稳步增长,截至2022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达7.82万人,比2015年底增加1.36万人。教师队伍结构逐步优化。通过中小学教师招聘、公费师范生培养、职业院校外聘能工巧匠、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式,补充紧缺薄弱学科教师,解决教师队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全面优化乡村教师学科结构,提升了乡村教师素质,进一步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基本建成省、市(州)、县及学校四级教师培训机构。

  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全面落实,启动实施昆仑领航、骨干成长、能力提升三个培训计划。2015年以来,国培、省培资金投入超过4亿元,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达18万人次;职业院校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培训教师5000多人次;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基础教育系统新增省级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和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1700余名。3名中小学校长、3名中小学教师入选教育部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

  教师地位进一步提升,待遇不断提高。我省建立差异化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实现全省覆盖。实施了政府购买学前教育保教岗位提标工程。加大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力度,全省45个县(市、区、行委)总体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的目标。实行本(专)科毕业生基层任教学费奖补政策,鼓励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任教。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激发教师的专业发展动能。教师表彰奖励体系逐步完善,“十三五”期间累计推荐并获得国家级表彰教师16名。完善省政府表彰制度,累计组织评选表彰省级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292名,全面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原标题:《青海省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达7.8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