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宝山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资助申报工作开始啦!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山区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宝人社规〔2022〕10号)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见附件1),现开展2023年度宝山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资助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对象

  适用于工商注册(法人登记)、税务登记在宝山区域范围内,从事人才引进、人才培训、高端猎头、管理咨询、人才测评、职业考试、职业教育等海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优质企业(机构)(应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以及运营区域内人力资源产业园的有关企业(机构)(以下简称“企业(机构)”)。

  申报企业(机构)近一年内信用情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近三年税收情况稳定,对于区域经济发展贡献良好。

  集中申报

  一、申报时间

  截至10月27日

  二、申报项目

  (一)人才引进奖励

  A.创新人才引进奖励

  1、支持内容

  对从区外引进的创新人才符合《宝山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中A类的,给予企业(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从区外引进的创新人才符合《宝山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中B、C、D类的,或《上海市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的第一类、第二类人才或经本区业务主管部门评估为宝山区重点产业重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负责人的,分别给予企业(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从区外引进的创新人才符合《宝山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中E类的,给予企业(机构)最高不超过3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引进人才的入职时间需在2023年1月18日(含)后,引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区合法工作和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如约定试用期的,应当在2023年10月31日之前结束试用期并继续在原单位工作。

  3、申报材料

  (1)宝山区创新人才引进奖励资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企业近3年纳税证明(需体现区税)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

  (6)引才项目服务费用支付发票及明细

  (7)引进人才身份证

  (8)引进人才劳动合同

  (9)引进人才近6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10)引进人才近6个月在本单位的个税缴纳证明

  (11)引进人才上一家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12)引进人才资质证明材料

  ①引进人才为《宝山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或《上海市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的几类人才,需提交能够说明引进人才能力的主要资质和业绩材料(不超过10页),主要包括:获得国内外重要奖励的证明材料,当选或入选国内外学术机构、人才计划的证明材料,其它能够说明引进人才能力的相关材料。

  ②引进人才为宝山区重点产业重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重点产业重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认定批文及相关佐证资料、项目团队组织架构图、总人数及相关情况说明。

  (13)企业承诺书

  (1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咨询电话

  56103450 张老师

  B.海外人才引进奖励

  1、支持内容

  对引进获得国(境)外世界前100强高校博士、硕士学位应届留学人员或外籍人才,并与本区重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机构),分别按每人3万、1万元标准,给予企业(机构)奖励,每年度最高20万元。

  2、申报条件

  引进人才的入职时间需在2023年1月18日(含)后,引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区合法工作和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如约定试用期的,应当在2023年10月31日之前结束试用期并继续在原单位工作。

  3、申报材料

  (1)宝山区海外人才引进奖励资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企业近3年纳税证明(需体现区税)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

  (6)引才项目服务费用支付发票及明细

  (7)引进人才身份证件

  (8)引进人才劳动合同

  (9)引进人才国(境)外学位证书

  (10)引进人才近6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11)引进人才近6个月在本单位的个税缴纳证明

  (12)海外人才证明材料

  ①引进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最高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引进外籍人才,需提交有效签证页、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证

  (13)企业承诺书

  (1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咨询电话

  56103450 张老师

  (二)服务创新扶持

  1、支持内容

  支持鼓励企业(机构)开展人才遴选、人才分类评价、人才数据库、人才指数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体系等专业研究,对取得相应成果的,给予最高20万奖励。

  鼓励和支持企业(机构),将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转化为具有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的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创新项目,参与技术合同登记,参评高新技术企业,对获得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原始取得的发明专利授权,并在宝山区域范围内运用,为企业产生经济效益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专项奖励。

  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有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的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创新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需在2023年1月18日(含)后投入运用并取得成果。

  3、申报材料

  (1)宝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创新扶持资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企业近3年纳税证明(需体现区税)

  (5)市场运用证明(主要包括:销售/服务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6)成果证明材料

  ①申请专业研究资助,需提交研究成果证明

  ②申请发明专利资助,需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发放的发明专利证书

  ③申请创新项目资助,需提交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市场前景、社会价值等)

  (7)企业承诺书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咨询电话

  56103450 张老师

  (三)活动推广支持

  A.重大活动推广支持

  1、支持内容

  对企业(机构)举办、参展国际、国家或市级等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力资源高层级展会、论坛等,给予主办(承办)单位或项目单位按每次活动实际发生的注册费、展位费、宣传推广费等经费50%的支持,最高200万元。

  2、申报条件

  企业(机构)需在2023年1月18日后(含)举办或参展活动。

  3、申报材料

  (1)宝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活动推广支持资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企业近3年纳税证明(需体现区税)

  (5)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现场记录、工作照片等材料

  (6)活动费用开支明细汇总表及对应合同、发票

  (7)企业承诺书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咨询电话

  56103450 张老师

  B.海外拓展支持

  1、支持内容

  支持鼓励“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建立海外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增强企业(机构)国际竞争力,对业绩优秀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补贴。

  2、申报条件

  企业(机构)需在2023年1月18日(含)后建成海外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引才工作站、人才交流平台并引进海外人才。

  3、申报材料

  (1)宝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海外拓展支持资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企业近3年纳税证明(需体现区税)

  (5)拓展海外市场、引进海外人才的佐证材料

  (6)企业承诺书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咨询电话

  56103450 张老师

  (四)基地建设扶持(人才培育实训基地)

  1、支持内容

  鼓励企业(机构)在本区建立人才培育实训基地,为宝山区重点产业培养优秀人才,优先推荐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并对入选培养基地的,按基地培养人才的规模和成效,给予实训基地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

  2、申报条件

  人才培育实训基地需在2023年1月18日(含)后入选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3、申报材料

  (1)宝山区人才培育实训基地资助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企业近3年纳税证明(需体现区税)

  (4)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证明

  (5)成果证明材料

  ①培养的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名单;

  ②开展技能人才培训,需提交相关材料佐证;

  ③承办竞赛活动或承担竞赛训练基地任务,需提交相关材料佐证。

  (6)企业承诺书

  (7)企业营业执照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咨询电话

  56119997 陆老师

  (五)机构落地支持

  1、支持内容

  对入驻科创人才港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的企业(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开办费支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设立合资公司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开办费支持。

  对入驻科创人才港的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全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强的企业(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分别给予250万、150万元开办费支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设立合资公司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开办费支持 。

  入驻科创人才港企业(机构)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一定期限按企业当年办公用房租金总额的30%给予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2、申报条件

  企业(机构)需在2023年1月18日(含)后入驻科创人才港。

  3、申报材料

  (1)宝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落地支持资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企业近3年纳税证明(需体现区税)

  (5)企业在科创人才港的办公用房租赁合同

  (6)近1年房租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

  (7)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①申请开办费资助,需提交“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全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强企业”评选上榜相关证明材料

  ②申请开办费资助,且入驻企业类别为总部或区域总部,需提交公司在科创人才港成立总部或区域总部迁入的决定意见、批文等相关证明材料,公司在国内外分支机构的管理数量及相关证明;入驻企业类别为分支机构或合资公司,需提交企业在科创人才港设立分支机构或合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合资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管理人员任命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承诺书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咨询电话

  56103450 张老师

  (六)企业发展激励(企业上榜奖励)

  1、支持内容

  企业(机构)首次上榜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全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强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企业(机构)需在2023年1月18日(含)后上榜上述榜单。

  3、申报材料

  (1)宝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上榜奖励资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企业近3年纳税证明(需体现区税)

  (5)“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全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强企业”评选上榜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承诺书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咨询电话

  56103450 张老师

  (七)信用评价奖励

  1、支持内容

  支持鼓励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构建诚信透明的市场发展环境。对通过市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的企业(机构),根据获评市级等级及区域贡献度,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企业(机构)需在2023年1月18日(含)后获得市级及以上信用评价。

  3、申报材料

  (1)宝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信用评价奖励资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近3年纳税证明(需体现区税)

  (5)市级及以上有关政府部门发放的信用评价认定证书

  (6)为区域履行社会责任相关情况证明(主要包括:参加区内公益活动、行业活动证明及照片、政府奖项、新闻报道等证明)

  (7)为区域引人才、促就业相关情况证明(主要包括:为区内进行境外拓展、人才引进、服务人员数量、稳岗补贴、培训补贴等证明)

  (8)其他体现资质与区域贡献度的佐证材料

  4、咨询电话

  56103450 张老师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

  (1)申请“海外人才引进奖励”“服务创新扶持”“海外拓展支持”“企业信用评价奖励”的,需由企业(机构)提出申请,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属街镇(园区)或主管部门,街镇(园区)或主管部门同意推荐的,在《申请表》中盖章,并将材料电子版及pdf盖章版发送至bsrcgy@126.com(邮件名命名为“2023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申报-街镇名”,每个机构、每个申报项目一个文件夹)。

  (2)申请“创新人才引进奖励”“活动推广支持”“人才培育实训基地资助”“机构落地支持”“企业上榜奖励”的,采取企业自主申报的方式,由企业(机构)填报《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并将材料电子版及pdf盖章版发送至bsrcgy@126.com(邮件名命名为“2023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申报-企业(机构)名”,每个申报项目一个文件夹)。

  (二)审核和评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助对象条件、资助金额等进行审核,并牵头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开展评审工作,并提出拟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

  (三)公示

  审定通过的拟资助对象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资助资金。公示有异议的,经核实情况后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常态化申报项目

  常态化申报项目为全年实时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及流程,烦请拨打咨询电话具体了解。

  (一)基地建设扶持(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1、支持内容

  鼓励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机构)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或创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带教费等补贴,并对见习学员给予生活费补贴。

  2、咨询电话

  就业见习基地 56127077 顾老师

  创业见习基地 56127032 彭老师

  (二)企业发展激励(企业上市扶持)

  1、支持内容

  拟上市的企业(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具备上市辅导资格的人力资源机构,给予100万元的中介费补贴;对完成上市辅导,且申报材料已经中国证监会(或相关交易所)正式受理的,再给予100万元的中介费补贴;企业成功在境内上市后,再给予300万元的奖励。

  2、咨询电话

  56607536 朱老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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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印发《宝山区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宝人社规〔2022〕10号)

  2、宝山区创新人才引进奖励资助申请表

  3、宝山区海外人才引进奖励资助申请表

  4、宝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创新扶持资助申请表

  5、宝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活动推广支持资助申请表

  6、宝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海外拓展支持资助申请表

  7、宝山区人才培育实训基地资助申请表

  8、宝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落地支持资助申请表

  9、宝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上榜奖励资助申请表

  10、宝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信用评价奖励资助申请表

  11、企业承诺书(模板)

  12、宝山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原标题:《2023年度宝山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资助申报工作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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