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现结合我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学生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的关键措施,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各自实际,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予以贯彻落实,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面对新时代新使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还存在体制机制不顺、基层基础薄弱、力量保障不足、服务能力不够等短板和薄弱环节,地区间、学校间发展还不平衡,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人数呈上升趋势,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时有发生。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迫在眉睫,必须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履行好工作责任,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咬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以新时代“第一等的工作”,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固基础、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构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着力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着力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养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努力成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学生主体地位,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充分挖掘学生心理潜能,培养学生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了解自我、调控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遵循规律,守正创新。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把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制创新、课程体系创新、服务支持体系创新,切实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效。
——三全育人,协调联动。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心理育人,充分发挥家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咨询师、辅导员、班主任等育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社会、家庭、学校育人合力,构建集教育、咨询、预警、服务、干预、处置于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分类推进,综合施策。结合不同学段特点,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有效解决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问题。聚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难点堵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解决学生实际心理问题综合能力。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学校心理健康课程全面覆盖,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自助互助技能掌握率达到30%以上。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全面建立,政府、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家庭等网格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县(市、区)全面设立或接入心理援助热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配齐建强,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基本形成,心理问题发生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1. 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统一编写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材,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学前教育机构应遵循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创设活动场景,培养积极心理品质。有条件的高校、特殊教育机构可开设更具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和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余为配合单位,下同)
2. 注重全方位教育。构建心理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协同育人模式,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劳动课程,广泛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经常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专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月、“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沉浸式体验中增强心理素养。(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推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大力推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区域性心理辅导中心,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基地。(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4. 完善预警防控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定期全覆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全面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科学分析、合理应用测评结果,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普遍建立中小学学校、年级、班级、家庭四级预警网络,编写修订高校宿舍心理信息员、班级心理保健员等手册,提高高校学校、院系、班级、寝室四级预警网络运行效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5. 实施网络化管理。在现有教育平台中增设学生心理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供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档案管理与转接、异常行为预警、心理训练、在线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心理档案转续衔接等机制,为高一学段学校及时实施心理咨询辅导提供信息支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6. 健全干预体系。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辅导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创造条件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网络预约专线等服务通道,做好常态化心理咨询服务。健全心理危机事件处置预案,完善学生在校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工作预案,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
(二)落实家庭教育责任。
7.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婚姻登记机构应积极开展婚前辅导教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开设结婚登记相关课程,引导适婚青年增强婚恋观、家庭观、责任观,力争到2025年,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构全部设立婚姻辅导室。组织实施好《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场所推动成立家长学校,定期配送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等课程,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成长特点和规律,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为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赋能。(省民政厅、省妇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团省委)
8. 完善家校协同干预机制。完善家校沟通交流机制,健全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即时通讯软件等家校沟通渠道,及时沟通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入学时就确定患有抑郁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应与家长共同商定干预方案,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辅导。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等严重心理危机时,学校应及时协助家长送医诊治。(省妇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团省委)
(三)完善社会支持服务体系。
9. 规范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和评估监督,促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整合卫生健康、教育、医疗机构、社会等力量,积极研制各学龄段心理健康状况标准,探索开发符合各学龄段特点的学生心理健康测试量表。鼓励各类心理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发挥专业优势,为学生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0. 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卫生医疗机构的支持协作机制,持续强化卫生医疗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协同合作,建立定点合作关系,到2025年,县级以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对沉迷网络人际交往、游戏等网络迷恋行为学生的心理矫治工作,对留守、贫困、流动、单亲、残疾、丧亲等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爱,为遭受校园欺凌和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情感困境等情况的学生,提供及时心理干预。(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明办、团省委)
11. 建立数据监测反馈机制。建立监测数据反馈机制,加强各类网络平台监测,发现学生通过网络搜索或讨论自杀方法等信息时,应及时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反馈,及时运用科技手段协助学校定位突然失联学生,为挽救生命做出最大努力。(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12. 配齐配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编制部门应指导所属学校在编制总量内,统筹合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统筹解决学校编制紧缺问题。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所学校至少配备2名。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800配备专职教师,超过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应采取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且配备至少1名专职教师。办学规模低于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应通过其他学校对口援助、教师定点支教等多种方式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确保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覆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县级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原则上应纳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落实好职务(职称)评聘工作。设有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机构的高校,可同时纳入相应专业队伍管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3. 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培训培养体系,对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开展不少于40个学时的专业系统培训,对所有辅导员、班主任每3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整合教育系统专业力量,开发心理健康专项培训课程,全覆盖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全员及时发现和早期干预能力。每3年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师推选展示活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14.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适当增加招生培养指标。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相关专业,建设一批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实践督导体系。支持有关高校定向培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推动医学、教育、康复、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心理学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15. 组建高水平心理援助团队。联合招募医务人员、专家学者、学校教师、社会工作者等具备资质的人员,组建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设立24小时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热线,面向学生开展科普宣传、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志愿服务。逐步推行高校心理健康专业师生与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切实增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品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妇联、团省委)
16.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大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基础和应用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开展以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为基础的心理健康相关理论和技术的实证研究,逐步形成有中国文化特色、江西地方特色的心理学理论和临床服务规范。针对学生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和危害学生健康的重点心理疾病,开展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综合研究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识别与干预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17. 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应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机构设置、工作实施、评估检查、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集聚资源、整合力量,共同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分工负责、学校主动作为、全社会共同参与、家庭尽力尽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各类学校应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明确牵头职能部门,定期调度协调,统筹推进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各方资源,成立本级专业指导机构,统筹负责本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8. 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效益的考核,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有效开展。鼓励各种社会资源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9. 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考评制度,将工作成效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内容,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文明校园创建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测评等工作内容,把“软指标”变为“硬约束”。(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 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引导,各级宣传、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动漫等传播形式,广泛运用门户网站、“三微一端”等传播平台,组织创作、播出一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各级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应有效管理和规范心理危机事件的宣传报道,加强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舆情管控,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回应,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环境。(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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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