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初中生花900元文身,家长知道后要求文身店担责,老板感觉很委屈
原标题:初中生花900元文身,家长知道后要求文身店担责,老板感觉很委屈
湖北武汉。一位妈妈偶然间发现正在上初中,15岁的儿子在手臂和手腕的位置有纹身,这让妈妈瞬间火冒三丈,后来得知纹身清洗高达60000块钱,他认为纹身店要承担责任,结果老板回了句:“现在小孩都是吃激素长大的”!
起初,这位妈妈发现儿子手臂的刺青花纹后,非常气愤,毕竟孩子还是未成年,而且对于这种纹身,她做家长的是非常排斥的。冷静下来后,就向儿子了解情况。
孩子表示,两处纹身是分为两次去纹的,第一次是十月份,在手腕处纹了一个图案,花了300块钱,随后又在手臂处纹了一个图案,花了600块钱。当时纹身店并没有对他进行身份的核实,就直接上手操作起来。
后来,孩子的妈妈带着儿子去医院就医,医生告知,手臂和手腕单次清洗费用是15000元,一共需要清洗4次,算下来,一共要花60000块钱。对于如此高额的数字,孩子妈妈认为纹身店有很大的责任,至少要承担大部分的费用。
可当孩子妈妈找到纹身店,老板却表示:现在小孩都是吃激素长大的,长得太成熟,根本就不像是未成年人,所以拒绝承担相关的费用。
无奈之下,孩子妈妈只能找到媒体介入,希望能够讨回一个说法。
记者联系到纹身店老板马先生,他表示:男孩看着并不像成年人,既然下意识认为对方是成年人了,自然不会再要求看他的身份证,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他们确实做得不对,但只能把纹身的花费退回去,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无法承担清洗纹身的费用。
目前,双方对于赔偿的费用问题,还没有协商出一个答案,接下来,孩子的妈妈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对于这件事,网友们普遍有两种看法,有网友认为:这个都是自愿的,谁赚钱都不容易,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连退款都不应该退。
也有网友认为:这件事和孩子主不主动没关系,就像烟酒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商家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
其实从理的角度去思考,我更认同第二种说法。或许站在店家的角度来看,这件事很委屈,孩子来纹身,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只要对方是未成年,商家就必然有错。
《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纹身本身是一种个人选择,但目前社会对纹身认可度较低,大面积纹身可能对就业、求学、参军、考公等造成不可逆的影响。有鉴于未成年人有限的控制和辨别能力,司法实践中一般要求未成年人纹身获得其法定代理人事前许可,纹身店有确认顾客年龄的注意义务,若未履行注意义务,则需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虽然现行立法并未明确禁止为未成年人纹身,但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行为须获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这一规定实际是“禁止为未获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未成年人纹身”。
在司法实践中,视纹身面积的大小、法定代理人(父母)过错大小等因素,纹身店可能因其不履行义务行为承担退费、依据过错比例支付复原支出、精神损害赔偿等责任。
纹身看似金额不大,复原却极其麻烦。总而言之,孩子选择纹身,这背后的原因需要家长去重视和面对,不管最后商家承担多少责任,但最后麻烦的都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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