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2022年中考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教厅〔2018〕108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教基二〔2021〕1号)、白银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白银市2022年中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教发〔2022〕10号)精神制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十统一”原则,即县教育局统一审查资格;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办理准考证;统一申报、下达招生计划;统一订购试卷;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抽调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统一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实施网上阅卷、成绩公布;统一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录取新生;统一评估、通报考试招生工作情况。
(二)坚持严格落实考试招生信息“十公开”: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细则、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处理结果等信息。
(三)坚持分数优先、依据志愿、参考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学业考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必须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
(四)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一榜走”政策,即特长生、普通生一次录取,凡录取学生一榜公示,不留一个招生计划,榜外不插一人上学。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会宁县2022年中考。具有会宁县初中学籍的会宁户籍应届毕业生;具有会宁县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会宁县户籍外地回原籍就读应届初中毕业生。
2.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二)报名办法
1.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2.非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到县内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3.中考报名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组织考试
(一)考区、考点及考场设置
分设河畔镇考区和会师镇考区,所有考场设在标准化考点,由县教育局统一随机编排。会宁县河畔镇分考区试卷保密工作由县教育局选派人员承担值班保密任务。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内容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其中物理、化学为合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为合卷);以上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现场测试(特殊考生实行笔试)。
2.考试分值:中考总分为8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物理、化学合卷150分(其中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为合卷15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体育与健康50分。
3.考试内容: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试题命制以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为依据,确保依标命题、教考衔接。试题充分发挥考试的育人功能和积极的价值导向作用,注重与社会实际的联系、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在考查学科核心知识内容、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点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探究创新能力。减少记忆性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不出偏题怪题,不超标命题,不扩大、压减考试内容范围,不将高中课程内容、学科竞赛试题以及校外培训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道德与法治》考试内容中含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时段内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政治和禁毒教育内容。《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会教基〔2022〕12号)执行。
(三)考试时间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6日—6月18日。数学、英语考试时间120分钟,语文、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特殊考生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笔试时间为40分钟。残疾人参加考试的,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执行。具体时间为:
6月16日上午 9:00-11:30 语文
6月16日下午 15:00-17:30 物理、化学综合
6月17日上午 9:00-11:00 数学
6月17日下午 15:00-17:30 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综合
6月18日上午 9:00-11:00 英语
6月18日下午 15:00-15:40 体育与健康(特殊考生)
(四)阅卷及成绩公布
1.中考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成绩公布由市教育局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统一公布。
3.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复查申请,由县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市教育局复查。
五、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由县教育局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和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编制,市教育局审核统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会宁一、二中特长生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1%以内(含面向全市招收的特长生),全县特长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总体招生计划的5%以内。按照省、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要求,普通高中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严格防止产生大班额、大校额。
2.高中阶段职普融通试点审批实行“学校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遴选备案”的流程,职普融通试点实验班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单列,试点工作以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六、招生录取
1.新生录取工作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方案,县教育局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的全程监督下,实行“分数优先、依据志愿、参考评价、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录取。
2.对于特长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仅限报考会宁三中单招、会宁四五中统招的体育类各专项成绩前两名术科合格特长生、艺术类总分前两名术科合格特长生及评委组认定特别有发展潜力的特长生),在不突破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
3.坚持两随机一公开,城乡均衡,机会均等原则对会宁一二中统招特长生、普通生和会宁四五中统招特长生、普通生分别进行统招分流。首先,依据考生排位分(中考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第二位起依次连接语文、数学、英语、理综、文综五科成绩取整部分,各科成绩小数点前三位,相应数位不足则用数字“0”补齐)由高到低,依次按S形(采用统计学“ABBA设计”)循环分流(分流时只出现考生分数信息,其他信息均不出现);其次,由两校随机抽取分流学生名单。分流结束后,各录取学校按规定时间、规定格式张榜公示录取结果。
七、照顾政策
(一)军人子女(指部队现役军人之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照顾政策按照白银市教育局和白银军分区政治部《关于2013年中考招生照顾政策的补充通知》(白教发〔2013〕50号)执行。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分录取。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以及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可以到父母的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照顾政策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和甘肃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执行。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分录取。
3.烈士、因公牺牲和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的,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照顾政策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执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按照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执行。
1.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降20分录取。
2.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降10分录取。
(四)少数民族学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五)农村“两户”(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30分。
(六)“三侨”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七)我县代培玛曲县学生,按照报考普通高中正取线下180分录取。
以上照顾政策加分不能累加,只可享受最高加分项。
符合条件(一)者,由军人所在单位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白银军分区政治部和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符合条件(二)、(三)者,每年3月份,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信息下发各市(州)教育部门,市(州)、县(区)两级教育部门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
符合条件(四)者,报名时以学校为单位将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毕业学校、学籍辅号、报考号)报送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符合条件(五)者,填写《会宁县2022年中考农村“两户”子女考生审查表》,在所在乡镇计生站审核盖印后,以学校为单位按照《会宁县2022年中考农村“两户”核对表》汇总后(附电子版),并连同《审查表》、农村“两户”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备案。
符合条件(六)者,由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部门审核,并为其出具身份证明。
符合条件(七)者,考生所在学校填报《会宁县2022年中考会宁代培玛曲学生核对表》,由县教育局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