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教师资格证)认证及(考官申报)
《全国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高级辅导教师资格证)认证及(高级考官申报)正式开启!
(文化部)中国大众文化学会
全国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中心
关于开展教师资格及考官资质评定
暨文化部(中国大众文化学会)各地考区教师考级及考官申报活动开启!
项目介绍
为全国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文化部)中国大众文化学会成立了“全国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中心”。中心将成立专家委员会、委员会将不定期对艺术教师资格及考官资质进行评定,并颁发相应认证证书。
教师资格认证考级
申请高级辅导教师资格证书者,需填写艺术辅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经地方特长生测评认证中心推荐,报送全国特长生测评认证中心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应等级艺术教师资格证书。
※ 获得辅导教师资格证的流程如下:
一、仔细阅读申请说明,并在代理机构提交申请表格。
二、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并准备提交资料。
三、由推荐任职的机构向认证机构
(全国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中心)提交资料。
※ 参会及报名条件要求:
1、初级教师:从事艺术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2、中级教师:从事艺术教育工作六年以上,教学经验丰富,获得普遍的好评及教学成果,或具有中级教师职称者。
3、高级教师:从事艺术教育工作十年以上,教学经验丰富,艺术教育成果显著,获得过一定的社会奖励及学生的广泛好评。
※ 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
二、本人填写的《辅导教师资格证申请表》提交电子版照片。
三、申请人申报专业的技能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四、任职推荐,申请人思想品德及专业技能鉴定证明(由推荐任职机构出具)
高级考官资质申报
全国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工作,在我国各省、区、市全面展开、其考官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申报考官资格的要求通知如下:
1、要求具有六年艺术教育经验,有一定教学经验,获得学生的普遍好评;
2、具备二级以上职称的艺术教师或演奏人员。并具有较高的教学经验和专业水平,有一定的考级能力;
3、具备文艺副高职以上职称人员。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考级能力,获得过相应的教育成果和广泛的选手好评。
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请认真填写申报表及申报专业等级,缴纳申报费,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的(复印件)及获得各种国家级专业奖项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电子版照片(二寸蓝色背景)。
申请人在通过教学教法、乐理、作品分析、即兴伴奏及单独演奏等五门课程的专业培训与考试后,由下属的承办机构进行推荐,申请人方可获得考官申报资格,经审查合格后,由《全国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中心》颁发考官证书。特长生考评认证时将由考官持证负责考级工作,获得考官资格的人员将在认证机构网站全国师资团队进行公布展示。
考官证书样本
《全国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中心》高级考官、
终身制、证书官网同步可查!
教师证书样本
《全国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中心》高级辅导教师资格证书终身制、证书同步官网可查询。
全国艺术特长生等级测评认证
实施方案
一、项目介绍:
全国艺术特长生等级测评认证,是根据教育部教体艺[2014] 1号文件“关于推进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2015年开始建立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促进艺术教育规范发展的方针,经(文化部)中国大众文化学会批准,面向全国青少年艺术人才开展的一项艺术等级测评认证工作。它是以全国社会文化考级的形式为基础,以不同专业艺术等级考核标准为测评标准的测评认证项目。
为全国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文化部)中国大众文化学会成立了“全国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中心”,全面负责全国艺术特长生的测评认证工作,并将逐步形成全国高等级专家评审团队、全国考官团队、教师团队、培训团队、测评团队及专业编审团队等系统的测评认证体系。
二、项目名称:
全国艺术特长生等级测评认证
三、宗旨:
提高全国青少年文化素质,
实现中华民族文艺振兴。
四、目的及意义: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建立评价制度,促进艺术教育规范发展方针,提高青少年文化素质,培养学生喜爱艺术、追求艺术的兴趣,促使学生从单一追求主科成绩中解脱出来,逐步走向“德、智、体、音、美”多元化学习方向上来。同时,使学生通过对艺术的学习和追求,活跃其精神,培养其情操,并成为具有独立人格,品学兼优的优秀青少年。为全国各院、校输送综合素质人才,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五、教师资格及考官资质:
全国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中心,将成立专家委员会,委员会对艺术教师资格及考官资质进行评定,并颁发相应认证证书。辅导教师资格认证,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凡从事艺术教育专业五年以上的老师,经各地代理单位推荐、培训,经中心考核后,可发放教师资格认证证书。考官资质:考官队伍建设是中心测评工作的基础,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六、等级测评教材:
为了不束缚各代理机构以往使用考级教材的思路和延续性,中心暂不推广新的教材和测评标准。各代理机构可参照由文化部批准的各考级单位现有的教材执行。
七、等级测评科目:
音乐类:
1、 健盘乐器类: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单、双排)等。
2、 西洋管弦乐器类: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巴松管)、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竖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鼓、爵士鼓、定音鼓及打击乐器、木琴及马林巴琴、吉它、电吉它、电贝司、民谣吉他等。
3、民族管弦乐器类:陶笛、竹笛、笙、唢呐、管子、巴乌、葫芦丝、琵琶、扬琴、柳琴、月琴、古筝、古琴、中阮及大阮、三弦、二胡、板胡、高胡、民族打击乐器等。
二、声乐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谷唱法、少儿歌唱。
三、舞蹈类:中国舞、拉丁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等。
四、美术类:1、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等。2、西画:素描、速写、水粉画、水彩画、油画等。
3、书法: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等。
五、武术类;中华武术、跆拳道、散打、空手道、太极拳等。
六、语言类:1、朗诵(普通话、小品、诗歌、主持人)等级认证。
2、英语认证等。
八、等级测评标准:
等级测评采取百分制,其中专业成绩占90%,面试提问占10分。每个等级设合格、良好、优秀三个档次。其中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60分以上者为合格,70分以上者为良好,90分以上者为优秀。不合格者不收证书工本费,补证书者收取证书工本费初次参加测评者,原则上应从一级进行测评,最高起点不得超过四级。参加测评者不得跳级测评,但可以连评。八级以上参评者,不得连评,必须逐级参加测评。八级以上加试奏、试唱、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