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生必看!2021年各大美院录取分数线~
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 (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一、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1. 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09名。
2. 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4名。
3. 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4名。
4. 实验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1名。
5. 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64名,并列364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9.742分。
6. 艺术品保护与修复: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名,并列19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7.110分。
二、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7. 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4名,并列194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3.865分。
三、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8. 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5.962分(重庆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0.967分)。
9. 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5.167分,并列95.167分者专业分数为90分。
10. 艺术史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647分。
11. 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5.010分。
12. 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2.883分。
一、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文史或理工类一批线,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9.04、其他省不低于210.97(综合成绩并列210.97的,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40分)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二、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0,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32.5、辽宁省不低于577.5、其他省不低于54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45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5.97)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三、艺术史论
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文史类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山东不低于127.03、重庆不低于122.86、河北不低于122.12、河南不低于118.28、其他省份不低于116.82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人数15名。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
一、广东省
1、“统考+校考”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0.513分;
2、“统考+校考”设计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1.827分;
3、“统考+校考”书法学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1.307分;
二、广东省外
1、美术学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64.153分(根据录取原则“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15人”,湖南省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153分,河南省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647分);
2、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3.067分(根据录取原则“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35人”,湖南省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193分);
3、书法学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1.573分;
4、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管理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524分;
综合分计算公式: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理论类专业: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遇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综合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如遇录取加权分排名并列时,以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一、录取最低分(不含天津):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绘画类、书法类)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5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设计类)
报考理论类考生须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合格基础上,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全国排名录取
报考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及书法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
美术理论类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如下:
绘画设计类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2。
书法类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60%+校考专业成绩×40%)×2。
服装表演类根据专业志愿按照服装表演类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美术理论类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类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2。
1、实践类(除建筑学、艺术学理论类)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中国画专业满分:200分,录音专业满分:260分,其他校考专业满分:300分。)
2、建筑学、艺术学理论类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满分按75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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