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职级制”来袭,你准备好了吗?
2019 年 6 月 2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印发,文件中明确提出推行校长职级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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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
“校长职级制”已不是第一次被写进国家纲领文件中。
199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要继续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试行校长职级制,逐步完善校长选拔和任用制度,鼓励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任教。”这是“校长职级制”第一次正式出现在国家的政策文献中,指明了校长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
2010 年,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明确提出:“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进校长职级制。”。
2017 年 8 月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强调:“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提升校长的管理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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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20 年来,“校长职级制”屡次被提上国家层面的纲领文件,这体现了国家层面在推进教育改革的迫切愿望,为什么要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呢?
我国的校长选拔任用,主要实行的是行政任命制度。1985 年,国家在对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工资制度改革中,提出了中小学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待遇与行政级别挂靠,即市重点中学、区县重点中学、初级中学和中心小学(完小)的校长分别挂靠行政机关的正处级、副处级、科级和副科级。
在这套管理体制下,校长具有一定的“官位”,同时存在种种弊端。如中小学校长具有行政级别,校长的任命与管理归人事部门,教育局想要选任、调配,往往力不从心。
同时,在行政级别管理下,校长要经常参加各种会议、检查,无法实现静心办学。此外,校长拥有与学校挂钩的行政级别,级别差距较大,校长只能正向、平向流动,而不愿意向下流动,管理机制僵化,不利于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建设,不利于教育均衡等等。
正是为了破解以上校长管理难题,“校长职级制”因应而生。
02
校长职级制的主要改革内容
这些年来,上海、山东、广东中山、广东深圳、四川成都等陆续有各地区对校长职级制进行了探索,虽然它们在具体政策规定上有差异化,但也有不少共通之处,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职级结构、晋升与考核等方面。从总体上来说,校长职级制是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对校长实施职务等级管理。校长职级制的本质是校长专业化,其目的是实现教育家办学。
职级结构。山东省潍坊市的校长职级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系列,每个系列分为 4 级 9 档,分为特级校长(一档)、高级校长(一、二、三档)、中级校长(一、二、三档)、初级校长(一、二档)4 级 9 档,实行每年考核晋档。上海的校长职级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级共 11 等,即初级 1、2 、3 等,中级 1、2 、3 、4 等,高级 1 、2 、3 、4 等,特级。
校长职级制设置校长职级序列,将校长职务从横向上与教师、学校内部的行政管理人员以及行政机关公务员进行区分,从纵向上分为若干等级,形成了以一定的结构、层次和跨度为主要形式的职业阶梯。
职级薪酬。校长职级制的实施使得校长的薪金与职级直接挂钩,如中山市在保留校长原有待遇的基础上,另增设校长职级津贴,按校长职级发放职级津贴。改革后的校长薪酬结构包括四个部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校长职级津贴每月 600~3000 元不等。
山东省聊城市职级薪酬分基础性职级薪酬和奖励性职级薪酬两部分。基础性职级薪酬占 70% ,按月发放;奖励性职级薪酬占 30%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的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由财政部门每年发放一次。
以校长职级阶梯为结构,设计对应的薪酬管理制度。对不同专业发展水平的校长规定不同的薪酬标准,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工资差异,使校长产生公平感,从而实现激励功能。
选拔任用。上海市实行校长职级制后,规范校长选拔任用,多个区域进行了探索。如嘉定区率先试行校长准入制度,区教育局制定《上海市嘉定区校长准入办法》,明确规定担任校长必须首先取得校长准入证书,并对参加校长准入证考核的教师提出了学历、职称、管理经验等各方面的要求,每年组织校长准入考试,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任用校长。长宁区规定新任校长必须从后备干部中产生。每两年推荐一次学校校级后备干部,形成后备干部储备库,并开展后备干部培训班、高级研究班进行培养。
校长职级制后,规范校长选拔,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解决了“校长从哪里来”的问题。同时,探索建立在校长后备人才基础上的公开竞聘制度成为必然,解决了“校长怎么选”的问题。
培养培训。校长培训体系建设是校长职级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山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校长培养培训是推行校长职级制的重要环节,参加培训是校长的权利和义务。培训学时达标,经考核合格的中小学校长,发给相应的培训证书,作为校长职级晋升的必备条件。此外,中山市教育局制定了《中山市中小学校长分级分类培训方案》,以期全面实现校长(园长)分层次、分级别培训工作,提高培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校长职级制促使校长的培养制度有了突破性的改革。将校长的培训与教师的培训分离,针对不同级别的校长进行不同的培训,实现校长的“因材施教”,促使校长走上专业化道路。
评定考核。职级评定是通过特定的方法,依据评价指标对校长进行考评,确定校长职级的管理活动。各地的普遍做法是依托或挂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校长职级评定机构。
如上海在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分别成立了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市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特级校长的评审;区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高级及以下校长的评审和认定,并推荐特级校长人选。
在山东省日照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聘请第三方专家组对校长进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岗位聘用、职级薪酬发放及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校长职级制扎根的关键是考核,因此需要确保评价人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探索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校长评价体系,引导校长走上专业发展之路。
03
校长职级制的前景预判
“校长职级制改革前,我所在的学校是正科级单位,作为校长,整天应付各种会议、应酬、检查,真正用在老师和学生身上的时间和精力很少。改革后,每天都能与老师、学生交流,每年听课 200 节,读书 30 本,校长角色的回归,让我找回了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山东省潍坊市一位校长道出了职级制带给他的改变。
中山市一个校长这样说道:“以前校长的工作成绩没有评定,干好干坏一个样,现在完成指标才能晋升,不敢偷懒”。校长们对校长职级制有了积极的认同感受。
同时,校长职级制让校长交流轮岗成为制度化,鼓励和引导优秀校长到教育薄弱地区任职,有利于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但是,经过近 20 年的改革推进,校长职级制仍然没有总结形成一套科学成熟的制度设计,呈现出了两级分化的局面,有些地区开展的“轰轰烈烈”,校长职级制改革已见成效,有些地区却是“跃跃欲试”,停滞不前,校长职级制改革未能在全国展开。
究其原因,校长职级制改革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改革自身就涉及校长职级设置、选拔任用、考核评价、交流、薪酬改革等,与之相伴建立起了一系列制度,呈现出体系性。校长职级制的实施涉及到组织人事、收入分配等诸多方面调整,也面临许多现实问题,如校长流动体制对接,校长津贴是否能纳入工资体系,如何对校长进行评价等问题。
因此,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多部门联动。加强国家层面对各项体制机制的研究指导,健全完善与改革协同推进、配套支撑的体制机制。
此外,校长职级制改革不仅是“去行政化”这么简单,实质是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因此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 关键在于提高中小学校长专业水平,在进行改革过程中, 要严格校长队伍准入机制建设, 不断加强中小学校长专业能力培训,促进校长交流轮岗。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改革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纵观校长职级制在一些地区取得的成绩,尤其是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可以预见校长职级制的改革浪潮将继续席卷,成为今后我国中小学校长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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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校长职级制的区域探索
上海市
早在 1993 年,上海就率先提出建立校长职级系列的改革目标。从 1994 年开始,率先在静安、卢湾两区先行试点。2000 年,又在黄浦、杨浦、闸北、徐汇、嘉定等区扩大试点,到 2001 年 8 月底,上海市校长职级制改革已向全市推广。上海在推行校长职级制的同时还建立了中小学党(总)支部书记与校长职级对应的标准制度。2003 年,上海将幼儿园园长纳入校长职级的评定范围之内。这样,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序列类型包括了公立中小学正职校长、党(总)支部正职书记和公立幼儿园园长。
潍坊市
继上海试点之后,山东省潍坊市也迈出了改革的步伐。早在 1999 年,潍坊就在高密试点校长职级制;到 2004 年底,职级制在潍坊市全面推行,近千名校长脱“官帽”;2010 年 10 月,潍坊市被国务院确定为“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市。潍坊市以职级制管理为核心,进行了校长选聘、任期交流、考核评价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创新和改革,并在完善校内民主管理制度和第三方评价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消行政级别、实现专家办学、校长依法自主办学,潍坊市校长职级制改革已进入 3.0 阶段。
中山市
2004 年,广东省中山市结合自身管理校长队伍的实践推行校长职级制的改革。2010 年,中山和上海成为全国两个被确定为校长职级制领域仅有的两个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验区。中山市校长职级制改革,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良性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改革过程中,中山市依托“1+6”文件(主文件为中山市政府于 2011 年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意见》),建立了职级序列、校长评价、职级晋升、职级待遇等四个关键制度。
深圳市
2016 年 3 月,深圳市为深化公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制定了《深圳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在深圳市各大院校实施为期5年的校长职级制改革,大力推行校长职级制度。深圳实施校长职级制总体原则是“分级聘用,统一评级”,在不改变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的前提下,校长由任免机关选拔产生后纳入职级管理,由独立的职级评定委员会对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进行职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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