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非全研究生张开怀抱?给予非全研究生平等就业待遇!浙江省带头

  浙江省体育局的公告还明确了三类待遇,包括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推荐就业人员、培养学校选派的兼职研究生讲师(不含在职攻读学位人员)、根据培养计划将毕业并有初步就业需求的人员。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明确了招聘对象为 "列入国家普招计划、由培养学校推荐就业或派遣毕业、按培养计划应于毕业的研究生(在职攻读学历者) 对 "研究生 "的定义是:"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推荐就业,按照培养计划应毕业的学生(不包括正在实际求学的学生)"。

  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聘计划,由培养学校推荐就业或派遣毕业,按照培养计划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讲师(不含已毕业的研究生)'。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的 "职业(省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 "栏目,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文联文学与传媒中心、浙江文学院(浙江 文学中心)。

  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浙江教育考试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同德医院等单位在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均将非全日制研究生列入招聘范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兼职研究生教师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确保平等的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聘用条件,为不同学历的研究生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工作需要无关的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设置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的落户机会。

  而在浙江省级层面,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发布了《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部、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兼职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深化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认识;加强招聘信息管理;各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开招聘要规范招聘信息管理,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名资格条件 并加强就业服务,关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进展。

  不仅是浙江省,因此海南省潭州也改变了报名条件,取消了 "全日制 "的要求,宣布招聘事业单位。此次儋州市事业单位考核发布的招聘资格证书上有此变化,其中共包括12个岗位,其中七级管理岗位2个,八级管理岗位10个,均注明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鲁南工业大学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征集的补充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兼职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国家下达统一招生计划、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此外,面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待遇问题,沈阳、天津、太原、宁波、上海等多个城市近期都采取了积极行动,从招聘、落户条件、就业机会、住房补助等多个方面打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障碍。

  其中,辽宁沈阳和山西太原等北方省会城市今年首次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享受补贴。为需要引进人力资源的城市提供财政补贴是直接的,但更重要的是为人力资源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在这方面,天津、宁波和上海等城市已经明确表示,他们对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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