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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
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8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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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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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
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公告
镇人社事招公告〔2022〕1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8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并提前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告。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以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签署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通;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和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经市卫健委初审后,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同意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试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以本科为学历起点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岗位数的3倍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对个别单位急需、报考人数奇缺的岗位,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招录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岗位,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
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市卫健委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健委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或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912870(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11-853408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附件1: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承诺书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2022年镇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金山英才”
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积极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人才“镇兴”计划,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于近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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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镇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金山英才”
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积极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人才“镇兴”计划,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于近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镇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专业请参照《2022年镇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八)学历要求:2022年毕业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不含所属独立学院)的本科及以上2022年毕业生。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1.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博士毕业生,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九)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现场报名
(一)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16日;9:00-17:00
报名地点:东南大学海外学院书院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四牌楼成贤街88号)
(二)报名材料清单
报名表1份(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附件3);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022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以上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博士毕业生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
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综合评价、面试
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综合评价成绩仅作为入围依据,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综合评价完成后,市教育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安排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及试题答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成绩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确定名次,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内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zje.net.cn/)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2届毕业生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录用后3年内应取得相关专业高校教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到报名、考点现场主动出示身份证、当地健康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考生参加考试须持本人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有效(省内外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镇江教育信息网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广大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1.招聘录用的优秀毕业生,如符合《“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1-89985057(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8916332(镇江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本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1-88916341,13236366850 王老师
0511-85590761,13951283739 刘老师
附件1:镇人社事招公告〔2022〕2号 附件12022年镇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2022年镇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教师专业专业目录
附件3:2022年镇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4:承诺书
镇江市教育局
2022年3月4日
镇江市教育局2022年“金山英才”
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镇教发〔2021〕69 号),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金山英才”镇江市直教育系统领军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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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2022年“金山英才”
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镇教发〔2021〕69 号),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金山英才”镇江市直教育系统领军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镇江市属学校各学科教师(含中学、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镇江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教研员,具体岗位按照各类对象意愿、评审考核情况进行双向选择。
二、引进范围
(一)教育名家,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主要包括以下对象: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名校长、全国优秀班主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名校长;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
3.设区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
4.获得正高级职称的优秀教师;
5.与上述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二)教学名师,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主要包括以下对象:
1.设区市特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设区市名校长、学科带头人;
2.省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技能大赛)最高奖项获得者;长三角地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3.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
4.全日制优秀博士研究生;
5.与上述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镇江市内现已在编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在镇江市缴纳社保的人员;
2.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单位(岗位)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校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实施程序
(一)申请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5月15日止,可发送“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佐证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至邮箱:zjsjyj_rsc@163.com。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本次引才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小组将对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和教育教学实绩等有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人员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评审考核
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员将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审考核。评审考核的方式为综合评价和面试。
综合评价和面试同时进行,面试当天申报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指定地点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形式为面谈、试讲、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能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评审考核的视为弃权。
评审考核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价和面试情况给出是否同意引进的意见,并在镇江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名单在镇江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手续办理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经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入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安家补贴(教育名家60万元-100万元、教学名师30万元),并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符合相关条件的引进人才可在购买住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子女入学、父母养老、健康医疗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引进的教育名家在镇江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还可享受 40-100 万元的购房补贴。
五、有关事项
1. 严格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1-89985057(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8916332(镇江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镇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3. 其他未尽事宜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镇江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1-88916342,联系人:吴老师,13626266284。
附件1:“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申报表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镇江市教育局
2022年3月4日
江苏科技大学2022年
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为加快建设行业特色鲜明(船舶、海洋和蚕桑)的高水平大学,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2022年我校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师资招聘学科(方向)/专业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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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全职博士后招聘方向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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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2022年诚聘
海内外优秀人才
为加快建设行业特色鲜明(船舶、海洋和蚕桑)的高水平大学,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2022年我校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学校简介
江苏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完备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高水平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素有“天下第一江山”之美誉,地处中国第一大经济圈—长三角都市圈,是宁镇扬一体化核心城市,是国家知名的生态文明城市和生态宜居创新型城市,拥有发达的铁路、公路和水路交通,是沿江南北联动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经济发展潜力。
学校现有镇江长山、梦溪2个校区和张家港校区以及上海办事处,占地3979亩;现有教职工229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70余人;在校普通本科生20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700余人,本、硕、博学历留学生600余人;另设有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在校学生7800余人;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14个,本科专业66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10个学科入选“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
学校拥有完备的教学、科研设备和研究平台,有15个国家级、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22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中心,1个江苏省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1个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2个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建设基地1个)。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领军人才
1.顶尖领军人才(A类):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等,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顶尖领军人才。
2.杰出领军人才(B类):国家级重要人才,或具有冲击国家级重要人才潜力的海内外著名大学教授等,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杰出领军人才。
3.青年领军人才(C类):国家级青年人才,或具有冲击国家级青年人才潜力的海内外著名大学教授(副教授)等,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青年领军人才。
4.后备领军人才(D类):省部级重要人才,或具有冲击省部级及以上重要人才的海外著名大学助理教授等,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后备领军人才。
(二)学科(学术)带头人
1.国内应聘人员
(1)国内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一般应是知名高校(含知名研究机构)的教授博导或相当层次人员。
(2)符合我校三级教授及以上岗位聘任条件。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海外应聘人员
(1)博士毕业于海外知名高校(含知名研究机构)或国内博士毕业后有连续4年及以上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并在海外担任助理教授或相当层次职位2年及以上,引进时仍在海外或回国未满1年。
(2)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突出科技创新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发表创新水平高、科学价值大的高水平论文不少于4篇,或在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优秀海归博士(后)
1.海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或在国内知名高校(含知名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及以上的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近;引进时仍在海外或回国未满1年。
2.攻读博士(后)期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高水平论文3篇及以上。
3.能够运用外语讲授专业课程。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优秀国内博士(后)
1.博士一般毕业于国内知名高校(含知名研究机构),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阶段专业相近。
2.攻读博士(后)期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高水平论文2篇及以上。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后经历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师资博士后(全职博士后)
1.应聘条件
应届博士生,或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科(方向)/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相关专业及方向: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力学(流体力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先进设计制造技术、轮机系统设计及性能优化、水声信息感知与传输技术等。
(2)材料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及方向:先进焊接技术与装备、高性能金属材料设计、功能纳米材料、能源材料与器件、3D打印等。
(3)管理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及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系统分析及优化、知识管理等。
具体招聘方向及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2。
3.在站待遇
(1)执行年薪制待遇(25万元/年),按月发放,发放期限为2年。
(2)提供科研经费,理工类每人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人1万元。
(3)享受学校教职工医疗等待遇,可在镇江市落常住户口,解决子女入学,安排入住教师公寓(免租金)。
(4)可申报相应层次专业技术职务。
(5)师资博士后进站时,按进站当年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兑现待遇,期满考核合格出站后,办理入编手续。全职博士后出站时,达到师资考核要求,可办理入编手续,按出站当年人才引进政策兑现待遇。
(6)在站期间取得的超出工作协议约定之外的成果,可享受学校成果奖励政策。
三、招聘学科(方向)/专业/联系方式
船舶与海洋工程、力学、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业设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暖通空调与人工环境、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畜牧学、生物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学、物理学、光学工程、外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哲学、法学理论、科学技术史、公共管理、政治学、社会学、体育学等。
具体招聘学科(方向)/专业及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引进待遇
学校为加盟我校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优厚的引进待遇,具体如下:
1.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1)购房补贴、安家费
补充说明:首聘期内(进校前三年,下同)获批更高等级人才项目的领军人才和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并达到领军人才级别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可兑现购房补贴、安家费差额。
(2)科研启动经费
2.补充师资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1)购房补贴
补充说明:首聘期内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达到领军人才级别的海内外博士,可兑现购房补贴差额。
(2)科研启动经费
3.其他引进待遇
(1)业绩津贴:学科(学术)带头人按正高四档发放业绩津贴,海归博士(后)按副高一档发放业绩津贴,国内博士后、博士副高按副高二档发放业绩津贴,国内博士按副高三档发放业绩津贴;上述待遇均保留三年。
(2)职称政策:特别优秀人才可通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学校重点人才培养计划(深蓝人才工程):新入职博士,若业绩成果符合我校“深蓝人才工程”培养条件,可以直接申报相应人才层次培养对象。
(4)过渡房安排:优先安排入住教师公寓1年;若校内没有房源时可提供租房补贴(学科/学术带头人1500元/月,补充师资1000元/月,资助期限1年);领军人才过渡房安排面议。
五、应聘方式
(一)师资补充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获奖证书等材料同时发送至学院招聘邮箱和人事处邮箱(rsc@just.edu.cn),详见附件1。发送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部门+应聘专业+毕业院校+博士/博士后+现聘职称。若所学专业适合多个岗位,可将简历分别发送至相关学院招聘邮箱。
联系人:邵老师、赵老师、许老师
邮箱:rsc@just.edu.cn
联系电话:0511-84401019、84401026
官网:https://rsc.just.edu.cn
(二)师资/全职博士后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获奖证书等材料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和博管办邮箱(bsh@just.edu.cn),详见附件2。发送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专业+师资/全职博士后+毕业院校。
联系人:赵老师
邮箱:bsh@just.edu.cn
联系电话:0511-84400966
镇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公安工作需要,镇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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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公安工作需要,镇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过硬的心理素质和严格的保密意识;
(二)热爱并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
(四)户籍不限,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需适应夜班;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不予招聘的情形
(一)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二)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三)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六)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其中,笔试、面试单项分值为100分,采用加权分方式计算总成绩。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至3月1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15至11:00,下午14:15至17:00。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门厅(润州区九华山路6号)。应聘人员应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张、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和《个人征信报告》报名。经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现场填写《镇江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交至报名点。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基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社会治安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面试。对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本岗位招录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电话、短信通知其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按笔试、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考察。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七)培训。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举止、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结果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聘为正式公安辅警。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同岗位辅警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联系方式
咨询监督电话:0511—88956127
联系人:胡警官 13815151891
朱警官 15005280707
本简章由镇江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2022年句容市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句容市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专业从事茅山景区经营管理、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句容市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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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句容市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句容市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专业从事茅山景区经营管理、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句容市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招聘人数、学历、专业、性别、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句容市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员岗位表》(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3月12日24:00止;联系人:巫经理 电 话:0511-87356503 、18151911501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均为电子版):
(1)《2022年句容市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450858900@qq.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联系方式。
3、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应岗位应聘条件。考试前通知考生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并留存复印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成功报名者,收取每人报名费100元)。
4、岗位核减或取消:开考比例不限。报名截止后,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考的,将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srsj/index.shtml,下同)《通知公告》栏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委托句容市华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试由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内容为旅游管理相关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现场案例分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履职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于面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三项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被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果考察或复查不通过,自动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报考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录用
经公示期满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句容市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规定执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录用名单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所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再行集中递补并公示。考生递补资格保留期限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1-87828006
监督电话:0511-87827816
附件1:岗位表
附件2:报名表??????
句容市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4日
扬中市慈善总会2022年
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扬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办同意,因工作需要,扬中市慈善总会拟面向我市公开招聘财务综合科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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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慈善总会2022年
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扬编外招公告〔2022〕1号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扬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办同意,因工作需要,扬中市慈善总会拟面向我市公开招聘财务综合科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至2004年2月29日期间出生);
3.具有扬中市户籍,具体如下:
本人具有扬中户籍,户口取得时间为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
夫妻分居两地,配偶一方已经具有扬中户籍,目前在扬中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非扬中户籍的报名者;
父母身边无子女,父母双方都具有扬中户籍,子女是非扬中户籍的报名者;
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非扬中户籍报名者。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㈡岗位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专业要求为:财务财会类。具体专业请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3.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能力,从事办公室日常来人接待、慈善陈列馆宣传讲解等工作,普通话流利,适宜女性。
㈢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编外用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㈠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9-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扬中市区江洲西路259号人社局一楼西侧),报名现场联系电话:I77I282I959,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填写《扬中市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提供)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携带2张近期免冠二寸同底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工作人员核验材料原件后将留存复印件。
3.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将安排集中领取或者打印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或打印方法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应聘资格。
6.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5。
7.有关回避要求,参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㈡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接上级考试机构要求,考试参加笔试和面试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后5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z.gov.cn,下同)公布。
笔试成绩在1:5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面试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方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倍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和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成总成绩将在面试后3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㈢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的合成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扬中市慈善总会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扬中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㈣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三、纪律与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和市人社局将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511-88323835(慈善总会)
监督电话:0511-88337307(纪律监督)
??????????0511-88395299(考务监督)
扬中市慈善总会
?2022年2月24日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
(2022年2月23日更新)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由国企投资举办,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近年来,学校生源逐年增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诚聘一批精英人士。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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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
(2022年2月23日更新)
一、学院简介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由国企投资举办,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近年来,学校生源逐年增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诚聘一批精英人士。
二、招聘岗位
三、薪酬待遇
1.月薪(寒暑假全额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五险一金+交通、伙食补贴+工会福利+其他;
2.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休、寒暑假等。
四、报名方式
1.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应聘报名表》。
2.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业技能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打包发至以下邮箱:727861714@qq.com,不接受其他途径报名。
3.咨询电话:0511-88361688 姚老师、路老师。
附件: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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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教育局、江苏科技大学、市公安局政治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山职业技术学院、镇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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