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江西康宁医院2022年招聘硕士研究生

  

  一、单位简介

  江西康宁医院,又名江西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为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护理、康复、科研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于一体的三级医院,也是全省唯一一所优抚医院,主要承担全省四级以上重症伤残军人、六级以上复员退伍精神残疾军人的治疗、康复和集体休养任务,同时向社会开放,为当地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医院现有南昌和樟树两个院区,因事业发展需要,南昌院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与专硕专业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发至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请注明“招聘岗位+姓名”。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签名的《江西康宁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查询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查询有效的《在线学籍验证报告》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盖章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现最高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不用提供)。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三)联系人

  张老师

  (四)注意事项

  报名后请随时关注江西康宁医院(江西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官网信息,具体点击“南昌院区通道”进入网站首页“医院公告”栏,以此栏公布的消息为准。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不合格,取消其考试资格。

  2.现场确认。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

  1.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超过1:5的比例,则需先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3.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等于或低于1:5的比例,则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4.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5.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通过江西康宁医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3.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继续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1.经考核、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人员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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