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软文代发莫成假闻摇篮
规范软文代发必须从病根入手,即有效规范网络平台的稿件发布行为。新闻就是新闻,广告就是广告,不应该让广告冒充新闻
据《新京报》近日报道,9月7日,新华网一份声明将自我炒作的史润龙曝光。济南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史润龙编造各种头衔,找他人代写文章在网上发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记者调查发现,网上有不少所谓的软文发布平台,此类平台对文章内容审核并不严谨,给钱便可发布。
“史润龙事件”不仅暴露出史润龙本人爱慕虚荣,也暴露出当下的网络生态很不健康,不仅有人为史润龙代写代发虚假文章,而且多家正规网站进行转载。而在“史润龙事件”背后,更有一个完整的软文服务产业链——有专门提供软文代发、代写等服务的网站,也有与之合作的媒体平台和频道,还有套餐服务。
所谓软文,不过是一种文字广告或者说是一种虚假新闻。软文代写代发现象也存在了很多年,互联网普及之后更为突出,“史润龙事件”只是冰山一角。相对而言,涉及个人宣传的软文较少,而涉及企业的软文非常多,常常让读者分不清软文究竟是广告还是新闻?
很多网站,既不严格审查软文内容,也把软文视为新闻来发布,更不会标明“广告”,这不仅误导了读者,而且也损害了新闻的公信力。因此,笔者认为,应全面规范软文发布。之所以出现软文代写代发并形成产业链,源头是某些网络平台在新闻发布环节不够规范,要么是平台为了经济效益,允许编辑或广告人员像发布新闻一样发布软文;要么是某些平台的编辑人员自己拿了钱,私下接受软文,以“新闻”等名义来发布。
所以,规范软文代发必须从病根入手,即有效规范网络平台的稿件发布行为。新闻就是新闻,广告就是广告,不应该让广告冒充新闻。多个经营软文代写代发的平台只是一种中介,真正的软文发布权在网络媒体,有必要让其把已发布的软文标明为广告。其次,虚假新闻的受害者应主动维权。不可否认,某些软文只是为了吸引眼球达到宣传目的,并无恶意。这种软文可以发布,但应该准确归类,标明广告。还有一种软文散布虚假言论、诽谤、侮辱、攻击他人,会对他人造成误导或者其他伤害,受害者应主动维权。
有关方面可以从软文发布平台入手,了解哪些网媒收钱发软文,然后要求不规范的网络媒体进行整改。当然,希望相关平台自觉从“史润龙事件”吸取教训,主动规范发稿环节管理监督,不给软文变成假新闻的机会,也可以直接从软文发布平台入手进行新闻打假。
此外,软文发布平台还提供有偿删稿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如果情节严重,获利超过一定数额,就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有关方面也要依法追责。总之,不能让软文代发平台变成虚假新闻制造摇篮,不能让软文把新闻、广告、虚假新闻搅浑,去误导公众。(郭元鹏)
关键在监管
软文代发平台的长期存在背后是畸形的市场和需求,而一直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关键是监管力度不够。比如,在搜索引擎上以关键字“软文代发”搜索,获得相关结果有55万余个,多页排名靠前的为某搜索引擎推广的软文代发平台广告。在一些社交软件上进行同样的搜索,弹出多个带有“软文代发”字眼的聊天群。足见这个灰色的市场已经十分严重,甚至覆盖了人们网络生活的各个传播渠道,因此,是到了必须严厉打击软文代发的时候了。
江苏 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