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不能乱用! 我市开展查处违规使用红领巾专项行动
近日,小编从市市监局了解到,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市市监局与共青团九江市委、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查处违规使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专项行动,并对全市商户发出红领巾经营使用倡议书。
专项行动针对的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包括:红领巾和少先队队旗、队徽、队委(队长)标志、星星火炬等图案和形象等;中国少年先锋队、少先队、少年先锋、红领巾、队委(队长)标志、星星火炬等少先队组织特有标志名称。
排查包括本地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商业化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的线上线下情况,排查以少先队活动为名义,以中小学生为目标群体的有关商业营销活动,排查本地区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进行企业名称登记和商标注册情况,排查本地区特别是学校周边、少年儿童活动聚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六一”儿童节、“十一”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等重要节点,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宣传活动等问题。
倡议要求广大商户:不生产、制作、销售尺寸、颜色、样式、材质不规范的红领巾及带有少先队标志标识图样的产品。不佩戴、使用、恶意玷污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不通过电商、微商等网络营销平台售卖不规范红领巾及带有少先队标志标识图样的产品,电商平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售卖不规范红领巾及带有少先队标志标识图样的产品。不使用“红领巾”“少先队”等专有称谓注册商标开展商业活动,不将少先队标志用于商业广告进行商业营销。
针对违规行为,欢迎市民积极向本地团委、市场监管、民政、网信、文化旅游、教育、公安等部门举报。针对已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商标,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采取一企(商标)一策的办法,依法做好企业更名、商标注销工作。
来源: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陈沽玥
责任编辑:桑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