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某中学奖状背面印满广告,如此营销应该整治
据新华网日前报道,今年6月,山东滨州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学下发的奖状背面竟带有广告,引发众多学生、家长不满。多张网传图片显示,在该校颁发奖状的背后,整面都是某电子产品商家的广告,有门店地址、电话、产品推介等广告内容,并称学生凭此奖状可领一份精美礼品。针对此事,目前,滨州市教育局已责令涉事学校进行整改。
时下,全国各地学校放暑假了。在暑假里,孩子们可以尽心玩耍。当然,也可以购买各种各样的教育电子产品玩耍。玩是青少年的本性。从教育学角度来说,玩耍肯定是一种必要而且更有快意的学习方式。商家在一定程度上搞一些推销宣传也无伤大雅。但是,如果将电子产品的推销广告赤裸裸地印在学生的奖状上,那不仅是不妥,而且是违法,更何况会引人怀疑,事情背后是否有猫腻。
广告植入学生奖状,商家可以“一石二鸟”。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时代,商业广告无孔不入。广告植入学生奖状,商家无非是看重奖状本身的宣传优势。据悉,这是一家主打销售教育电子产品的商家。站在商家的角度,学生及其家长当然是其最大的潜在客户群、消费群。广告植入学生奖状,将直击目标消费人群,无疑实现了一次成功的“精准营销”。对商家而言,这种“全新”的广告模式既提高了广告造势的效率,也节省了广告宣传的成本与资源,何乐而不为?
广告植入学生奖状对校方也有好处。商家可以免费设计印刷奖状,一来节省了教育经费,二来背面印刷的公益助学活动也与教育的本质一脉相承,表面上看并不存在多大的问题。
广告植入学生奖状,对于获奖学生而言有百弊无一利。应该指出的是,学生奖状是对学生的一种精神奖励,它不仅意味着学生对过去努力学习的肯定和赞赏,而且能激发和鼓励学生未来学习的进取心。许多获奖学生将奖状珍藏起来,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件满心欢喜的事。然而,当学生接过那张整版商业广告植入的奖状时,能高兴得起来吗?再说,这种向学生强制灌输商品概念与消费理念的“广告奖状”,除了减弱奖状本身的精神激励意义之外,还可能让学生产生冲动性消费,引发学生、家长的不满。
应该指出的是,广告植入学生奖状是夹带“私货”的做法,不仅违反社会公德,而且违反了去年9月起执行的新广告法。新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显然,学生奖状应归于这一类。教育是崇高的,奖状也是神圣的,容不得丝毫的利欲熏心与利益侵染,不管何种教辅材料及其相关的衍生物品,都应该自觉地与名利绝缘,这应该是教育部门的集体共识。广告植入学生奖状,这不仅直接损害着学校的形象与声誉,更伤害了学生以及家长的利益与感情,更是违法行为。
好在滨州市教育局已责令涉事学校进行整改。教育作为公益事业,有与生俱来的公益属性与社会责任感,不应该与商家勾肩搭背。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整治教育领域插播广告的行业陋习,规范广告市场的环境与秩序,还孩子一片纯净的蓝天。
题图来源:东方IC 图片编辑:雍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