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被指用“写作软件”抄袭219部作品(3)

  1 背景 为何会出现“抄袭泛滥”情况?

  一:起步十年,网文收入不稳定

  “现在网文圈抄袭情况很严重。”小言感慨,他从2006年开始看网文,“我见过原创者被抄袭者气到封笔。”因自己喜欢的作者被抄袭,在看过“许多刷新三观的事”之后,他从一个读者,怒而成为反抄袭志愿者。他透露,网文商业化起步近十年,但写网文收入依旧“很不稳定”。目前一般作者在平台写文,每一千字单人次收费三分钱,还需和网站四六分或五五分成。也就是说,发表一千字,一位读者订阅,作者只赚1.5分钱。而书还有一到两个月的免费期。普通的网站免费篇幅是20万字,20万字以后才开始收费。

  二:资本大量引入不抓创作抓IP

  从庄羽状告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到琼瑶诉于正案,再到如今的《锦绣未央》,影视圈的抄袭现象屡见不鲜。在编剧汪海林看来,资本的大量引入是原因之一。

  “影视行业需要大量项目源,原来是抓创作,现在是抓IP。因为创作是从无到有的过程,费时费力,技术门槛太高,对制作人要求水平很高。现在抓IP就是挨个儿改。”

  2 回击 编剧们众筹10多万提起诉讼

  小言感慨:“对原创的作者来说,辛辛苦苦写几个月,被人轻而易举的复制,能不恨吗?”为了提起诉讼,他们找到编剧汪海林,寻求帮助。在编剧汪海林看来,《锦绣未央》的抄袭情况令人震惊,而年轻志愿者的执着更让人感动。编剧们很快自发众筹了10多万元诉讼费。

  这是件很吊诡的事,志愿者要不断说服被侵权者站出来。汪海林说:“找我的志愿者爱好阅读网文,是发烧友。因为喜欢,对这些作品都很熟,所以无法接受涉嫌抄袭的内容。”他发现,一部分作者愿意参加诉讼,还有一些并不愿意。怕麻烦也好、怕事也好,有个别的自己可能也存在抄袭情况。小言表示,目前,他们已将抄袭比对结果交给律师,并已经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我们就希望一个公正的判决。作者们也不在乎赔偿,只想要个公道。”

  3 难处 判定电视剧是否侵权比小说复杂

  在知识产权领域颇有经验的律师王军,认为这场“抄袭”诉讼仍有难点。虽然有诸多调色盘内容,但从法官查证的逻辑来说,不会仅仅基于网友比对意见做出结论,还要看原告举证内容是否具有原创性。“法官在认定时要考察相似度和逻辑性。在不同人物设定、故事背景和对白环境之下,即使类似的台词,传达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不太能简单几句话相似,就判定构成侵权。”

  但被告秦简可能会面临多位作者基于不同作品,针对同一本书提起诉讼。王军说:“从侵权情形来说,法官会综合考虑。如果真的抄袭200多本,这本书应当停止复制、发行和传播。”此外,他认为电视剧跟小说要分开来看。目前,很难在剧没有播完的情况下,断定它是否侵权。

  “电视剧部分更复杂。电视剧情节用了多少秦简的书,其中又用到多少被诉侵权的内容,这是另一个评价维度。电视剧本和电视剧内容做两层过滤,才能评价电视剧本身是否构成侵权。”在汪海林看来:“对涉嫌抄袭小说的制作播出,一是不知情,二是明明知道还要买,就是唯利是图,观众对抄袭的不满或反感转移到剧上,对创作者和投资人来说,是非常公平的一件事。”

  4 呼吁 相关部门应采取行政手段

  网络文学创作的分享式特性,让网友将自己的个人想象与其他网友共享。这过程一旦商业化,必须纳入到版权管理中来。

  汪海林强调,原创是影视创作的核心。“我们编剧自己掏钱反抄袭,不是因为道德洁癖,这是行业自救的问题。文化建设需要内容和人才,如果内容都是抄袭,人才是小偷,那这个行业就完蛋了。”

  面对现在的抄袭乱象,他直言:“关于侵犯原著、著作权人的打击还是不够。希望在版权管理和相关政策上,主管部门能顺应现在的形势。”王军也认为,除了司法判决、司法审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采取行政手段,司法效率会更快。“如果侵权情况落实,相关部门该出手时要出手,对遏制侵权行为效果会更好。”

  采写/新京报记者 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