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83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少年儿童的安全保护,让儿童安全‘五防’课程进校园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一、教育部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情况

  教育部历来高度重视对少年儿童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少年儿童的安全保护意识。

  (一)在中小学课程教材中系统安排安全教育知识

  一是明确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要求。小学低年级段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要求学生通过学习,具备初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使用玩具、设备进行活动时,遵守规则,注意安全;认识常见的交通标志和安全标志,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避免意外伤害。了解当地多发的自然灾害有关知识,使学生知道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或求助方法。小学高年级段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要求学生体会生命来之不易,知道日常生活中有关安全的常识,有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求开展的教学活动从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中毒、防溺水、防雷电等方面,以知识竞赛、设置情境等方式,学习、演练自救自护方法,开展逃生模拟活动。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分辨是非善恶,学会在比较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作出选择。列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易沾染的不良行为,分析这些行为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通过学习典型案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二是在道德与法治教材中循序落实安全教育内容。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教育部研制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并将法治教育大纲中的知识点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融入到品德教材中。2016年,将品德教材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教材。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一年级上册“我是小学生啦”单元中,列举了上学路上遇到的种种情况,让孩子认识常见的交通标志和安全标志,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避免意外伤害。二年级下册“我们好好玩”单元中,列举了各种可能会发生危险的游戏。如在池塘边放风筝,在旋转木马上打闹,在陡峭的山崖上攀爬,捉迷藏时藏进衣柜里,还让孩子认识各种危险警示牌。三年级上册有“生命最宝贵”“安全记心上”“心中的‘110’”等多项安全教育学习内容。六年级下册专门设有“应对自然灾害”课。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有“做守法的公民”课等。

  (二)在校园活动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一是健全制度加强指导。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系列校园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如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出台《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不同年级、不同学段学生安全教育要求,使学生逐步树立社会安全责任感,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印发《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明确学校安全领导机构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二是加强应急疏散演练。2014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指导学校科学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交通事故等的应急疏散演练,要求中小学每学期开展5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中学生和小学生应分别在2分钟和3分钟内完成疏散。目前,教育部正在研制《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操作规程》,将进一步细化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演练实效性。

  三是协同配合提升实效。积极推动各地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渠道,向家长普及安全急救知识,督促家长落实监护人职责。要求有条件的学校设置校医岗位,明确校医职责,加强同医院等卫生部门的协同配合,邀请有关专家开展急救培训等。连续三年就预防溺水问题发布《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播放校园安全公益广告,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少年儿童安全。

  二、国务院妇儿工委保护少年儿童安全工作情况

  (一)以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为抓手,推动落实儿童保护措施

  201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重点强化了儿童保护相关目标措施,从完善和落实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和机制,建立与完善适合儿童的司法体系等方面制订了12项主要目标,13项策略措施。针对儿童人身权利保护,提出了“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等目标。针对儿童意外伤害防控,提出了“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的目标。

  (二)充分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形成多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儿童保护的工作合力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牵头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2013年至2014年,针对社会上发生的多起儿童遭受暴力侵害、虐待和性侵害事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完善儿童监护制度”“推进儿童福利立法”“建立并完善儿童保护合作机制”等工作建议。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制订出台《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依据。组织专家编写了《儿童暴力伤害预防和处置工作指引》,为儿童保护工作者认识、界定、处理儿童暴力提供工作规范和实用技术指导。组织编写了《预防儿童性侵害系列读物》,通过宣传倡导,提高儿童的防性侵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实践创新,探索儿童保护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是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针对社区儿童保护和服务短缺的现状,实施了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中心的社区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一方面组建社区多部门参与的儿童保护工作办公室,对社区儿童家庭情况进行摸底和登记,筛查高风险家庭并给予特殊关注,建立儿童保护预防、发现报告、反应、救助、康复治疗等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依托社区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设施建立社区儿童之家,为社区儿童及家庭提供游戏、教育、心理支持、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多元化的综合服务。目前,全国各地已建成儿童之家18万余所。

  二是开展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工作。针对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逐年上升的趋势,国务院妇儿工委、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举办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溺水等专项宣传教育,联合开展儿童道路安全宣传活动。协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以医院门诊为基础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与质检总局持续组织开展儿童用品质量提升工作,推动产品伤害监测,推进儿童用品、玩具标准化和强制认证等。

  三是积极配合开展反拐工作。国务院妇儿工委每年举办落实反拐工作县级妇儿工委主任(副县长)培训班,提高基层领导组织防拐、反拐水平;利用儿童之家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儿童、家长的“防拐”“打拐”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拐”“打拐”的社会氛围。

  四是开展儿童保护的前瞻性问题研究。国务院妇儿工委根据儿童发展需求和儿童工作需要开展了多项前瞻性研究,形成了《贫困儿童社会救助政策研究报告》《学龄前儿童营养补贴制度研究报告》《中国儿童保护体系研究报告》《社区儿童服务和保护体系研究报告》等多项研究报告,为相关部门制定儿童保护政策、提高儿童保护能力提供依据。

  三、全国妇联保护少年儿童安全工作情况

  (一)坚持抓好源头维权,推动完善有关法律政策

  通过每年“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有关建议、提案,建议完善儿童临时监护制度,修改虐待罪、奸淫幼女罪的规定等,推动最终废止嫖宿幼女罪,明确此类行为适用《刑法》关于奸淫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印发关于预防儿童性侵、救助困境儿童等加强儿童保护的文件。

  (二)坚持做好个案维权,积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通过覆盖到乡村社区的工作网络、县以上统一开通的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等渠道,每年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约30万件,其中有1/10左右直接涉及儿童权益问题,各级妇联团结社工、心理咨询师、律师等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服务,办理了一些典型的性侵幼女、家庭暴力、离婚子女抚养等案件,对困难妇女儿童给予有力的诉讼支持,对受害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社会帮助,并协调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安置。与此同时,各级妇联加强了舆情跟踪,对媒体披露的幼女性侵案件、儿童受家暴案件及时进行关注,并为受害人提供维权服务。

  (三)加强面向社会的儿童保护宣传教育

  利用“两微一端”,就防范性侵幼女、拐卖儿童、校园欺凌等问题加强宣传,传播相关知识和技能。在“中国妇女网”上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宣传电子资源库,专门开辟了预防拐卖儿童、预防儿童性侵、儿童毒品预防教育、儿童健康教育等专栏,策划制作微视频《3分钟读懂<反家庭暴力法>》,通过微博、微信广泛传播;开发系列普法宣传品,向31个省区市65个县(市、区)的基层“妇女之家”发放100余万套。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高度关注儿童保护问题,加强有关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强调调查研究,密切与有关公益组织合作,保护儿童远离伤害。

  感谢您对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和安全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