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教育技术中心、市特殊教育学校(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66号)要求,现就我市选拔推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本次全省展示和遴选活动对选手的综合素养要求高,尤其是特殊教育专业能力和技术整合运用的能力要强,为全国展示和遴选做准备。经研究,全市推荐工作分为县(市、区)级推荐、市级评审、提升报送三个阶段。由各县(市、区)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教师报送作品,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综合评议、公示后确定我市参加浙江省展示和遴选活动的推荐人选。
二、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市的推荐名额: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3人,其中聋校1人、培智学校1人、其他(包括孤独症学校、特殊教育班、卫星班)1人;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2项。根据我市实际,各县(市、区)推荐参加市级评审的名额分配如下:
(一)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推荐名额
(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推荐名额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工作。
(一)要组织教研室、教育技术中心等单位精干力量通力协作,严格按照《展示及案例材料相关技术标准》(附件4)要求精心准备,把好质量关。
(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22年10月28日前将展示和案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丽水市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5)、《丽水市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信息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加盖公章后请寄送至丽水市特殊教育中心,并同步提交电子版。
(三)请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教育技术中心配合做好本次比赛的指导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展示和遴选活动将选出部分优秀成果颁发证书,市教育局将按照教育厅分配名额报送部分成果。
(二)丽水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欣苑路211号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邮编:323000。电子材料报送邮箱:2467315206@qq.com。联系人:俞娱,电话:15925731024、0578-202738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
3.特殊教育教师教学设计参考模板
4.展示及案例材料相关技术标准
5.丽水市特殊教育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教师信息汇总表
6.丽水市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信息汇总表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 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docx
附件3:特殊教育教师教学设计参考模板.doc
附件4:展示及案例材料相关技术标准.doc
附件5:丽水市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教师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6:丽水市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