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师被指打学生遭解职

  事发丰台区东铁营一中涉事教师已被解聘但校长称无证据证明打人警方已介入

  昨天丰台区东铁营一中的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孩子在校上课期间被打。虽然涉事教师已被解聘,但学生家长认为,在事件解决过程中,学校多次失信。

  事件

  体育老师打人学生家长报警

  昨天有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自己的孩子10月17日在丰台区东铁营一中被打。

  据家长称,初二年级的刘军(化名)和陈翔(化名)等四名同学上体育课时在器材室附近嬉戏打闹。这时候初一年级体育老师司马畅让几个人停下来,并先后带刘军和陈翔进了器材室。两名学生说进了器材室后被司马畅打了耳光,并被踢。

  “东铁营一中的孩子不好管,过两天叫几个人过来”,从器材室出来后,两名学生听到司马畅在打电话找人“报复”,他们都感到害怕。陈翔的爷爷得知此事后,当天赶到学校。当时司马畅没有承认打人,班主任、教导主任以及副校长都说证明打人要出示证据。

  随后,家长报警。

  涉事教师已被解聘已交警方调查

  “作为家长,我们没事儿怎么会跟学校作对?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事情发生以后,学校并没有关注过学生,而是关注怎么解除事情对学校的影响,我们很失望。我们希望学校给出一个结果,而不是任何形式的补偿。”学生家长说。

  学生家长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检查,并把医院的诊断证明交给了学校。在家长的强烈要求下,校长和老师到学生家里进行过慰问。

  据介绍,家长第一次与学校沟通是在事发当天,陈翔的爷爷得到的结果就是要有证据才能说老师打人。

  第二次是接到学校的电话,称司马畅被停职检查。

  警方介入后,学校约见了两个孩子的家长,对司马畅作了解聘的处理。

  家长说,在多次沟通中,学校没有直接解释孩子被打的事情,并且一个月过去后仍然没有结果。现在每次找学校,学校就会说老师已经被解聘,问题也已经交由警方处理,打了还是没打不是学校能关心的事儿。对于给孩子造成的影响,学校不再过问。这让家长很不满意。

  校方

  解雇老师因失言打人事件没证据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东铁营一中的王戈校长,王校长坚持认为不能确定有老师打人的行为存在,目前当事老师司马畅已经离开,因此无法联系。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如果司马畅没有打人,为什么要解雇他?

  王校长(以下简称王):因为他说了一些过激的话,并给学校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所以决定解雇他。但打人的事儿老师没承认,现在也没有打人的证据,这也不是我们解雇他的理由。

  FW:司马畅说的所谓过激的话是指什么?

  王:就是类似“弄死你”这样的话。

  FW:如果没有打人,那当天孩子脸上的伤是怎么造成的?

  王: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说老师打过人啊,我当天也不在现场,也没看到孩子脸上有伤。

  FW:但是医院的诊断证明说孩子脸上有伤。

  王:我没看到过任何医院的证明。

  FW:家长称向学校提交过医院诊断证明的原件。

  王:这个我没有看到过。

  FW:无论打人与否,您觉得学校有责任吗?

  王:既然事情发生在学校,我们肯定愿意承担我们的责任,我们会好好教育我们的老师,加强管理。

  FW:那学校是否应该关注学生事后的健康问题以及精神上的影响?

  王:我们已经专门安排了老师给学生补课。

  鉴于现在并没有证据说老师打过人,我们也只能等调查结果出来后再说其他问题。

  当然,学生如果有什么问题,希望家长及时发现,我们也会配合。

  ●警方声音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了蒲黄榆派出所负责调查此事的张国英警官。

  张警官证实,司马畅是否打人还在进一步调查,目前还没有结果。

  对于记者提出的关于司马畅的口供等问题,张警官表示不方便透露。

  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北京昆仑律师事务所的冀旭宇律师。

  冀律师说,事情发生在学校,学校有对老师的监管权,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有监护的责任。虽然打人事实尚未明晰,但家长能够提供事情对孩子造成身体上以及精神上影响的证据,家长可以起诉学校,要求学校赔偿损失。

  对于老师是否打人,法院也会通过取证以及逻辑分析等方法给予判断。

  文/记者石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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