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平台”靶向发力 开启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晋中检察模式
“三大平台”靶向发力
全方位立体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项目化建设,立体化推进,聚力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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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推进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51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包括市、县两级检察长12人。
三是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2019年至今,共组织“法治进校园”讲座900余场,师生家长受众共计27万余人。
另一方面,线上教育强互动。今年疫情以来,南世勤检察长带头,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通过网络为学生讲授法治课、召开“云班会”,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未检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11堂法治课、164条未成年人检察信息,在线阅读量8万余次,留言2000余条。
社会化支持,精准化帮教,协力搭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平台
平遥县检察院联合共青团平遥县委、县青少年事务社工协会成立平遥县青少年司法观护帮教中心,构建“检察机关+社工协会”合作新模式,进行“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服务”实体化运作,探索“承办检察官、社会工作者、监护人”三位一体帮教体系,开辟规范化、职业化帮教新路径。截至目前,晋中已建成6个帮教基地。疫情期间,各基地主动采取电话、微信群、视频语音、线上考察等多形式跟进帮教,靶向施策,在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站式办案,多渠道救助,合力打造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救助平台
办案区
会同公安、司法、卫健委、团委、妇联等部门制定《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等案件时,根据未成年被害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空间内,尽可能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人身检查、伤情固定、物证提取、辨认等侦查取证工作,并从场所选择、功能要求、取证规范、救助保护等各个方面对“一站式”取证保护制度进行规范,最大限度避免反复取证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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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出台后已接处相关案件9件,全市现已建成7个“一站式”办案区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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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刘晓英
图片:第七检察部提供
编辑:李晓霞
【来源:晋中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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