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申报标准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新标准对劳务资质做出了新的规定。条款:建筑劳务序列无分类,分级,这就是说,以后劳务资质,不再分项目分等级,只要具备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就可以承担各种施工劳务,以下是具体的标准:

  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秩序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3.承包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业务范围:

  施工总承包工程应有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是,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对应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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