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看税收:内外账被查,罚款5.1亿!这几种做账手法要当心了

  有一些企业会让财务/会计设两套账,外账拿来应付税务、工商检查,内账给老板和股东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不得账外建账,企业设两套账属违法。今天,我们来看一个具体案例。

  案例回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达税稽 罚[2021] 4号

  案件名称四川**盛德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处罚类别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1.经查,你公司账务体系和财务运行模式分为“外账“、“内账“两套进行财务核算。内账叫核对账,外账叫税务账,核对账反映了公司真实的资金使用情况、真实盈利及资金状况。税务账是少计了收入、虚增了成本的,所表现出来的是收入更少,成本更高,盈利更少,进而达到少交税的目的。在稽查所属期间你公司采取在外账上少计收入,多列支出以及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合计247,333,015.44元。

  2.你公司股东***个人2016年至2022年,各年向公司借款纳税年度终了未归还175,302,099.66元,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应代扣缴个人所得税35,060,419.93元,未代扣代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你公司采取在账簿上少计收入、多列支出以及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247,333,015.44元(其中:营业税35,738.33元、增值税12,304.76元、印花税714.8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363.01元、土地增值税148,852,870.87元、企业所得税98,428,023.67元),处少缴税款2倍的罚款,即罚款494,666,030.88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3]47 号)第二条规定,对你公司未履行法定代扣代缴义务,造成应扣未扣股东袁某某个人向公司借款纳税年度终了未归还、且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35,060,419.93元,处以0.5倍的罚款,即17,530,209.97元,以上罚款金额共计512,196,240.85元。

  处罚生效期2021-11-18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内外帐是什么?

  一、什么是内外账?

  内账:即内部管理账,是会计人员以及公司内部人士用的,是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和业绩的账目,多指一份记录收支情况的流水账。一般来说,如果是刚起步的小型公司,直接会让老板亲信来做这个记账。

  外账:又叫工商税务账,是我们上报税款给国家税务部门时所用到的报表。偷税漏税的行为通常就体现在这个外账账簿上。一般来说,报账的收入小于真实收入,报账费用大于真实的费用,这样利润小了,企业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就少了。

  他们最大的区别在于:

  内账要记录少申报的收入以及对应成本、费用等,还有外账不允许列支的部分费用,比如白条,或者送礼的灰色支出之类的。内账应该是外账的一个补充,在外账不存在虚开虚列的情况下,结合在一起应该是企业真实经营状况。

  因此,一旦企业涉及内外账,必然有一套是假账!

  但这个“假”也分了三六九等:

  1.低级的假账,简单粗暴,生搬硬套,虚构经营活动,毫无依据凭空记账;

  2.中级的假账,“犹抱琵琶半遮面”,至少有一些其他凭证作为佐证,如合同、现金流等;

  3.高级的假账,“假作真时真亦假”,拥有全套的佐证,相关方也都能证明业务的真实。

  即使是高级的假账,能够以假乱真,但总有一天打破了和谐就会水落石出。

  为什么要做内外帐?

  熙熙攘攘,利来利往。

  老板要从账上拿钱,就要想办法不留痕迹的把钱转出去;公司需要贷款,就要按照银行的要求做一份报表;公司要上市,就要按照证监会的要求粉饰报表……

  企业常见的7种做假账的目的如下:

  1.避税偷税逃税

  2.享受优惠政策

  3.虚增经营业绩

  4.骗取银行信贷

  5.帐外福利支出

  6.“合法”处理违规

  7.财务能力不足

  假账的量刑标准

  对于做假账的处罚,主要适用《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和《刑法》。

  一、《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或者对违法的收支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或者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不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三、《刑法》相关规定

  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而刑法只追究两种人的责任:直接负责人(指使者)以及直接责任人(经办人)。

  对于公司法人来说,以下三种情况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是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2.指使或授意财务总监、会计操作;

  3.明知作假,而未进行制止。

  关于《刑法》的量刑,主要涉及的是危害税收征管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结语

  两套账是一个谎言,一个谎言要用另外一百个谎言来掩饰。在金税三期和金税四期的大数据和税务把关越来越严的背景下,要想做到天衣无缝,几无可能。

  风险之大,违法成本之高,希望企业管理者能做到心中有数。如果确实希望降低税负,可以组织财务、业务及管理人员加强财税知识学习,通过合法合理筹划,优化税收管理,降低税收风险,才是长久安全经营之道!

  来源:中税答疑、财务第一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