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赣州南康警方破获“案中案”!

  银行卡作为资金流动的载体,对于赌博、电信诈骗等犯罪分子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犯罪工具。参与资金流转的银行卡根据所处的环节及用处不同,一次进入的资金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往往一天流水就可以多达成百上千万,于是有些人见财起意,对这些钱动起了歪脑筋。

  近日,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反诈中心通过调查分析、综合研判,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李某,破获一起银行卡“黑吃黑”盗窃案。

  当骗子遇上骗子男友

  该局反诈中心在侦办何某华涉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一案中,办案民警在追赃挽损调查中发现何某华与一用户频繁转账,引起办案民警的注意。经循线追踪调查,民警发现,该卡用户为何某男友李某,何某华反侦查意识强,为躲避警方追踪,事前就用亲朋好友的身份证在不同银行开卡,用来非法交易和存取涉案资金。

  

  何某华落网后,只交代了部分存有赃款的银行卡,其男友得知何某华被抓后,未向警方供出该张银行卡。“反正这钱不干净,这么多钱放在卡里,不如取出来花”。便心生贪念,想将卡内的钱取出占为己有。于是,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在银行以挂失补办的形式取出。

  

  (↑↑↑抓获“卡头”何某华)

  抓 捕 归 案

  4月9日,民警在南水某公寓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李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非法买卖银行卡的危害

  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个人的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一定时期内将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自助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也不能使用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或收发红包等。

  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非法买卖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1.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等账户存取工具,不得出租、出借、出售,同时,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

  2. 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3.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账户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银行、支付机构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内容来源:南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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