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检察: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格局

  近日,乌鲁木齐市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的企业顺利通过企业合规第三方验收,达到治罪与治理并重的效果,这也是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有益探索。

  乌鲁木齐市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购盗版图书,并在该公司开发的线上平台销售,情节严重。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履职,一方面促成行为人积极向权利人赔偿损失,取得谅解。另一方面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为涉案企业“量身定做”整改方案,助力企业合法健康发展。

  近年来,乌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打击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2022年1月至12月,乌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1件52人,同比上升105%、30%。

  赵某某、任某某等4人从广州等地购进假冒品牌机油并在全疆多地销售,涉案金额达330余万元。2022年,乌市检察院以赵某某、任某某等4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

  为推动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2022年1月,乌市两级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专业办案组,打造知识产权专业办案团队,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信息集中统一报送机制,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职能,形成检察办案监督合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配合联动,同时聘用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任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助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方面监督。

  2022年7月,乌市检察院会同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对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乌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方式,形成打击整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工作合力,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此外,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延伸检察职能,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同时推动社会治理。

  王某某在乌市米东区城乡接合部租赁房屋,雇用人员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并通过微信等方式销售。办案中,检察官发现,该案在辖区并非个案。2022年,乌市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的同时,向案发地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主管部门提高出租房屋规范化管理,加强流动人员精准化管理,对辖区居民加强普法教育,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检察案件管理、数据汇聚、智能分析、监督制约等系统集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剑说。

  来源 |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原标题:《乌鲁木齐检察: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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