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4500棵核桃树种12年被齐根锯断:系村民砍伐,或存合同纠纷
4月13日,潮新闻报道《陕西咸阳近4500棵核桃树被砍断陷入“罗生门”,超八成正处盛果期》一文,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希望有关部门查明真相。文章发出后,咸阳市长武县林业局和公安局分别就此事给予潮新闻回复。
长武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查明,因晋先生拖欠枣园镇寨子村承包费用,所以该村村民自发砍伐核桃树。县公安局政工科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晋先生于3月30日前往枣园派出所报案,经派出所了解,此事涉及到合同纠纷,因此不予立案,“公安部门后续会跟进此事。”
不过,从目前公开的报道来看,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村民砍伐:这些核桃树位于村民的土地上,他们可能认为这些树木是他们的财产,因此进行了砍伐。如果这是真实的情况,那么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并且村民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纠纷:另一种可能性是,种植核桃树的人和土地所有者之间存在合同纠纷。如果这是真实情况,那么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是,即使存在合同纠纷,砍伐核桃树也不是合法的行为,因为这些树木已经成长了12年,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
无论是哪种情况,这种齐根锯断的行为都是不负责任的,破坏了环境和资源,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我们需要更好地保护土地和自然资源,同时促进合同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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