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与学历无关,女专家关于子女是父母财产的言论,可以一笑而过

  看到某位女专家说,子女是父母的消费品,还是耐用消费品,我彻底震惊了。因为数百年前从英国光荣革命开始,就已经确定每个人的独立人格,子女并非父母的附庸,更不是财产。

  

  我们中国历代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子女是父母的财产,还是有独立的人格。但是,我们的文化倾向于,在父母过世前,子女没有独立的人格;虽然不能说是财产,但也没有明确独立的人格。如果,成年的儿子分家后,就会拥有独立的人格;出嫁的女儿,大多数是没有独立人格的,但是,她们已经不是父母的附庸,而是夫家的附庸。

  

  如果要说有成文法规定的子女明确是父母财产的规定,还要追溯到数千年前的汉莫拉比法典。这个法典的残酷程度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举个例子,如果某天发生了交通意外,对方车辆上有小孩,本次事故也完全的是意外,绝对不存在故意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车辆上有小孩因故死亡,那就得把另一个当事人的小孩弄来赔命。从现在的法治环境看,这显得太过恐怖了。

  

  文明社会是绝不承认这种规则的,从出生起,哪怕是未成年人,也是有独立的人格和权利的,只是义务受到一定的限制,要由监护人来代为承担。

  也就是说,孩子的权利,监护人无法剥夺,但孩子在未成年之前要承担的义务,监护人是必须承担的。养育子女是一种以分手为目的的爱,当父母付出了一切,孩子成年,在我们国内的情况是已经没有更多可付出的时候,就到了放手,需要嘱咐孩子过得幸福的时候了。

  

  由于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国内绝大多数的子女还是要照顾父母的感受的,也会以感情为纽带来承担需要承担的赡养义务。如果遇到故意不承担的部分人,除了要求支付赡养费,法律也没有更好的手段来解决。

  显然,绝大多数的现代人,哪怕是国人,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于是就会有不同的选择。愿意做赔本生意的人,就愿意养育子女;如果觉得不划算的人,或者说专家认为是自私的人,他们就会放弃、选择不承担这个义务。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到目前为止,选择放弃的人可能更多的是经济实力不济,不愿意付出感情的是少数。

  

  全球的国家,只要达到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以后,人口都在下降。日本和韩国下降更猛,说明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并不能左右经济规律。甚至这些文化,还有可能导致东方比西方对出生率更大的负面影响,也就就是更低的出生率。

  加拿大的一位人口学教授说,养育子女已经是个人或夫妻成就感的一个部分,以此来展示自己的实力和爱心;已经不太可能成为一项强制的义务了。虽然西方和我们的文化有所区别,但是在经济压力之下,我们大多数的国人是没有经济实力来改变这种规律的。

  

  现实中有没有改变这种规律的国家或地区呢?还是有的,比如以色列,他们相对比较高的生育补贴政策,再结合其宗教文化的影响,确实起到了明显促进生育的作用。但是以色列现在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创造财富的这一群人,对宗教人士和享受补贴的这一群人的意见在增长,并由此导致了社会的一系列问题。

  文化只有在促进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才会是优秀和可持续的文化,并且可以持续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文化在短期内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还可以接受;如果长期存在这种情况,一定是不能持续的,也就是文化会通过不同时代的人群而发生变化。

  我个人认为,国内靠传统文化来继续维持高的生育率,已经不现实了。 原因就是经济负担的压力已经超过了文化的压力,比如,年轻人的父母催婚和催生的时候,如果没有扶助子女的经济实力,父母慢慢也就不催了。

  人类社会的发展又进入一个新的瓶颈,那就是部分人可能被剥夺了生育权,表面上看是自愿的,实际却是比较残酷的。

  如果是发达国家,有相当的经济实力来补贴生育者,这个问题也会相对好一些;如果没有实力来补贴的国家或地区,就只有看着事态发展到一定阶段,直到物极必反,出现了新的变化。也就是说,很多平庸人的基因可能就会消失,这在动物世界是不可接受的,要以生命为代价来维护。从现在的社会文明程度看,很多人显然是不在乎了,或者说就算有所在乎,也没有实力来解决。

  

  要让某个人或者某个群体承担社会责任,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愿,二是有承担社会责任的实力。从现有的情况看,大多数人的意愿还是有的,但是很多人已经没有这个经济实力来完成自己的愿望了。

  我们不要太多的纠结这类后世子孙的问题,只需要做好一点就可以了。不要故意给子孙们留下太多的问题和包袱,因为,这些问题和包袱可能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独立的人有独立的人格,哪怕是未成年人也是如此,绝对不是父母的财产,更不是什么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