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辽宁北票,女子存3.3万元,票据被拿走,亲戚177万也不见了,家贼难防

  辽宁北票,宋女士3万3千块存款单据被人换走,而家里亲戚的177万更是无处可寻,调查结果却发现做这事的是家贼!

  宋女士家住农村,平时攒钱不容易,好不容易攒了3万3千块钱,打算给自己的儿子留作结婚费用,而自己经常出门,放在家里不放心,因此不想将存款单据留在家里,委托给了妹妹。

  这天,恰好宋女士最近有些突发情况,需要用钱,便从妹妹家拿来了那份单据,准备去取钱,然而,柜员在查询了单据之后却告诉宋女士,这个单据不是这家银行的。

  宋女士有些傻眼,明明存钱就是在这个银行存的,怎么可能不是呢?于是宋女士又到另一个银行去了,那边的答案让宋女士更加震惊,那边的柜员对宋女士说,这个单据不是真的。

  柜员当即就拨打了110,警方也迅速控制了宋女士,而经过警方的调查和询问,才总算发现单子是在宋女士她的妹妹家里被别人替换的,警方便顺藤摸瓜开始调查。

  妹妹家有一个儿子小郑,这个儿子从小成绩就特别好,现在正在某一个大学就读。可警方通过学校来联系这个孩子的时候,却发现这个学校里面没有小郑这个学生。

  而此时也得到反馈,宋女士的那些存款早在几前的时候就被取了出来,而当时取款的签字者是小郑,这个结果更是让大家大吃一惊。

  因为那一年,小郑应该还在上高三,那么怎么可能去取钱并且还能伪造存款单据呢?其他的亲戚们知道这件事也都意识到反常,来警局报案。

  

  小郑一直告诉家里他正在读大学,读大学的各种费用是非常昂贵的,并且还打算考研。亲戚们对此都非常支持,因此大家都借给了小郑一些钱,所有人出借的加起来一共177万。

  由于这笔金额十分巨大,因此触动了民警,觉得情况严重。经过很长时间的努力,从外省把小郑抓了回来。

  而大家却发现,在小郑的银行卡里面只有不到100块钱,卡里所有的钱都打给了某一个直播平台。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小郑高考的时候没有考上,在亲戚的劝说下再次复读,然而复读压力也是非常大的,小郑一直感觉到心情郁闷,一次偶然的机会在一个直播间里看到有美女在唱歌。

  优美的歌声让小郑的烦恼化为乌有,心情非常愉悦,因此就假扮有钱的人经常在直播间里给那些主播打赏。

  而由于他的打赏,直播间里的美女们都很尊重和追捧小郑,而小郑也从中获取了虚荣心的满足。

  然而,想要获得直播间主播的尊重,自己要有钱去打赏他们,可是小郑又没有钱,于是就动了坏心,一次机会听到了母亲以及宋女士说关于那三万多的存款单子。

  后面就直接偷了单子,并且以撒谎为理由把宋女士的证件拿到了手里,并且去顺利取了钱。之后又网购了单子,填好内容之后放回了原来的位置,这样就可以以假乱真。

  可是,三万多块钱很快就被挥霍光了,小郑又造了一个假的录取通知,假装去上学了,并以上学为理由,从亲戚手里拿钱,然而这些钱并没有用在该用的地方,反而全被用去了打赏。

  而在法庭现场,小郑的亲戚们竟然都选择宽恕小郑的行为,认为他是太小了不太懂事,被直播间里的主播骗了,还希望法庭能够对小郑从轻处理。

  1、小郑把宋女士的存款单偷去,并且私自去取钱,那么,小郑这种行为违反了哪条法律呢?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其他人的财物数额,如果金额较大,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以及罚金。

  小郑通过盗窃的形式获取了宋女士存放在自己家中的存款单,并且借身份证去取了钱,这已经属于盗窃,应当以盗窃罪论处。

  2、在向亲戚们借钱的过程当中,小郑撒了很多谎,而且总金额将近200万,那么,这些属于什么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根据诈骗数额,可处以三年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郑以诈骗的形式,向自己的亲戚们一共拿走了177万,已形成金额巨大的诈骗可判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3、关于小郑偷了存款单,然后又制作了假的存款单,这种行为构不构成犯罪呢?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伪造汇款凭证以及银行存单这些结算凭证的,可根据严重情况以及数额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可单处或并处20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的罚款。

  小郑不仅偷了存款单去取款,而且还伪造了存款单据,因此也构成了伪造银行存单罪。

  原本前途应该光明的青年,却为了逃脱学业的压力以及获取短暂的快乐,不仅让自己的亲人失望,而且还葬送了自己的前途,真的是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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