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35万年薪,坐标大湾区新一线城市,享人才公寓免租等优待

  

  

  

  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综合性科学创新中心先行启动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新一线城市——东莞,毗邻中国散裂中子源、阿秒激光等世界级大科学装置,与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高水平科研机构深度合作。

  

  连续四年蝉联校友会网中国应用型大学排行榜首,2015年以来国内大学综合排名提升257名,是广东省唯一省市共建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学科建设高校,ESI全球前1%学科4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个。

  

  提供多类型多层次的丰富岗位,配套优厚的年薪、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申请享受东莞市特色人才、优才卡政策,首聘期享受松山湖校区人才公寓免租政策,协助子女入读东莞松山湖优质公办幼儿园、小学和中学。

  现诚邀海内外青年人才加盟我校,学校将为您提供自由的学术环境、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厚的薪酬待遇及广阔的发展平台。

  

  

  

  岗位介绍:围绕学校重点建设学科领域,现向海内外诚聘各类高层次人才,推动学校一流学科建设,产出高质量标志性成果。学校将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

  联系方式: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服务中心 贾老师,邮箱:dgutzp@163.com

  

  岗位介绍: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一个聘期的时间,近5年以来取得业绩成果,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购房补贴等薪酬福利待遇。

  联系方式:人力资源处袁老师、王老师、危老师,0769-22861078

  

  岗位介绍:获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已通过论文答辩、往届毕业生毕业不超过3年),年龄未满35周岁,具有较高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租房补贴等薪酬福利待遇。

  联系方式:人力资源处 廖老师,电话:0769-22862182

  

  

  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顶尖人才岗位

  1.岗位职责

  制定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创造性的学科建设目标、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创建国内一流学科。

  2.岗位待遇

  年薪及购房补贴一人一议。

  杰出人才岗位

  1.岗位职责

  发挥学校重点发展学科和平台的核心领军角色,提出具有显著先进性的研究构想并组织实施,带领学科冲击国内一流水平。

  2.岗位待遇

  年薪100-130万元(不含超工作量绩效工资),购房补贴200-250万元。

  学科领军岗位

  1.岗位职责

  担任学校重点发展学科和平台带头人,正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推动国内一流学科建设。

  2.岗位待遇

  年薪80万元(不含超工作量绩效工资),购房补贴150万元。

  学科方向领军岗位

  1.岗位职责

  担任学校重点学科方向带头人,领导本学科方向学术梯队建设,引进和培养高水平青年人才,推动国内一流学科建设。

  2.岗位待遇

  聘任特聘教授(研究员),年薪60万元(不含超工作量绩效工资),购房补贴110万元。

  学科骨干岗位

  1.岗位职责

  支撑创建国内一流学科;主持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重要学术论文等;冲击省部级(政府)科研奖励或重要社会力量奖。

  2.岗位待遇

  聘任特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年薪45万元(不含超工作量绩效工资),购房补贴80万元。

  二、应聘资料

  应聘者根据学校发布的公开招聘信息,将应聘材料发至各二级组织机构电子邮箱,同时抄送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服务中心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学院高层次人才岗位”,应聘材料包括:

  1. 东莞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岗位申请表(附件);

  2. 个人简历;

  3. 身份证、各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验证证书、职称证书、代表性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4. 境外人才需提供3名专家推荐信。

  三、联系方式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行政楼A412;

  电子邮箱:dgutzp@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二)二级组织机构

  

  更多详情可以复制网址:https://www.dgut.edu.cn/info/1042/36072.ht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招聘页面查看。

  

  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教师引进公告

  一、引进基本条件

  1.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要求;

  3.能够胜任教育教学要求,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强的创新活力;

  4.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一个聘期的时间。

  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引进门槛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教师岗位实行准聘-长聘管理制度,准聘教师岗位的门槛条件如下:

  ◆ 准聘教授(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副教授(副高)以上任职经历;

  2.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指以当年为基准,往前推5年,下同)业绩条件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教授(研究员)职称申报业绩条件中教研、科研等能力要求或破格申报条件。

  ◆ 准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后或其他教学科研经历两年以上;

  2.近5年业绩条件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申报业绩条件中教研、科研能力要求或破格申报条件。

  ◆ 准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同意,特殊专业或紧缺专业等可适当放宽;

  2.近5年以来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理工科:发表学校认定的B类以上论文1篇以上或C类以上论文2篇;人文社科:发表学校认定的C类以上论文1篇以上或D类以上论文2篇;博士期间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同第一作者;体育艺术类:发表学校认定的D类以上论文1篇或E类以上论文2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项目;

  (3)出版(排名前2)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4)设计类、文化产业类教师的作品(排名前2)在省级行政机关、省级专业协会主办的比赛、展览(展演)中获奖或入展;

  (5)至少1篇咨询报告被市级以上领导明确批示采纳;

  (6)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排名前2)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C类以上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7)获授权中国发明专利2项,或国际发明专利1项(PCT国际申请或巴黎公约途径)。博士期间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排名第二视同第一发明人。

  注:以上条件仅为学校引进门槛条件,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在此基础上,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各机构引进的具体条件。详情请咨询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

  (二)东莞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的A类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指标内,且达到准聘岗位引进条件的,经二级组织机构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并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就可以办理聘用手续。出站考核优秀的或考核合格经综合评议业绩较为突出的,其博士后期间的业绩视为已完成该岗位序列的第一个聘期的任务,直接进入准聘-长聘制岗位序列的第二个聘期。

  注:博士后招聘详情请阅览《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博士后招聘公告》https://rs.dgut.edu.cn/info/1033/3753.htm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1.准聘教授(研究员)岗位年收入50万元;

  2.准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年收入40万元;

  3.准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岗位年收入35万元。

  以上待遇均为税前待遇,年收入含社保、公积金等。

  (二)安家购房补贴

  准聘-长聘制教师享受的安家购房补贴包含由东莞市财政负担的相关人才补贴,差额部分由学校负担。由东莞市负担的相关人才补贴的发放按照东莞市相关文件执行。

  安家购房补贴分三年发放,每年12月统一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1.准聘教授(研究员)岗位:40万元(第一年14万元,第二年13万元,第三年13万元)。

  2.准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30万元(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10万元,第三年10万元)。

  3.准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岗位:20万元(第一年7万元,第二年7万元,第三年6万元)。

  注:对博士后出站后留莞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市财政分5年给予共50万元出站资助;对入选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出站后留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共40万元住房补贴。该部分的资助补贴与上述安家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科研启动费

  1.准聘教授(研究员)岗位: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40万元、25万元;

  2.准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35万元、20万元;

  3.准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岗位: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30万元、15万元。

  (四)周转住房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周转住房,免收第一个聘期(三年)房租。

  四、合同与考核

  (一)准聘岗位教师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准聘岗位聘期一般为3年,最多2个聘期。准聘岗位聘期考核合格以上可续聘或进入长聘岗位。长聘岗位教师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二)聘期任务请咨询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聘期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各二级组织机构电子邮箱,同时抄送至人力资源处电子邮箱。报名时须提供《东莞理工学院准聘-长聘制教师引进申请表》、身份证、从本科到博士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验证证书、职称证书、主要业绩成果(论文、专利、科研项目、奖励等)、应聘者导师的推荐信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电子版。

  (二)考核与考察

  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对照聘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经遴选后提交评议。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学术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专家组从教学的角度考察应聘者的内容组织、语言表达、方法及效果、职业形象和时间掌控等要素,从学术的角度考察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支撑学科发展和学术团队建设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关联度等要素。

  考察主要从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综合素质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各二级组织机构分批次向学校报送考核与考察相关材料。

  (三)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及类别。二级组织机构将相关结果(含未通过)通知应聘者。

  (四)办理后续手续

  人力资源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对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将自动终止该应聘者的引进工作,签订的聘用合同自动作废。

  (二)录用人员应按学校通知及时来校报到,逾期未来校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中:非应届毕业生要求在学校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校工作(到校工作时间以签订合同起始日期为准),应届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要求在毕业或出站后一个月内到校工作,毕业或出站时间距离学校通过之日不超过一年。

  (三)准聘-长聘制教师的年龄计算以人才强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通过的时间为准;业绩成果以提交人才强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时的材料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处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处?邮政编码:523808

  联系电话:0769-22861078(袁老师、王老师、危老师)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人力资源处邮箱:rsc@dgut.edu.cn

  (二)二级教学科研机构

  

  ◆ 其他高层次人才引进,请联系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服务中心。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62863。

  更多详情可以复制网址:https://www.dgut.edu.cn/info/1042/35762.ht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招聘页面查看。

  

  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博士后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品德过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2.获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已通过论文答辩、往届毕业生毕业不超过3年);

  3.年龄未满3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经合作流动站同意可适当放宽;

  4.具有较高的外语、计算机水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具体业绩条件

  博士后的招收分为A、B两类,各类博士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相应业绩条件。

  1.A类博士后: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B类博士后:学科背景、学术研究能力和研究方向符合合作导师要求。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

  招收博士后合作导师及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公告地址。

  三、招聘流程

  (一)博士后申请人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发至招收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在二级组织机构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学院**(导师)博士后”,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附件2);

  2.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应届毕业生);

  4.海外工作经历,如海外博士后、访问学者经历等;

  5.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6.发表或已录用论文、著作、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二)合作导师及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对博士后申请人的政治素养、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进行全面考察,将审核通过人选材料报人力资源处。

  (三)人力资源处按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并为同意进站的各类博士后人选办理入站相关手续。

  (上述相关附件请进入招聘页面查看)

  四、薪酬福利待遇

  (一)A类博士后税前年综合收入48万元以上(最高可达88万元),B类博士后税前年综合收入40万元以上(最高可达80万元),具体为:

  1.年薪:A类博士后税前年薪28万元,B类博士后税前年薪不低于20万元(税前年薪含五险一金单位需缴纳部分);

  2.国家、省市相关资助:市财政对新进站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不超过2年;世界排名前200的国(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入选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的,省财政给予60万元生活补贴,分2年发放,市财政按照“待遇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再1:1给予配套资助。

  (二)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周转住房,免收在站期间(二年)或批准带薪延期期间(半年或一年)房租。住宿期间产生的水电煤气及其他各种设备维修等费用需由博士后本人承担。

  (三)博士后科研工作经费基本额度由学校承担,同时鼓励基地合作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在基本额度的基础上叠加。基本额度标准为:

  1.A类博士后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10万元、8万元;

  2.B类博士后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6万元、4万元。

  (四)学校鼓励博士后申报国家、省、市各类资助项目,支持博士后申报东莞市特色人才;入站后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自然科学类8-18万元,人文社科类5-15万元),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省级以上重点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市财政按1:1给予配套资助。

  (五)博士后在站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籍迁入学校,其未成年子女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由学校协助联系入托、就学。

  (六)博士后可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评审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五、发展前景

  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博士后达到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申请按人才引进政策优先引进到学校相应岗位工作:

  (一)博士后出站后可按学校人才引进程序聘用到高层次人才岗位。

  (二)A类博士后出站后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指标内,且达到准聘岗位引进条件的,按准聘-长聘制岗位序列快速审批通道引进,即经二级组织机构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并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就可以办理聘用手续。A类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的或考核合格经综合评议业绩较为突出的,其博士后期间的业绩视为已完成该岗位序列的第一个聘期的任务,直接进入准聘-长聘制岗位序列的第二个聘期。

  (三)B类博士后出站后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指标内,且达到准聘岗位引进条件的,经遴选并经学校审定同意后聘用到准聘岗位序列。

  对出站后留莞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市财政分5年给予共50万元出站资助;对入选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出站后留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共40万元住房补贴。

  六、联系方式

  (一)各二级组织机构

  

  (二)人力资源处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

  咨询电话:廖老师,0769-22862182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更多详情可以复制网址:https://www.dgut.edu.cn/info/1042/13550.ht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招聘页面查看。

  

  注:以上待遇均以人民币计算,为税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