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 需要就业指导援助吗?看这里!
就业创业是高校毕业生逐梦青春、成就梦想的起点,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云南发布”推出【微课堂】栏目,根据《云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100问》,每期邀请一位高校老师针对不同主题进行讲解。今天介绍的主题是就业指导援助。
今天
主要有哪些机构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的
主要渠道有哪些?
......
跟随洪云老师
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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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赞1
针对就业指导援助
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
小布进行了梳理解答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1)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免申即办电子《就业创业证》,摸清就业需求。
(2)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
(3)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4)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5)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孤儿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高校及地方各级人社部门重点工作对象,进行实名制登记后可享受“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
(6)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公布的见习岗位信息,选择参加适合自己的见习岗位。
(7)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8)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可以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
(9)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10)适当延迟高校毕业生录用接收。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需求的,可直接咨询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1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
A.在云南省进行了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申请地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B.申请主体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不得少于1年。
补助期限: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可向缴纳社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政策有什么变化?
根据相关规定,为简化就业求职手续,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
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如何做好档案转递工作?
各高校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管两年。
档案涉密的应通过机要通信寄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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