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援故事第898辑】伪造英语四级证书入职被戳穿后……

  原创 吴晓晨 台州司法

  相信不少用人单位的HR遇到过此类问题,个别劳动者为了顺利入职,向用人单位提供了虚假的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信息,用人单位能否就此解除劳动关系呢?近日,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这样一起咨询,笔者借此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假证书骗过面试官,假能力骗不了

  2022年7月,椒江某公司对外招聘外贸业务员,招聘公告上明确写明应聘者应具备英语四级证书。王女士为了成功入职,自行P图伪造了英语四级证书照片。在工作过程中,该公司发现王女士的英语水平远没有达到英语四级水平,连基础的日常交流、文章阅读都无法满足,该公司遂要求王女士提供证书原件,王女士以各种理由推脱,但纸终究包不住火,王女士提供假证照片的行为被公司戳穿,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了与王女士的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有依据,也得有前提

  那么用人单位能否合法与提供虚假入职材料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呢,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满足以下几点:

  1、工作岗位对学历证书、工作经验有特别要求。

  2、劳动者的欺诈行为导致公司陷入错误认识,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入职声明书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提供虚假简历的法律责任。

  4、用人单位已经履行了审查及谨慎注意义务。

  

  案例中,外贸业务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用人单位在对外招聘时也明确表示应聘者需要有英语四级证书,然王女士不但没有英语四级证书,连基本的英语水平都不具备,因此其与用人单位对于外贸业务员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综上,王女士虚构简历的行为足以导致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杜绝漏网之鱼,从源头做起

  1、对于高管、技术人员等重要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学历信息、证书信息、工作履历信息进行背景调查,以核实员工简历的真实性。

  2、公司在劳动合同、入职声明书、规章制度(需向劳动者公示)等文件中明确指出劳动者应如实向公司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及学历证明,若劳动者入职时向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公司与提交虚假材料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将劳动者提供虚假入职材料列为解除理由。

  4、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伪造学历或提供其他虚假情况构成欺诈为由,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一般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5个月内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

  

  法条指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供稿: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璟杉律师事务所 吴晓晨

  原标题:《【我的法援故事第898辑】伪造英语四级证书入职被戳穿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