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凭借一本书,就把头像印在了国家货币上

  假如法律可以惩罚言论,那似乎更应该惩罚沉默,但是这又如何可行呢?

  170年之后,他的真知灼见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所肯定。

  在1919年的“抵制征兵系列案”中,霍姆斯大法官发展了“清楚与现存危险”标准,大意正是只有当言论会产生清楚而非模糊、迫在眉睫而非遥不可及的社会危害时,法律才能予以禁止或惩罚。

  当代美国关于言论自由的宪法规则,就是建立在霍姆斯的“清楚与现存危险”标准之上,而后者与孟氏论断的相似之处,清晰可见。

  孟德斯鸠因此总结道:

  “宪法就是要防止任何人被迫做法律并不强制他做的事情,或被禁止做法律允许他做的事情。

  正是孟德斯鸠宪政理论的这一核心思想,开启了国家现代化之路。

  

  ▌他对权力的认识,为美国提供了最初的灵感

  比孟德斯鸠稍早几十年的中国明末思想家黄宗羲,号称中国启蒙第一人,和孟德斯鸠一样,都对君主专制进行了批判,都主张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但黄宗羲的主旨是建立一个依法治国的封建统治,孟德斯鸠则是要推翻封建统治,发展资本主义社会。两人的出发点不同。

  孟德斯鸠的主张推动了国家发展,顺应了历史潮流,获得大多数人民的强烈支持。

  这种批判,首先来自对权力的清醒认识。

  中国传统和西方传统里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要一劳永逸地找寻一种最好方式的思路。

  与此相对的则是寻找“最不坏”的解决方案。

  孟德斯鸠把权力看作是一种必不可少的邪恶,他思考的是如何使之变得不那么邪恶,而又能发挥它必不可少的作用:

  “无论在哪种政体下,一切权力都可能被滥用,这是一条千古不变的经验。按人的本性,一旦掌握了权力,通常会将权力用到极限才肯罢手。这种源自人性的问题,不是仅凭道德的力量可以遏制住的。”

  “从权力是对事物的支配这一特性看,要防止滥用权力,唯有用权力来制约权力是最为有效的。”

  

  联邦法官詹姆斯·罗巴特公开裁定特朗普总统违宪

  因为对权力的清醒认识,孟德斯鸠给出了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科学、最严谨,也是能最有效防止国家权力被滥用的解决方案,即将国家权力拆分为能相互制约的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权。

  从人类的实践情况看,凡真正按此方案设计体制的国家,都能最大限度防止国家权力不被强人滥用,从而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的自由不被剥夺。

  这是本书对后世最大的贡献!众所周知,联邦制是麦迪逊等美国立宪者的独创,但《论法的精神》为联邦主义者提供了最初的灵感。

  一种政治理念相当快地落实到实际政治生活里,这是人类政治观念史上少有的成就。

  这是因为孟德斯鸠跟别的思想家不一样,他不是一个抽象观念的制造者,孟德斯鸠的整个学说富有极强的经验感。

  ▌“伴君如伴虎”:专制的原则是恐怖

  作为中国的读者,阅读本书不仅不会感觉枯燥,甚至会有一种亲切感——相当多的人不知道,本书中多处涉及中国。

  孟德斯鸠在写作中,参阅了大量有关中国的书籍,并与来自或到过中国的人士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关于中国,他下了很深的功夫。比如他对中国历史的总体评价:

  “中国在历史上有过二十二个相连续朝代,也就是说,经历了二十二次一般性的革命——不算无数次特别的革命。”

  “最初的三个朝代历时最久,因为施政明智,而且版图也不像后代那么大。但大体上可以说,所有朝代开始时都是相当好的。品德、谨慎、警惕,在中国是必要的;这些东西在朝代之初还能保持,到朝代之末便都没有了。”

  孟德斯鸠更看到了这种情形下的历史结局。

  事实上,权力体制的专制性使统治集团成员最终都落得极悲惨的命运,案例史不绝书。

  李商隐慨叹唐明皇“如何四海为天子,不如卢家有莫愁”,许多皇帝在被杀戮之前的唯一心愿就是“不复生帝王家”。

  皇权专制在明代达到空前,而结果之一就是崇祯帝在亡国自杀之前,以亲手杀戮自己的儿女为这场惨祸添上了怵目惊心的一幕。

  

  《论法的精神》出版于1748年,时值清乾隆十三年,孟德斯鸠在书中,对大清也有鞭辟入里的论述。

  他认为,清朝是个地道的专制国家:

  “大清的专制在祸患无穷的压力之下,虽然曾经愿意给自己带上锁链,但事实上,它用锁链武装了自己,变得更为凶暴。”

  什么叫专制国家?孟德斯鸠将政体分为三类:共和、君主、专制:

  “在共和政体,人民整体或部分拥有主权;在君主政体,只有一个人统治,但依据确定的法律;在专制政体,一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统治一切,既没有法律,也没有规则。”

  政体不同,统治原则自然也不相同:共和制的原则是美德——人们要有对国家的热爱,要有为公共利益献身的精神,如果没有美德,共和政体就无法维系。

  君主制的原则是荣宠。因为:

  “君主政体意味着地位优越、门庭显赫,乃至高贵的出身。荣宠的性质是索求优遇和赏赐,所以能在君主政体中占一席之地。”

  专制的原则是恐惧。孟德斯鸠说:“人们越是心存恐惧,这个政体就越完善。”

  因为:“专制政体下君主的权力全部转交给受委托的那些人,自认为不同凡响的人有可能造反,因此,必须以畏惧窒息一切勇气。”

  古装剧常讲“天威莫测”、“伴君如伴虎”,在专断的权力面前,你永远无法预料你的行为会引起什么反应。

  专制权力就是靠这种不可预期,达到有效的控制,如果可预期,它就完蛋了。

  因此,专制国家必然要求和产生一种极端服从。

  孟德斯鸠没有来过清朝,但他对清朝的认识,超过多数西方学者。他的一个重要洞见是:

  礼教对人的捆绑与腐蚀,与法律下人与人的理性结合,存在天壤之别。礼教养成的感情,而非法律约束的意志,就是大清子民的普遍精神,也就是“中华帝国的统治精神”。

  真正的自由,是受法律保障的自由;大清的“自由”,则是受“道德”保障的自由——你需要听话、懂事,而不是具备独立思想和叛逆思维。

  表面看来,家家户户“尊老爱幼”,但一切都在三纲五常的前提下。倘有“忤逆”,父亲打死儿子,皇帝杖毙大臣,这样的悲剧常常发生。

  说到底,专制的根本特征就是法律的缺失:

  “专制政体也是一人单独执政的政体,既无法律又无规则,全由他的个人意志和喜怒无常的心情处置一切。”

  

  大清上朝图:大臣们活在恐惧之中

  ▌自上而下的专制,必将导致自下而上的扭曲

  孟德斯鸠不仅研究中国的政体,还是最早研究中国国民性的外国学者,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对中国人的民族性格作出了批判。

  他认为,中国人的坏”在两方面是突出的,一是无信,二是贪欲:

  “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虽然贸易会很自然地激起人们信实的感情,但它却从未激起中国人的信实。”

  贪利之心……法律并没想去加以限制……一切用术数或狡诈取得的东西都是许可的。”

  今天很多人在探究中国的问题到底是出自人性、制度还是文化。

  不过,孟德斯鸠看法更深一层:

  “绝对地服从,就意味着服从者是愚蠢的,甚至连发命令的人也是愚蠢的,因为他无须思想、怀疑或推理,他只要表示一下自己的意愿就够了。”

  正因如此,启蒙曾经、现在依然是中国最紧迫的任务。

  ▌每多一个人读懂孟德斯鸠,世上就少一份平庸之恶

  今天很多人看到《论法的精神》这个书名,以为书里都是枯燥的法律条文,于是敬而远之。

  但实际上,即便在几百年后的今天翻开这部书,非但没有过时之感,而且依旧让人茅塞顿开、拍案称奇。

  在这本书里,孟德斯鸠以他深厚的知识和广阔视野,通过经济贸易、婚姻家庭、生活方式等角度,振聋发聩地讨论了自由、民主、平等的问题。

  多数学者在讨论人类的价值观念时,喜欢从一个观念到另一个观念,从一个立场到另一个立场,称不上真正的深刻。

  孟德斯鸠却不同,他不只关心普遍性、价值性、观念性的东西,更从亲身经历和细致观察中提炼问题、寻求答案,其最大特点就是富有极强的经验感,这是古典自由主义者(保守主义者)的共同特质。

  为此,诚挚推荐《论法的精神》,无论是作为保守主义政治哲学还是国民性研究的著作,这都是一部必看的经典。

  对急功近利、随波逐流的当代中国人来说,孟德斯鸠的最大启示,在于他几十年甘坐冷板凳,敢为天下人不敢为、不敢想之事。

  假如他像贵族那样好逸恶劳,或像我们今天的学术界这样投机跟风,《论法的精神》就不可能诞生。

  在这本书的背后,隐藏着孟德斯鸠坚毅沉稳、持之以恒、矢志不渝的精神。可以说,每多一个读懂孟德斯鸠的人,世上就少了一份平庸之恶。点击下方商品卡,即可一键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