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暗示学生弃考!“虚高”的升学率不要也罢

  6月18日,江西南昌教育局发布关于“江西某中学学生疑似被老师要求弃考”事件的情况通报。通报称,经初步核查,班主任暗示初三学生弃考的情况基本属实。

  

  初三学生上学近十年,竟被告知不要参加中考,班主任这番操作恐怕别有用心:一来,拉高整体升学率,让工作“成绩”更光鲜;二来,是不是还充当职校“招生代理”,违规招生宣传,让钱包更鼓?

  既有悖师德,又侵犯学生权益,“暗示弃考”显然是糟糕的。初三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法享有受教育权、考试权。班主任暗示学生弃考,等同于变相侵权、变相要求学生放弃自身权益,为职业操守、法律规定所不容。

  然而,事件重点并非“暗示弃考”一个。据家长反映,班主任提到“不要报中考,我们照样给你毕业证,你报了的话,考到290多分才发给你毕业证。”也就是说,学生想要顺利毕业,要么弃考,要么考到规定分数,再没有第三条路。班主任话里话外透露出的威胁、强迫的意味,恐怕不只“暗示”这么简单。

  众所周知,发放毕业证的是学校、教育局,而不是班主任、任课老师。班主任能够以坚定的口吻,拿毕业证暗示学生弃考,说明其背后或许有人“撑腰”。那么,这个班主任嘴里的“我们”究竟是谁?还有多少存在类似情况的学校?

  老师因嫌差生拖“后腿”而不让差生参加考试的现象,并不少见。几年前,山东菏泽东明万福中学100多名学生曾疑因成绩差被强迫不能参加中考。该校初中部王校长却信誓旦旦地表示,“采取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校方没有强制分流”。是不是“自愿”,真相自在人心。

  正所谓“没有爱的教育是苍白”,教育工作者在利益和荣誉面前丢失了对事业的敬爱、对学生的爱护,才是真正拖师德师风、学生发展的“后腿”。

  中考“能考尽考一个都不能少”,这是教师的职责所在。有关部门一定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保障学生的考试权,维护教育公平。同时,改善考核机制、破除“唯升学论”“唯分数论”,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让学生健康成长。

  此外,改革职业院校招生制度,把职业院校的招生纳入中高考招生体系加以规范,也能够压缩学校干扰干预学生参加中高考报名的空间,并通过规范招生、平等招生提高职业院校的地位与吸引力。(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