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 当心“择校黄牛”陷阱!

  每逢新学期将至

  择校问题是许多家长

  心里的头等大事

  为了让孩子上名校

  家长们四处奔走 多方打听

  甚至是不惜重金“病急乱投医”

  “择校黄牛”也瞅准了“商机”

  抓住家长们对孩子

  望子成龙 望女成凤的心理

  动起了歪心思

  谎称有门路办理入学

  实施诈骗犯罪 大发不义之财

  

  “我在幼儿园、小学都有关系,稍微给点好处,办理入学手续轻轻松松……”近日,辉县市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大家一起跟小编走进今日新法课堂,看看究竟是咋回事吧~

  老井想让自己的俩孩子上个好学校,就通过熟人介绍认识老甲,并被老甲鼓吹自己“有关系”“有熟人”“有名额”的虚假理由所吸引。老甲以每介绍一名学生需要5000元打点关系为由,向老井索要10000元。但老甲收到钱后,并没有为老井的孩子操办入学相关事宜,而是把钱用于吃喝玩乐挥霍一空,后来在老井的一再催要下,老甲才退还了3000元。

  老甲还向老洋吹嘘自己认识某中学的校长,可以帮忙办理学生入学手续,老洋就想让老甲帮忙办理5个孩子的入学手续,老甲同样以每介绍一名学生需要5000元的费用走关系,向老洋索要25000元,老甲收到钱后,又都用于自己日常花销,并未帮老洋办理孩子上学一事,在老洋的一再催要下,老甲退还5000元。

  老甲因涉嫌诈骗被公诉机关起诉,辉县市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老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老甲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老井7000元,退赔被害人老洋2000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招生入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部分家长存在侥幸心理,欲择校入学,轻信“黄牛”诈骗言辞和伪造材料,导致上当受骗,直到开学后仍有个别家长不能醒悟,还在苦等“黄牛”的消息,个别学生因此延误报名入学时机,既造成财产损失,又耽误学业。

  一年一度的招生季又至,“掮客”、“黄牛”蠢蠢欲动,有的甚至公然在网上发起了“择校广告”。广大家长不要相信所谓的“能人”,在为子女办理择校入学时,一定要通过正当途径,向当地教育部门及心仪学校官方询问相关规定,所谓花多少钱就有内部考试机会,花多少钱就可以上什么学校,纯粹是一些不法分子的欺诈行为,切莫相信所谓的“关系户”和“门路”,以免给家庭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还耽误了子女正常入学的时机。

  如果发现此类行为,家长可立即向教育部门举报,如家长已受骗交钱,应注意保存相关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报案,尽量挽回经济损失。

  原标题:《@学生家长 当心“择校黄牛”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