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玉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地段划分公布

  

  2023年玉林市玉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

  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35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玉市教函〔2023〕99号)等精神,现就2023年玉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新生入学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户籍地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新生入学政策,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严格规范编班程序和学籍管理,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五)坚持科学统筹。根据入学对象条件、公办学校学位和就读需求等情况,科学统筹玉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新生入学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二、2023年玉东新区公办中小学校服务范围划定

  玉东新区辖区公办中小学服务范围每年由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生源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据学校规模、生源变化和新建成学校的布局等情况,兼顾相对就近原则,划定2023年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服务范围。

  (一)小学范围

  1.玉东小学

  路段范围:祥和路(玉东大道至教育东路段)以东,教育东路(祥和路至文体路段)以南,文体路(教育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以西,玉东大道(文体路至祥和路段)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及楼盘:金桂丽湾小区(社区)。

  2.玉东新区第二小学

  路段范围:二环东路(人民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以东,玉东大道(二环东路至棠梨路段)以南,棠梨路(玉东大道至人民东路段)以西,人民东路(棠梨路至二环东路段)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和楼盘:石棠社区、中建时代广场(伴山壹号)、天元翡翠、万盛中央公园、华泰城、万盛中央公馆、和馨园一期、奥园广场等。

  3.玉东新区第三小学

  路段范围:纵三路(横二路至人民东路段)、棠梨路(人民东路至自强路段)、文体路(文苑路至自强路段)以东,自强路(棠梨路至文体北路段)、文苑路(文体路至龟山路段)以南,龟山路(文苑路至人民东路段)、秀水路延长线(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以西,横二路(秀水路延长线至纵三段)、人民东路(秀水路至龟山路段)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和楼盘:泉塘社区、金域华府、中鼎华景园、皇庭世家、颐景家园、富林·双泉佳园、富林·双泉雅苑、奥园花园、奥园康城、丽园小区、新茂里小区(茂林镇三中教师新村)、吉营吉府、阳光城、喜润尊府等。

  4.玉东新区实验小学

  路段范围:棠梨路(玉东大道至人民东路段)(棠梨路两边小区楼盘除外)、东秀路(教育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以东,玉东大道(棠梨路至东秀路段)、教育东路(东秀路到金榜路段)以南,金榜路(教育东路至文苑路段)、文体路(文苑路至自强路段)以西,文苑路(金榜路至文体路段)、自强路(文体路至棠梨路段)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和楼盘:东城经典、东方一品、鑫盟盛景、东悦华府、杏林居、祥隆花园、金润·清华园、永利·锦绣里等。

  5.玉东新区第四小学

  路段范围:二环东路(玉东大道至教育东路段)、金榜路(文苑路至教育东路段)以东,教育东路(二环东路至祥和路段)、名榜路(祥和路至文体路段)、第四小学路(暂名)(文体北路至和睦路段)、教育东路(和睦路至东秀路段、金榜路至龟山路段)以南,东秀路(教育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龟山路(教育东路至文苑路段)以西,文苑路(龟山路至金榜路段)、玉东大道(东秀路至文体路段两边、祥和路至二环东路段)以北、棠梨路(玉东大道至九岭路段)范围内(除玉东小学路段范围)。

  具体社区和楼盘:东盛华府、领东国际、盛东国际、永基·世纪名门、同德苑、富林·金桂悦邸、中鼎中心智慧森林城、玉华苑A区、玉华苑B区、碧桂园御东府、得利广场、恒大御景、同和苑、安美景城、玉商大厦、中鼎城、中交雅郡、中航豪庭(中航中央城)、万昌·东方河畔等。

  6.玉东新区第七小学

  路段范围:二环东路(江滨路至人民东路段)以东,人民东路(二环东路至纵三路段)、横二路(纵三路至纵五路段)以南,纵三路(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纵五路(横二路至大囊路段)以西,横七路(纵五路至纵一路段)、纵一路延长线(纵一路至江滨路段)、江滨路(纵一路延长线至二环东路)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和楼盘:大囊社区、东方巴黎湖岸、东城丽景、和馨园二期、东城风尚等。

  7.希望小学

  金谷社区居民子女;符合就读条件的美好家园小区住户子女。

  8.长望小学

  长望社区居民子女;符合就读条件的幸福家园小区住户子女。

  9.茂林镇中心小学、榕楼小学、陂耀小学、陂石小学、新寨小学、山殿小学、大芦小学、和睦小学、鹿塘小学、沙井小学、湘汉小学、车垌小学、鹿峰小学、泉东小学、泉旺小学、鹿潘小学:各学校所属社区居民子女。

  (二)初中范围

  1.玉东一中

  (1)茂林社区、榕楼社区、金谷社区;

  (2)泉东、泉旺、陂石、陂耀、新寨、鹿峰、鹿塘、鹿潘、沙井、车垌、湘汉、山殿等各社区的50%;

  (3)鑫盟盛景、富林·双泉佳园、富林·双泉雅苑、奥园花园、皇庭世家等小区楼盘。

  2.玉东二中

  金桂丽湾、富林金桂悦邸、东盛华府、领东国际、奥园广场、华泰城、中鼎中心智慧森林城、中鼎城、盛东国际、得利广场、永基·世纪名门、碧桂园御东府、同德苑、同和苑、万盛中央公园、万盛中央公馆、中建时代广场(伴山壹号)、天元翡翠、和馨园一期、万昌·东方河畔等小区楼盘。

  3.玉东三中

  (1)长望社区、大囊社区、和睦社区、石棠社区、泉塘社区;

  (2)泉东、泉旺、陂石、陂耀、新寨、鹿峰、鹿塘、鹿潘、沙井、车垌、湘汉、山殿等各社区的50%;

  (3)金域华府、中鼎华景园、颐景家园、新茂里(茂林镇三中教师新村)、东方巴黎湖岸、东城丽景、和馨园二期、喜润尊府、东城风尚等小区楼盘。

  另:玉林师院附中招收玉东新区范围内的大芦社区、奥园康城、中交雅郡、中航豪庭(中航中央城)、玉华苑A区、玉华苑B区、东方一品、东悦华府、东城经典、永利·锦绣里、金润·清华园、祥隆花园、恒大御景、杏林居、安美景城、玉商大厦、丽园小区、阳光城、吉营吉府等小区楼盘(社区)符合该学校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

  三、新生入学规定

  (一)入学对象

  1.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此日)前出生〕,具有玉东新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新生入学对象

  具有玉东新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各社区、中小学校要确保户口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儿童少年入学。发现有适龄儿童、少年未到学校报名的,由社区及学校督促其父母带到学校报名入学。

  (二)入学类别及所需审核的材料

  1.A类:地段生。地段生户籍在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日(含此日)前,且其法定监护人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1)玉东新区有下列情况的地段生,如当年服务学校学位紧缺的,进行统筹安排:

  ①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户籍;

  ②玉东新区辖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如父母在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集体户口登记住址,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开具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可在户籍划定的服务学校就读);

  ③法定监护人房产占比不足100%:所购房产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与兄弟姐妹或其他亲戚合资购买,所持房产产权占比不足100%;

  ④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少年随祖辈居住: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合户不满3年;

  ⑤房产未实际入住(由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实际入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⑥户口迟于2023年7月1日(含此日)前迁入的。

  (2)地段生核验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存档):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

  ②相关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小区楼盘的提供)

  2.B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驻玉东新区范围内现役军人、军烈士(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并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下同)、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等的适龄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玉东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在玉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等的适龄子女。

  此类政策性照顾生在网上报名,并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集材料后于8月2日到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咨询点〔玉东新区棠梨路333号玉东小学东门(玉东派出所旁)〕审核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存档):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

  (2)相关辅佐材料:

  ①军官证、相关证书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材料;②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③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④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证明材料;⑤在玉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

  3.C类:以所购房产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独立房产,以房产申请就近统筹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C1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并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统筹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完成小学学业的学生。

  C2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统筹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完成小学学业的学生。

  C3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购买房产未交房未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统筹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完成小学学业的学生。

  C类随迁子女核验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存档):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

  (2)相关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3)学生的学籍信息卡(此项仅小升初学生提供)。

  现场审核材料后,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4.D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以《居住证》申请就近统筹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D类随迁子女核验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存档):

  (1)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

  (2)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

  (3)学生的学籍信息卡(此项仅小升初学生提供)。

  5.量化打分

  为做好C类、D类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量化打分办法,对C类、D类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1)基本分值(50分)

  ①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户口簿(10分);

  ②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0分);

  ③合法居住场所证明资料,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20分):a.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20分);b.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15分);c.租房合同(10分):房屋租赁合同(3分),房东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7分);

  ④在玉东新区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10分):a.经商营业执照(10分);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5分)。

  (2)加分(10分)

  ①玉林市城区经商、务工,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②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随迁子女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不享受随迁子女待遇。

  (三)录取顺序

  优先录取A类和B类,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C类、D类。C、D类由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报名、核验、审批、录取程序

  1.城区小学

  玉东小学、玉东新区第二小学、玉东新区第三小学、玉东新区实验小学、玉东新区第四小学、玉东新区第七小学等学校在网上报名。分A类、B类、C类、D类在网上填报新生信息。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28日。

  (2)报名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在线填报(网址:http://yz.yledu.net.cn)。注:系统默认填报的入学信息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如果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 2023年7月29日-30日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报名。

  (3)现场核验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自行打印《2023年新生个人信息表》(附件1),按照学校安排要求到校,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和新生,带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7月29日-30日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核验和提交复印件,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已填报的信息,工作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核验签名,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工作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儿童报名的信息录入系统。

  (4)新生名单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2023年8月18日。

  公布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查询,网址:http://yz.yledu.net.cn 。

  

  (5)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23年8月19日—20日。

  领取地点:录取学校。

  2.社区小学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27日。

  (2)报名方式:学校现场报名(包含地段生和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借读生)并提交报名材料。地段生安排在户籍所属社区小学就读,借读生由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区社区小学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3)负责审核材料的负责人须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4)新生录取公布时间:2023年8月18日。由各学校通过张榜等方式公布新生名单。

  (5)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23年8月19日—20日。

  领取地点:录取学校。

  3.初中学校

  (1)A类地段生:

  ①本区内完成小学学业的玉东户籍学生:玉东新区户口且2023年在玉东新区24所小学完成学业的学生不用报名。由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户籍所属服务地段范围及各初中学位等情况安排到玉东一中、玉东二中、玉东三中就读。

  ②玉东新区户口、但2023年在玉东新区外的小学完成学业,要求回原籍就读初中的,请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a.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28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b.报名地点:玉东三中;

  c.提交材料:第一,适龄少年的家庭户口簿,审原件,交复印件(户口簿住址页、户主页及入学少年页);第二,学生的学籍信息卡。

  报名登记后,由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户籍所属服务地段范围及学校学位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玉东一中、玉东二中、玉东三中就读。

  以上初中地段生(包含地段统筹生)享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待遇。

  (2)C、D类随迁子女

  ①报名、材料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玉东一中。

  ②材料复核

  2023年8月1日以后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束后,招生工作人员把复核结果通知家长。不符合借读条件的,招生工作人员通知及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对符合借读条件的随迁子女由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玉东新区各初中学校就读。

  新生录取公布时间:2023年8月9日。学校通过张榜等方式公布新生名单。

  领取录取通知书:2023年8月19日—20日,新生到录取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请各家长遵守各学校相关要求,有序入校报名、审核材料以及领取录取通知书。

  4.其他规定

  如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学校不能保证提供新生学位,不再视为户口所在地学校规定的入学服务对象: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但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③已入小学就读且注册办理有学籍的;④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户口所在服务学校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四、规范学生转学

  转学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入玉东新区中小学就读。

  (一)转学条件

  1.在外就读转回:玉东户籍在玉东新区外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求转回玉东新区就读。

  2.同区转学:原则上玉东新区范围内不允许转学(学位紧缺的城区学校转到学位空余的社区学校除外)。

  (二)转学办理

  1.办理时间:2023年8月2日—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办理地点:玉东一中(初中)、玉东二小(小学一组、二组)。

  3.所需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

  ②学生学籍信息卡。

  8月8日后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束后,招生工作人员于开学前一周把复核结果通知家长。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请在原学校就读,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插班就读。

  五、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规范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一)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双线四包”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二)规范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和申请书,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或送教上门。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依法保障玉东新区范围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情况,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30 号)要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在学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探索建立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制度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玉东新区实际,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本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责任制,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进行审批。各中小学成立本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2023年新生入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做好招生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

  (三)完善新生入学预警机制。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本校服务范围内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对学位缺口较大的,要提早谋划,积极应对及制订学生分流方案,并做好宣传引导,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四)严肃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审批程序;按地段计划招生,对报名入学材料严格审核,把握好年龄关、地段关、学位关,杜绝出现超大班额。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出现大班额。对于违反招生政策的,都要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学校参照本方案,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制定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和报名,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录取。

  七、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玉东新区各中小学。本方案在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ydxq.yulin.gov.cn/)、“玉东发布”微信公众号、玉林日报、玉林晚报等媒体公布。

  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0775—2830256、 0775—2689353。

  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咨询地址:玉东新区棠梨路333号玉东小学东门(玉东派出所旁)。

  招生监督电话:0775—2332603。

  附件:

  1.2023年玉林城区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2.玉东新区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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