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3年职称需要做哪些准备?

  一、评审专业

  1、轻工产品设计、制造与数字化、智能技术应用

  从事自行车、缝纫机、钟表、包装印刷、灯具、书写及文教用品、锁、照相机、工具、玩具、家具、电光源、钢琴、家电、体育及健身用品、室内装饰、家居等产品和产品数字化、智能技术应用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智能助力单车,智能服装、刺绣设备,智能计时用品,智能书写、读写用品,人工智能玩具,智能教学乐器,智能健身、保健、康复和运动器材,智能视觉产品和仪器,智能家用电器,智能厨房小家电、卫浴清洁电器,室内智能温、湿、气、光、音、色、窗帘、装饰等控制)

  2、日用化学工程

  从事香精香料、洗涤剂、化妆品、塑料制品、玻璃、搪瓷、硅酸盐、颜料、胶片、造纸工艺、木材加工、表面处理、镜片、皮革处理、水处理、化妆品审评核查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3、食品生物工程

  从事食品、罐头、糖果、焙烤、发酵、蜂制品、饮料、冷饮、乳制品、食品审评核查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4、轻工装备及智能技术

  从事压缩机、空调、洗衣机、冰箱,办公机械及办公智能化设备、轻工智能装备(生产线)、智能机器人技术应用及技术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预警、识别、监控等智能安全防范技术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报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受聘工程师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本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接受申报。

  三、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7年以上。

  5、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6、对评聘其它相关系列中级职称,后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的,一般须先转评工程师职称后,聘任工程技术岗位满一年。

  7、对已评聘其它相关系列高级职称,后因工作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一般须有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教育背景,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申报转评轻工专业高级工程师。

  8、任职资历计算到2023年6月30日。

  四、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在取得工程师后,在本人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至少取得以下1项以上成果:

  1、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取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并获得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的。

  8、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五、论文要求

  提交在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学术论文2篇,提交论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写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人(3人合著,以第一作者撰写学术论文,还须有其他2人提供证明)。送审论文至少有一篇是公开发行(有书刊号)的期刊上发表。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随机抽取一部分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

  六、继续教育要求

  1、公需科目

  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其中面授、直播不少于30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

  2、专业科目

  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36学时

  七、专家面试

  职称评审一般需经专业学科组专家推荐评价和高评委综合评议二个环节,为更好、更客观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本年度将在专业学科组推荐评价阶段继续加强对申报人员的专家面谈(视频)工作。通知参加面谈(视频)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视频)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八、网上申报时间

  2023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具体时间以政策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