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暴说不——人身安全保护令丨法官说法
原标题:对家暴说不——人身安全保护令丨法官说法
已关注
关注
重播分享赞
关闭
观看更多
更多
正在加载
正在加载
退出全屏
视频加载失败,请刷新页面再试
刷新
视频详情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家庭暴力被作为婚姻家庭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国以立法的形式表明了国家的坚定立场,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你了解什么样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吗?一旦遭遇家暴,该怎么办?如何用法律武器对家暴说“不”?
本期节目
让我们一起来关注
《对家暴说不——
人身安全保护令》
屈 娜,现任神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2022年被榆林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陕西高院宣教处
榆林中院政治部
联合录制
审核:张军利
特约责编:陕西高院民一庭 张叡婕
编辑:王 鑫
陕西高院宣教处策划制作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