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一桩因65岁大爷骚扰留守少妇引发的家庭悲剧

  夫妻俩相互扶持,为的是创建美好的家庭,只是在家庭中,两人的分工有所不同。差不多是2014年时,老家在河北平乡县魏家庄的魏女士因为要照顾两个孩子,便返回了家中,成了留守妇女,丈夫则留在山东打工,夫妻俩的感情是相当不错的,也不曾与人结怨,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又幸福。

  

  另外,魏女士家的经济条件在当地算是比较好的,其丈夫没有去山东前,还曾在河北经营了一处厂房,魏女士回到家后,家里面也盖了新房。建房时,为了给家人们提供方便,魏女士特别准备了6把钥匙,打算分发给丈夫以及两个孩子,还有父母,自己手里也留一把。

  然而发的时候,魏女士却发现少了一把钥匙,怎么找也没有找到。不过那段时间里,魏女士比较忙碌,所以魏女士及其家人也都不曾想过有人有意为之,只以为是魏女士忘了放哪或者不小心弄丢了一把,考虑到这把钥匙丢了对他们的生活也不会有大的影响,便没有放在心上,并没有想着把门锁换了,日子照常过着。

  房子建好后,魏女士带着孩子们住了进去。但由于两个孩子读的是寄宿学校,所以孩子们没有放假回家时,魏女士基本是一个人居住。2015年案发当天,因为不是周末,孩子们就没有在家,而独自在家的魏女士被人连捅了四十多刀。

  

  案发后,警方勘察现场,发现门锁并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也没有发现翻墙等潜入魏女士住宅情况的痕迹,警方初步推测是熟人犯案,并且拥有一把魏女士家的钥匙。这把钥匙可能就是魏女士丢失的那一把,那它到底又是被谁偷走的?

  通过走访调查以及魏女士家附近的监控视频,魏女士的邻居张永民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张永民曾在魏女士家建房时帮过忙,那时候,魏女士及其家人还挺感激他的,没想到张永民却不安好心。而在案发前几天,张永民便有意无意的、多次在魏女士家附近转悠,但并没有引起魏女士及其家人的注意。

  实际上,村里人多数人对张永民的评价不高,觉得他心术不正,还有另一户人家,一听到张永民的名字,就咬牙切齿,这户人家的男主人告诉警方,张永民曾偷走过他家的钥匙,然后趁他出去上班时偷偷潜入他家,想要对他的妻子不轨。

  但因为男主人忘了拿样东西,便又返回了家,把张永民抓了个正着,一路把张永民打到了他家,这事在村里面闹得也不小,所以大家都还是知道张永民的品行不端,但此事发生时,魏女士与丈夫都还待在山东,可能了解的不多。

  

  值得一提的是,在当时,男主人及其妻子就可以选择报警,QJ未遂同样是种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犯QJ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已65岁的张永民归案后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除了杀害魏女士,还有对那名男主人的妻子实施不轨。2013年时,张永民拿着偷来的钥匙趁男主人出去上班时便悄悄潜入了这户人家,违背女主人的意志,强迫了女主人。

  张永民得逞过一次,而女主人的性子比较弱,认为报警将会对她的名誉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便忍气吞声,反而助长了张永民的嚣张气昂,试图第二次犯案,但被男主人抓了个正着,之后,张永民便安静了很长一段时间。

  然而魏女士回家后,张永民却又盯上了40岁的魏女士。魏女士家建房时,张永民“热心肠”的提供帮助,虽然一开始不是冲着钥匙去的,只是故意想要接近魏女士,但他确实逮着了机会,偷走了第六把钥匙,

  

  据张永民供述,案发当天,他才用钥匙打开魏女士家的门,刚踏进去就被魏女士发现了,并且魏女士的反应激烈,令张永民感到恐惧,害怕魏女士发生出很大的声音以引起他人的注意,使得自己的罪行败露,便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朝魏女士接连砍了四十多刀,砍刀自己没有力气了才收手。

  在魏女士被害案中,张永民的犯罪行为则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情况下,因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致一人死亡,法院在判处重刑尤其是适用死刑时应特别慎重,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的被告人外,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7条也明确说明了,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重判的要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张永民虽还不属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的犯罪分子,但在整个案件中,张永民的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犯罪手段十分残忍,法院审理该案后依法判处了被告人张永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