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幼儿园秋季小班今日开始报名!

  原标题:2023幼儿园秋季小班今日开始报名!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2023年小班幼儿入园季全面开启啦!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一网通办”。家长需要通过“爱山东APP”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农村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学区统一进行摸底。

  报名登记时间

  2023年7月18日17:00至2023年8月6日17:00

  报名年龄段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招生对象

  事项说明

  1.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为准确调取幼儿监护人相关信息,建议注册爱山东账号的幼儿监护人为房产所有人。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幼儿监护人承担。本次信息登记数据将自动提取实名认证监护人信息,在登记过程中如遇到不能提取的信息,幼儿监护人需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应材料的上传。

  2. 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持有军残证的退役军人及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园,请联系相关单位汇总后统一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对接,单位和联系人如下:

  3.幼儿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如选择按照双胞胎或多胞胎同时报名一所幼儿园的,按照“一孩摇号录取,则其他孩子同时录取”的办法执行。幼儿监护人只能用其中一名幼儿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报名,不得用其他幼儿信息重复登记、报名。如双胞胎或多胞胎分别报两所或多所幼儿园并分别被录取的,不能调剂至同一所幼儿园。

  4.符合“幼随长”招生录取条件的可以在程序中选择。

  5.为了防止系统访问量短时间内增大,造成您操作不便,报名采取错时错峰的方式进行,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即可,报名先后顺序不会影响录取结果。

  6.各幼儿园自2023 年7月18日至8月6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幼儿监护人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线上审核的,可根据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重新提报相应材料。

  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录取。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则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8月4日、8月11日在沂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空余学位情况。

  报名流程

  1、房产所有人使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进行注册登记和实名认证,并将左上角地址更改为“淄博沂源县”,点击首页的“学前教育招生”,点击【填报】进入沂源县信息填报页面。

  

  

  

  2、信息填报页面“第一步”:

  正确填写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民族,选择“是否有兄姐在幼儿园就读”“是否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的幼儿园”及“幼儿报名类别”。其中,“幼儿报名类别”包括自购房产、城区村民、个体经营、外来务工、其他五种。请各位家长选择幼儿报名依据的相应情况。

  监护人信息中,平台默认显示爱山东APP账号登录者为监护人1;如只有一位监护人,监护人2部分可重复填写监护人1信息。平台还会自动验证监护人是否幼儿父母。输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3、信息填报页面“第二步”:

  (1)幼儿依据家庭“自购房产”报名。

  监护人1在沂源县城区有房的情况,系统会自动调取监护人1的房产信息,选择依据的房产后点击下一步。

  

  

  

  监护人1在沂源县城区无房、监护人2有房的情况,可以通过填写房产信息(提供房产材料),输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家庭无房、依据同一户口簿祖辈在沂源县城区有房的情况,可以通过填写房产信息(提供房产材料),输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2)幼儿依据“城区村民”报名。可以通过填写户籍信息(提供户口本材料),输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4、信息填报页面“第三步”

  (1)依据房产报名,最后一步填写幼儿习惯和上传一些材料照片,然后提交信息即可完成信息填报。

  

  

  (2)依据户籍报名,最后一步填写现住址、幼儿习惯和上传一些材料照片,然后提交信息即可完成信息填报。

  

  

  (3)依据个体经营、外来务工或其他报名,填写完第一步会直接到第三步。最后一步填写现住址、幼儿习惯和上传一些材料照片,然后提交信息即可完成信息填报。

  

  

  

  沂源县具备资质幼儿园名单

  目前,沂源县共有77处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46处,民办幼儿园31处,提供的学位完全能够满足适龄宝宝入园需求。

  现公布沂源县具备资质的幼儿园名单、类别和收费标准,请有适龄幼儿的家长认真鉴别,为孩子选择具备合法办园资质的幼儿园!!!

  温馨提示

  1.请选择有资质的幼儿园,接受科学规范的学前教育。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托育机构服务对象限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托管机构不是幼儿园,不具备从事学前教育的资质!!!

  2.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源发改发〔2021〕111号),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原则上按月收取,采取按季度或学期收费的,须征得幼儿家长同意,不得跨学期收取。不得在保教费外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各类培训班向幼儿园家长另外收费。为保护家长利益,不要轻信任何缴费优惠政策,不跨学期缴费!!!

  3.新城路幼儿园、南麻街道鲁阳幼儿园、东里镇中心幼儿园龙王峪分园、悦庄镇赵庄幼儿园、卡尔维德幼儿园、好贝儿幼儿园、三岔幼儿园因正在进行撤并工作,没在上表中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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