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及办法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具有以下优秀品质;①遵守纪律,受到大多数同学和科任老师的好评;②关心集体乐于为集体服务,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不做损害集体的事;③明辨是非,不受不良行为影响,能对不良行为提出批评;④热爱劳动,不拈轻怕重、怕脏怕累,完成劳动任务⑤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做事与交往不自私自利;⑥勇于认错改错,对师长、同学有礼貌。

  2、学业成绩好。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具有以下优点;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②刻苦钻研,勤学好问;③作业认真、正确、干净、整齐;④语文、数学总评成绩90分以上,其他科目成绩80分以上。

  3、体育卫生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卫生习惯,具有以下优点:①认真上好体育课;②体育成绩好;③认真参加常规体育锻炼和班级、学校的其他体育活动,有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④积极参加“达标”锻炼;⑤身体健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习惯。

  二、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每学年末评选一次。

  2、以教学班为单位评选,不超过实际人数的10%(四舍五入)。

  3、由班主任负责,根据条件与班干部讨论,与科任老师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公布学科成绩,介绍本人表现。候选人可比预订选出人数多2至3名。

  4、组织全班举手投票选举票数达半数者当选。

  5、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和办法仿此。条件中突出干部职责和作用,适当降低学业成绩。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