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今年以来,泰州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

  高位推进机制不断健全。市委、市政府常态化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批示并现场督办,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现场研学。

  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上半年全市PM2.5浓度37.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0.3%;优良天数比率76.8%,同比提高3.9个百分点;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保持100%、全省第一,长江干流泰州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

  自然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推进。在全省率先出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发布《泰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3-2030年)》,举办“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上线“泰美丽”生物多样性小程序。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有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项,交办的272件信访办结率93%。高质量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通报的2个典型案例整改有序推进,交办的351件信访已办结232件。

  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力有效。印发《助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八项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企业环保接待日”系列活动,全面构建市、县、园区三级总量指标储备管理体系,有力服务保障投资120亿元的盛虹储能等一批优质重大项目落地。

  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稳步提升。持续实施“散乱污”行业整治和“三打”“两治一提升”等专项行动,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214个,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92件。在全省率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省市县联动机制,系统构建“大应急”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