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小学教育集团例会制度

  蚌山小学教育集团例会制度

  校务会议是学校管理中民主集中化的重要形式,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交流信息、协调关系、优化决策、推动工作、促进管理的重要手段。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为增强校长决策的科学性,学校的重大问题需由校务会讨论和审议。  

  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副书记、副校长、各科室人员及工会主席参加,办公室主任记录。  

  校务会一般在每周五上午十点在校小会议室召开,如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和调整。

  校务会议的任务和议事范围:  

  1、审查和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研究各项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计划的实施;

  3、审议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报告;

  4、讨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

  5、总结布置各部门分阶段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6、研究学校招生、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各项工作;

  7、讨论学校重大项目投资、基建、设备购置等;

  8、讨论学校重大的改革方案、机构设置、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的制订修改和实施;

  9、讨论教职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分配方案的制订和修改,研究对教职工的重大奖惩事宜;

  10、审议其他全局性的问题。

  校务会议的准备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校务会议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核对后打印下发。  与会者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属于保密的内容不得外传,违者将追究其责任。  

  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办公室整理成文,对校务会研究决定的事情,各科室必须坚决照办,并及时汇报执行情况,校办公室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布置的工作负有督察责任,有权对实施部门或个人进行检查、督促,并及时将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向校长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