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打造专业人才跨境便利执业“新样本”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肩负丰富“一国两制”实践新示范重要使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允许具有澳门等境外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专业人才,在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条件下,经备案后在合作区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支持在合作区采取便利措施,鼓励具有澳门等境外资格的医疗领域专业人才依法取得境内执业资格”,这为合作区以推动对澳规则衔接探索打造专业人才跨境便利执业“新样本”,加快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新家园提供有力支撑。今天,记者从合作区法律事务局获悉,目前境外专业人士在合作区获跨境执业资格已经超过1200名。

  以推动跨境执业资格认可解决专业人才“准入”问题。合作区以促进人才跨境执业为导向,不断推进对澳职业资格认可,逐步探索出“经济特区立法权立法+合作区出台规范性文件”方式,实现“源头立法+落地执行”破解澳门专业人才在横琴“准入”执业问题。自2019年以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先后运用特区立法权,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作变通规定方式,为横琴“量身定制”《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等法规,从立法“源头”打通澳门专业人才在横琴跨境执业的“准入”路径。

  此外,为保障跨境执业的可操作性,合作区执委会积极发挥立法主观能动性,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制定出台《澳门、香港规划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备案办法(试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备案制或发放执业证书等手段,对澳门具有相应资格专业人士作单向认可,让相关专业人士能够根据其在澳门注册范畴和业绩备注的范围内在横琴提供服务,有效破解了过往政策“大门开小门不开”的情况,拆除了跨境执业的“硬门槛”,让更多优秀的澳门专业人才迈出在合作区便利执业第一步。

  以抓好岗前培训和监管服务解决跨境执业“准营”问题。在解决好跨境执业“准入”问题后,合作区围绕如何让澳门专业人才更好开展业务、适应内地市场需求,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开展工作。在岗前培训方面,通过开展“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合作区执业年度职前培训”和“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在合作区执业岗前培训”,帮助相关专业人士更好认知琴澳两地的政策、法律与市场异同,以及相关执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在顺利通过岗前考核后方可获得备案执业。

  在继续教育方面,合作区设立“琴澳医疗卫生培训基地”,面向澳门卫生领域专业人士开展临床西医、中医等多领域的理论、操作培训课程和交流活动。目前,该培训基地已经成功获得澳门持续专业发展活动(CPD)认可,澳门医疗人员参与基地培训可纳入相应类别的CPD学分计算。

  在信用监管方面,合作区将工程领域的港澳企业和港澳专业人士从业情况列入合作区信用信息系统,对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主体,除取消或撤销备案外,还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知会香港发展局、香港屋宇署、澳门土地工务局和相关注册管理局及学会。

  以出台政策营造良好环境解决跨境执业“发展”问题。在解决好跨境执业“准入”和“准营”基础上,合作区还制定出台专项政策,鼓励更多的澳门专业人才到合作区跨境执业发展。在旅游服务领域,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文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支持港澳导游在合作区执业,对取得合作区旅游从业人员专用证件,以及年度内带团满一定天数的港澳导游及领队给予奖励。在会展服务领域,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支持澳门会展人才在合作区发展,对与合作区会展企业具有关联关系的澳门会展企业全职员工参加会展相关培训课程的,在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或者课程证书后,可按照实际缴纳培训费用的50%给予补贴。在法律服务领域,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服务业扶持办法》支持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合作区发展,对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组建的两地或者三地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合作区给予最高200万元落户奖励。截至目前,已开展900名港澳导游及领队的旅游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各领域的境外专业人士获跨境执业资格已经超过1200名。下一步,合作区将进一步加强与澳门特区政府的沟通协作,积极探索拓展更多范畴的专业资格人士在合作区直接提供服务,不断拓宽跨境执业范围,在破除“准入门槛”的基础上,更多关注展业层面的微观障碍,进一步深化便利化举措,助推粤澳两地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服务标准等重点领域逐步衔接,让人才要素更加便捷流动,鼓励更多澳门专业人才扎根横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治家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童丹